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洋案久拖不决 雷洋在今年5月7日晚出门上飞机场接亲属,途中“涉嫌嫖娼行为”被警方拘留。后警方宣布雷洋“发病”死亡。案子发生后,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关注。可是雷洋案好像是不了了之似的,越来越虎头蛇尾“无声无息”了。今年7月下旬,国内“小道消息”称,雷洋案“上面”希望和解,赔偿金额700万人民币,条件是雷洋家属不再追究。不过雷洋家属方面并没有答应。现在事情又过了一个多月,该案侦查法定期限已到,但是官方至今未有定论。 国内“小道消息”传出“上面”的赔偿金增加到了1200万。条件还是雷洋家属方面“和解”,不再追究警方责任。下面是有关消息。 雷洋案细节最新进展 或牵涉最高层 2016-09-06 网传雷洋案巨额赔偿确认事实如下:“赔偿”主体为北京市昌平区民政局,该局希望与雷妻签订合同,拟付“人道援助金”1200万元,其中首期600万元一次性存入雷妻账户。不过雷洋案律师陈有西表示他对相关传闻并不清楚。 合同除保密条款外,还有三项要求。要求一:雷洋妻微博发声明。要求二:三十天内将雷洋尸体(或骨灰)运回湖南老家安葬。要求三:放弃刑事附带民事责任追究,解除与陈有西律师团队的合作。其中第三款被雷洋妻子坚决拒绝。 据海外有中文媒体报道称,目前雷洋家属的态度没有任何改变,继续追寻真相,要求公开依法处理。网名为北风的独立时事评论人士温云超在接受美国之音的采访时说:“从1200万的数额和‘人道援助金’的名义可以看出:他们明知警方在这次的行为当中有重大的过错,包括有刑事责任。但是事情的恶劣程度可能还是超出了外界已经知道的情况。‘人道援助金’这几个字可以看出当局不希望这个赔偿是被外界理解成承认了警方的过错,所以不是补偿金的形式,而是‘人道援助金’。” 北风还说:“家属不同意条款的最后一条也是姿态性的表示。他们要求家属放弃刑事责任的追究,但是这个案子不是一个刑事自诉案,按照中国的法律规定,只有刑事自诉案才不告不理,类似于家庭伤害或者重婚罪。”北风认为,这个案子是明显是公诉案件,就是说中国检查机关要主动介入这个案件并且对当事的涉案警察提出起诉。所以如果这个协议是真的,那也可以看得出来,他们为了平息这件事情,保护他们的警察是可以践踏法律,可以通过这种荒唐的手段平息事件。 海外中文网上一度传出消息称,雷洋事件因为得到习近平亲自批示,公安部不得不指令北京公安处理了两名警务人员,但公安同时以“队伍内部震荡太大,不利工作”为由,拖延不究。据报导,习近平要求“公开依法”处理雷洋事件的批示,遇到了公安、政法系统的抵制,再加文宣部门配合封杀有关舆论,有评论人士认为雷洋事件能否得到依法、公正的处理是很难预料的。 北风对网络上所传所谓习近平亲自批示一事分析称,这种批示不存在,是有媒体有意为美化当局而传出的谣言。 北京一位资深新闻人转发了雷洋案代理律师所透露的关于雷洋案的最新信息,称雷洋案件的真相和中国社交媒体对雷洋案件的分析和传播越来越近。第一,雷洋就是因为走路快而被当作嫖娼嫌疑,最后被活活打死。第二,警方联手官媒,炮制按摩女给雷洋打飞机的伪造证据,公然愚弄社会。第三,事后警方竟然销毁视频记录和被害人的手机信息。雷洋案件的事情全部朝着社会上对雷洋案每个环节最坏的猜测靠拢。 附录:雷洋案“上面”想“和解” 近日网上读到雷洋案有关帖子。作者系雷洋同乡,曾走访过雷洋家属及当地公安部门。帖子中描述的情况是,公安部门向雷洋家属施加压力,希望雷洋案达成“和解”;公安部门愿意出钱“摆平”。目前雷洋家属还没有接受“解决问题的方案”。跟着我又看到网上描述公安部门内部的帖子,说“雷洋事件两名警务人员遭处理,在公安系统内部引起哗然;部份警务人员十分抗拒,不少人私下认为,如果执法‘失误’要遭此刑罚,势将对公安队伍的忠诚和信心造成打击;且一旦涉案的两名同袍被以此三罪起诉,将如同打开潘多拉魔盒一样,造成难以预料的后果”。这两个帖子的摘编附在后面。所称“三罪起诉”是指刑事律师陈有西认为,涉案警员罪名不能定性为“玩忽职守”,应是“故意伤害致死、滥用职权、伪造隐匿证据”三项罪。 对于雷洋的案子我一直有个疑问,就是他在被便衣警察抓住的时候,为何不辩解自己没有嫖娼行为?雷洋激烈挣扎,他让周围围观者报警,说他们是假警察。这我们理解,来的警察穿着便服。后来穿制服的警察也驾车来了,雷洋还是没有说自己没有嫖娼行为,这到底是为什么? 我猜测有这样一种可能,雷洋刚好路过这家洗脚店。