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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版本的叶挺(下) 2016-07-28 22:44:28

不同版本的叶挺(下)

 

  以下应该是高敬亭被杀的另一版本。

   

高敬亭被枪毙真相

 

  抗日战争期间,新四军第四支队司令员高敬亭被枪毙。流行说法认为,高敬亭是被新四军军长叶挺和国民党廖磊、蒋介石联手处死。然而,文史学者童志强在《同舟共进》2014年第6期撰文《请还叶挺将军一个清白——处决高敬亭案的真相》指出,是共产党自己要求杀高,蒋介石“所请将高敬亭处以枪刑照准”不过是顺水推舟,乐见其成。

  新四军第4支队司令员高敬亭被处死一案,是抗日战争初期发生在新四军中的重要事件。由于涉及此案的档案始终没有完全公开,造成对高案的解读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坊间有一种比较流行的说法是:叶挺于1939年5月13日应约前往安徽省政府所在地立煌,5月24日安徽省政府主席廖磊向第五战区诬告第4支队,五战区转报蒋介石,蒋介石批准“所请将高敬亭处以枪刑照准”,叶挺带着蒋的批文抵达合肥青龙厂将高敬亭关押,然后召开斗争大会,叶挺说“对高敬亭要严肃处理,要枪毙”,6月24日由叶挺带来的警卫班将高处决。如此描述给人的感觉,似乎是新四军军长叶挺和国民党廖磊、蒋介石联手将高敬亭处死。鉴于此事涉及叶挺将军的令名,笔者认为有必要澄清历史真相,还叶挺将军一个清白。

 

  在中国革命史上,高敬亭是一位有重大历史功绩但又犯有严重错误、带有浓烈悲剧色彩的人物。他的身上充满着矛盾:他参加革命的资历在鄂豫皖根据地并不算高,但在很短时间内就“乘直升飞机”升任到重要领导岗位;他对敌斗争勇猛顽强,却又热衷于在革命队伍内部搞“肃反”,被称为“肃反专家”;红25军长征后,在失去上级的情况下,他独自领导艰苦卓绝的鄂豫皖边区3年游击战争,坚持大别山红旗不倒,保存了红28军这支成建制的红军武装;他的文化程度不高,却能在游击战争实践中总结出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战略战术;他对国民党反动派有着杀父灭妻的深仇大恨,却能在第二次国共合作的转折关头顺应历史潮流,根据对形势的分析和对中共新政策的正确理解,主动同国民党地方当局进行岳西谈判,成功达成鄂豫皖边区的国共合作;他一生错杀过不少无辜同志,但最终还是被自己的同志错杀。他是迄今为止中共党内最后一名以“反党”罪名被“肃反”处死的高级干部。

  晚年毛泽东在处理高敬亭女儿要求澄清其父问题时,汪东兴有报告说,查到项英在给中央的电报中称,“白崇禧电奉委座电令所请将高敬亭处以枪刑照准”,毛就此批示:“请军委讨论一次,我意此案处理不当,其责任我怀疑主要是项英。”但当时如果上级不同意杀高,很难想象会允忍项英擅自处死这样一名高官,而且竟然还是以蒋介石批准的名义。如果确系项英的责任,皖南事变后华中局高干会议批判项英时岂不是现成的一发重磅炮弹?

  在中共看来,高敬亭的错误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错误之一,是排斥中央派到4支队的政治工作干部。

  错误之二,是违抗军令,抵制东进。

  错误之三,治军无方,驭下不严。

   

中共早就开始关注高敬亭问题

 

