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娃,眾生之母,很不幸的是人類違背神的行為也始於她。 從《創世記》的記載中得知,夏娃見這種果子聽了能使眼目明亮,且更有智慧,就摘下來,吃了。地主在初信之時,讀經、聽道,了解到這個事件之後曾想: 多大個事兒啊! 不就是貪吃,多吃了個蘋果嗎? 況且,俗話說"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留",追求些心明眼亮的個人素質,好象也說得過去啊,神怎麼說翻臉就翻臉,立馬將這兩口子責罵一番並且開除了伊典園的園籍? 經過多年的思考,終於明白了: 其實不然! 感謝聖靈的幫助,地主終於悟出這其中的一些道理。 重要的不是他們的吃,而是他們吃的是禁果,換言之,他們用實際行動違背了神的戒命。 有戒必有罰,這是從神的話語中得到的啟示。神是信實的,從他對亞當、夏娃以及蛇的懲罰中我們看到了神的公義。 顯然,從夏娃和亞當的違背上顯出了他們的罪。那麼,這"罪"因何而來? 關於這個罪因,《聖經》有很明白的揭示,問題在於,它並非是人人都明白。在此,地主負責任地告訴您: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源泉。 夏娃和亞當犯罪,雖因撒旦(古蛇)的欺騙引誘而起,根本原因乃是他們的貪婪。看看這兩個字: "貪"者,面對"今"天的寶"貝"; "婪"者,一個"女"人站在"林"邊。莫非造字者也得到過《聖經》的啟示? 未考證。 亞當和夏娃的生活無疑是富足而充實的。神以他的大能,既然造了蘊含着他的道的天地萬物,也在伊典園中為初造之人預備了食物。這人既有神的形象、樣式,雖來自泥土,卻也得神的靈氣。神造的各種生物,神親自帶到這人的面前由他命名,況且他也背負了為神管理萬物的使命。這當然不是一件簡單的事,但創造天地的神,以他的信實,必定己經給了這人足夠的能力和智慧,使他能完成神的使命。 遺憾的是,他們有私慾,當面對蛇的引誘時,從夏娃所想,能看到她的不知足,總是不會拒絕能得到更多好處的機會。能使"眼目更明亮",她的眼目不夠明亮嗎? 缺吃的嗎? 缺心眼兒嗎? 什麼也不缺,但就是想要更多,多多益善。這麼多的言語,其實就是一個字: 貪。 他們對神沒有足夠的敬畏,以致於輕看了神的戒命; 缺乏對神的敬畏,使人愚鈍,因而面對外界和魔鬼的引誘和欺騙,使得他們的私慾膨脹,成為貪婪。注意,私慾和貪婪是他們自己原有的,不是魔鬼施了什麼魔法加給他們的。走向犯罪,就是以行動違背神的戒命,是他們自己的選擇。這叫什麼? 不作死,不會死,No zuo, no die。 亞當也吃了禁果。他以行動告知,其內心之貪慾實與夏娃無異。 所以,什麼是原罪? 原來它並不是倆"吃貨"吃出來的,而是人心之貪慾。"人心不足蛇吞象","誰跟錢有仇","無利不起早","不見兔子不撒鷹",這些諺語和成語,還有不少,都見證了古今人類之貪心。對此,《約翰一書》中有一個更精闢的總結: 眼目的情慾、肉體的情慾和今生的驕傲。這些,權當一面鏡子,"照妖鏡",若非敬畏神,誰敢妄言自己無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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