而在不远处的警察误认为雷洋是嫖娼者,刚从洗脚店出来。据称,去“扫黄”的警察事先有情报,嫖娼者中有“戴眼镜者”,而他正好戴着眼镜。 雷洋大概至死都不知道警察是在抓嫖娼者。如果确实如此,那就是抓捕雷洋的警察并没有正式向雷洋提出罪名。为什么会如此呢?为什么不抓住雷洋的同时宣布“你有嫖娼嫌疑,所以将被拘留”呢?我听说过这样的故事,不知是否能对上号?警方与卖淫场所的人相互勾结。卖淫场所的人向警方提供情报,说有嫖娼者来。警方的人来了后迅速地将嫖客带到拘留所,然后索要大笔“赎金”。如果嫖客交钱,警方则放人,也不透露嫖客身份,说是“保护嫖客名誉”。这样的话出了“赎金”的嫖客也不敢声张此事。那些“赎金”当然是警方私分了。或许这是为什么警方在抓雷洋的时候不说雷洋到底涉嫌什么罪。警方的人不说雷洋的罪名是想收取“赎金”。也正是雷洋不知何罪,所以死命反抗;最后被警方置于死地。 或许我的推测根本不对;但警方想私了此事肯定心里有鬼。呵呵,这可是习近平亲自过问的案子,就这样“稀里糊涂”?别的我不说,就冲雷洋这案子办成这个样子,你就能想象习近平信誓旦旦的反腐有什么作用了。 附录:雷洋案刑责 检视习近平政令出不出中南海(摘编) 雷洋事件因习近平亲自过问批示,公安部不得不指令北京市公安局依法处理涉嫌虐杀雷洋的两名警务人员,但公安部门同时以“队伍内部震荡太大,不利工作”为由,拖延不究,同时以巨额赔偿利诱雷洋家人放弃对涉案两警务人员追究刑责;令当朝再次重演“政令不出中南海”。 北京政坛人士透露,5月初雷洋事件引发举国关注,舆论对公安执法草菅人命表示强烈不满,社会大众对生命安全保障失去信心后,习近平在新华社内参做出批示,要求公安部门一定要规范执法,同时要“公开、依法”查处事件,挽回影响,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5月20日,习近平又在他主持召开中央深改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上,有针对性地专门提出有关问题。官方新华社报道指,习近平主持的这次会议强调,要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公安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构建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规范的执法办案体系、系统的执法管理体系”。 会议要求“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保障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高”。同时“要增强执法主体依法履职能力,树立执法为民理念,严格执法监督,解决执法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会议专门通过了《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消息人士说:“正因为有习的批示,北京市公安局才对涉案的昌平公安分局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邢永瑞、辅警周某采取措施,然后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他们实施逮捕。” 知情者指,雷洋家人聘请的著名刑事律师陈有西坚持认为,涉案警员罪名不能定性为玩忽职守,应是“故意伤害致死、滥用职权、伪造隐匿证据”三项罪。这都是非常严重的刑事罪名。 知情者表示,雷洋事件两名警务人员遭处理,在公安系统内部引起哗然;部份警务人员十分抗拒,不少人私下认为,如果执法“失误”要遭此刑罚,势将对公安队伍的忠诚和信心造成打击;且一旦涉案的两名同袍被以此三罪起诉,将如同打开潘多拉魔盒一样,造成难以预料的后果。 在内部压力下,公安部门一方面拖延对涉案的邢永瑞等的处理,一方面以巨额赔偿诱惑雷洋家人,包括雷洋的妻子和他在湖南的父母。希望她能放弃对涉案公安的刑事追究。据透露,当局给雷洋妻子的开价是700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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