  回到叶挺与高敬亭案。首先从叶挺到江北的时间行止来分析:叶挺是1939年4月27日过江到的皖北,途中经无为、庐江等地逗留,布置工作,于5月10日到舒城第4支队驻地召开干部会议贯彻党中央和军部东进命令,会后即赴皖东。此事从邓子恢自传中更可得到证实。邓子恢是和参谋处长赖传珠一起跟随叶挺军长过江的,他在自传中写道:“我们到江北后,沿途视察部队,传达中央和军部的指示,部队情绪很高,干部也赞成,因此,我们就在4支队司令部召集高干会议,决定部队东开计划,当时高也赞成。会后我就同叶军长前往淮南路东。”(《邓子恢自述》,人民出版社2007年11月版)可见说叶挺于1939年5月13日应约前往安徽省政府立煌纯属子虚乌有。

  叶挺既然没去立煌,当然也不可能从立煌带回蒋介石批准处决高敬亭的公函。事实上,蒋介石批准杀高的电报,是在6月23日即反高斗争大会的第三天傍晚才转来的。(朱克靖《第三天》,载新四军政治部《抗敌》杂志第10期)

  应该指出,从对一些史料的分析看,由于种种原因,中共中央对原红四方面军留在鄂豫皖的余部及其领导人高敬亭,确实不是十分信任。高敬亭的山头主义思想及行为,也确实让延安对他很不放心。1937年12月28日,毛泽东致电在武汉的周恩来、项英:“高敬亭率部可沿皖山山脉进至蚌埠、徐州、合肥三点之间作战,但须附电台并加强军政人员。”1938年2月1日,中共中央长江局在致毛泽东、张闻天等人电中又指出:“关于鄂豫皖28军即新四军第4支队问题,必须帮助高敬亭同志才能使4支队进步和迅速出动。”5月22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在关于徐州失守后华中工作的指示中也指出:“用一切力量争取高敬亭支队在党的领导下,使之成为这一区域的主力。”

  1938年4月中旬,张国焘在武汉投向国民党,并到处发信联络其旧部反水。鉴于高敬亭是张国焘到鄂豫皖后考察提拔的干部,长江局特地委派在湖北威望极高的董必武专程赴皖中舒城,向高敬亭当面传达中共中央关于开除张国焘党籍的决定,鼓励他坚定立场,革命到底。同年6月下旬,因与后任支队政治部主任戴季英的矛盾激化,高敬亭扬言要在第4支队搞肃反,消息不胫而走,引起部队骚动,以戴季英为首的外来政工人员连夜逃离,是为“新开岭事件”。此事惊动到地方党委,7月3日,中共安徽省工委书记彭康在给长江局的报告中说:“4支队问题,最近发生一严重事件。戴同志已离开政治部,其他政治部工作人员也离开了……这事表示高已走到登峰造极。这对于统一战线,对于抗日,对于安徽的工作,都会发生莫大的影响,因此须得有一个断然的解决。”

  直到叶挺过江前的1939年4月18日,中共中央中原局代理书记在给中央书记处的电报中,还提出对高敬亭的3种处理方案:“推动他到延安学习或择地养病为上策;给以副指挥名义,4支队改为纵队,由其他同志带为中策……撤销高的职务为下策。”当时新四军共有4个支队,在上级的电文中,唯独对皖北的高敬亭第4支队反复出现“教育”“帮助”“推动”“说服”“争取”“改造”“处置”等字眼,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下面。中共中央长江局、中原局、安徽省工委,以及项英、张云逸、戴季英、周骏鸣等新四军将领,都向上级发过对高敬亭不利的报告。

 

项英并非与高案无涉

 

  高敬亭是新四军军部领导下的支队司令员,身为新四军最高决策领导人的项英,对高敬亭的问题不可能无动于衷。以下大量史实可以证实项英与高案的关系:

  如1939年3月2日,项英、周子昆报中央并转中原局电中指出:“我们正在解决高敬亭问题,你们有何意见?”

  又如,1939年3月14日项英、周子昆致延安电中指出:“高敬亭显然进步极慢,对东进至今怀疑,对执行党的路线可说极差,若操之过急,又会生变,而且无效,故季英初采取推动政策是对的。但亦不能因此对高客气,硬说是他坚决执行了党的路线,使之或骄或疑,都会发生不好影响。”

  再如,项英1939年4月21日报中央及军委并转中原局电中,有“高敬亭无改变,近日又想将部队调回后方,曾见廖磊请假”,“戴工作有成绩,下面已有对高不满”等语。

  上述电报都是项英在叶挺过江之前发给中央的,它们真实反映了项英对高敬亭错误的深刻分析和解决高敬亭问题的迫切心情。即在叶挺到江北后,项英对如何处置高敬亭仍有具体意见。1939年5月11日,项英致电中央:“高部人数最多,五千多,问题不解决可影响发展,这对江北有大关系。”

  1939年5月26日叶挺、项英联名发给重庆蒋介石的电报,要求蒋介石“拟请将高敬亭撤职以示警诫,团长杨克志、副团长曹玉福畏罪潜逃,恳准予通缉”。叶挺当时人在江北,而电报的抬头明确注明发自皖南泾县。从电报分析,5月20日杨、曹叛逃,情况汇报到江北指挥部,指挥部经过确认无误,再向皖南军部报告,项英于5月26日以叶、项名义向蒋介石报告要求撤高的职并通缉杨、曹,此电无疑证实项英并非与高案无涉,处理高案不可能绕过新四军最高决策者项英,同时也进一步证实,说叶挺在此之前就已经拿到了蒋介石批准杀高的公函是多么荒唐。

   

处死高敬亭其实是中共内部的事情

 

  安徽民间有一种传说,谓高敬亭被枪毙两小时后,中央来电才到,叫送延安学习,但为时已晚,知情者说“此说不确。中央来电内容是同意枪决,就是我收的电报”。在戴季英平反后,他几次强调:“是党中央批准枪毙高敬亭的,叶挺亲自给我看的电报。”“高敬亭这么高的职位,如果不是党中央批准,谁有这么大的胆敢动他?”尽管有李资平、戴季英两个当事人的口述,但因没有看到第一手的文献,长期以来,这些只作为研究高案的重要线索留存待核。

  但是,新四军司令部于1939年形成的《反高敬亭斗争之经过》等大量史料证明,高敬亭确实是共产党、新四军以“反党、反中央、反革命”的罪名自己决定要杀的。笔者虽然认定项英与高案有涉,然而并非就认为项英要对高案负首要责任。当时江北指挥部不能与延安直接通电,杨、曹叛逃这样的大事,江北指挥部必须要向皖南军部禀报。同理,项英决定要撤高敬亭的职,也一定要向中共中央请示,这是中共铁的纪律和干部制度所决定的。只有在延安批准撤销高敬亭的职务后,项英才会向蒋介石发报。因为新四军当时名义上编入国民革命军序列,高敬亭是国民政府军委会任命的少将支队司令,必须要走这个形式。1939年6月4日,高敬亭在青龙厂被江北指挥部扣押审查。10天后,中共中央书记处于6月15日致军部电中明示项英:“中央决定派徐海东去皖整理4支队,担任副指挥兼4支队司令。不日由延安同胡服一起赴皖。望你在配备干部时注意。”足以说明此中关系。

  从1939年5月26日项英致电蒋介石要求撤销高敬亭的职务,到6月24日高在皖东青龙厂被处死,时间长达一个月之久。叶挺虽为军长,但并非中共党员。当时在皖东有中原局领导下的鄂豫皖区党委领导人郑位三、彭康,还有新四军江北指挥部和党的前委以及军队负责人张云逸、邓子恢、罗炳辉、郭述申、戴季英、周骏鸣、林恺等一批高级将领,对如何处理高案这样的大事,他们经过深入的讨论,持有一致的意见,并向上级汇报。项英也不可能不请示延安,而且也有足够的时间请示。

  在对高敬亭的问题上,叶挺曾在会上说:“我相信中国共产党对高敬亭的错误行为和不正确的意识,是尽了很大的纠正和教育的责任的。中共数次派遣重要代表指示你的工作和纠正你的缺点,你都置之视若无睹,充耳不闻,实可为你的命运惋惜。”完全是党外人士的口气。会上还宣读了中共中央关于开除高敬亭党籍的决定,宣读了新四军军部关于开除高敬亭军籍的决定。继撤销职务之后,再来个党籍军籍双开,这就更加说明此时党中央和新四军军部对高敬亭已不再采取教育和挽救的立场。试想,战争期间公然违抗军令,罪莫大焉。何况高敬亭还有“张国焘余党”的嫌疑,反高斗争时的罪名之一,就是批他为“张国焘的高足弟子”。联想到原红四方面军参谋长李特、红5军军长黄超,只因想去苏联申述,就被秘密处死于新疆(此二人“文革”后已获平反),中共中央当时决定弃高也属正常。

  1939年6月下旬高敬亭被枪毙不久,叶挺还在江北尚未返回皖南军部,项英于7月16日在云岭召开了全军第一次党代表大会,会后以大会名义向延安发去“致中共中央政治局诸同志”的报告,在肯定新四军取得大江南北抗战胜利成绩之后,报告“同时指出正由于反党的高敬亭之罪恶行为影响江北的发展和胜利”,最后向中央表示:“在前后十天之中,全体代表皆以布尔什维克的一致和热烈的发言贡献了实际斗争的经验,并充分开展了自我批评,一致拥护中央军委对反党的高敬亭的决定与办法,揭发高之反党的罪恶,指出谁违反党的路线和决定,谁是个人利益高(于)党谁就变成党的罪人。”这个给中央的报告,是在项英主持下完成并批报的。由此看来,当时中共中央军委确实有一个处置高敬亭的决定与办法,罪名即为“反党”。

  实际上,对处理高敬亭的问题,叶挺、江北指挥部和项英的意见是完全一致的。叶挺在结束江北之行返回皖南军部后,项英于1939年8月致中央军委电中,极力赞扬和充分肯定叶挺的江北之行说:“此次解决高敬亭,叶最坚决,起作用很大,也很努力,在政治上对党均有极大进步。”明显是居高临下地表扬叶挺在高案中执行党的指示的坚决和努力。还有,经项英批发的新四军司令部致中央军委《反高敬亭斗争之经过》的汇报中,对“争取整个部队到党的领导下”的“反高”斗争同样也持绝对肯定和高度评价。

  综上所述,高案的处理决定,是在矛盾激化之后,最终由党中央拍板的。其中,皖南项英是遥控者,江北叶挺、张云逸等人是执行者,延安党中央是最后决断者。重庆蒋介石“所请将高敬亭处以枪刑照准”不过是顺水推舟,乐见其成罢了。3年游击战争期间,国民党重金悬赏高敬亭的人头而不可得,现共产党自己要求杀高,岂有不准之理?

   

……………………………………………………………………

  有关叶挺脱党,后来在抗日战争中不肯再次加入中共,我认为可以理解;但说他在枪毙高敬亭事件中起主导作用,我表示怀疑。既然当时中共已经不信任他,在新四军内他只是一个军长的虚职,并无实权,那他怎么可能在杀高事件中起主要作用呢?

  中共在夺权时期的派系斗争时有发生。方志敏率领的红军“抗日先遣队”失败后,其残部刘英、粟裕部曾企图“合并”叶飞所辖的游击队。粟裕曾奉刘英(后被国民党杀害)之命绑架叶飞,差一点就杀了他。红一方面军在和红四方面军汇合后,张国焘也企图把红一方面军“吞”了;毛后来有所察觉,及时率军出走。此外,各部红军内部均发生过“肃反”滥杀的情况。我在想,即便如此,弱小的中共还是最终壮大,打败了蒋介石政权。对此,有些人说中共得到苏俄的各种援助;中共间谍太厉害;中共在抗战中和日本侵略军相互勾结等等,甚至说中共有许多外国“雇佣军”。我是认为这种论调如果是为国民党的失败辩护的话,也太文过饰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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