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香港回归以来,所标榜的‘一国两制’只是一种愿望、一个追求的目标,但是至今还没有完全实现。 所谓‘两制’,实际上说的是香港的‘一制’,指它区别于内地中央所辖行政区域的‘另一制’。基本法所规定的两种并行的制度下有一个灰色地带,没有指出两制之间的牵制和抵触、也没有指出中国作为此‘一国’的主体之外的第二国、第三国的因素。具体体现在于,香港的体制拒绝完成由《基本法》所赋予的旨在维护中国国家安全的立法程序,一直拖了23年,并且遥遥无期。这种拖延直接导致涉及到国家安全的案件无法可依,导致香港继续成为境外国家集团对中国进行颠覆的前进基地。其后果是,名义上的‘一国’演变为实际上的‘两国’,‘一国两制’演变为‘两国两制’,其中境外的‘一国’并非是某限于某一个特定的国家,而是一个政治信仰一致的国家集团。看看是谁在极力反对这部国安法,就可以知道是哪一国从中被剔除了。 这次的国安法的建立、颁布和实施,集中了中国的中央一级的执法力量,打击的正是由域外衍生出的‘第二国’。虽然标出的是打击‘四种罪’,这四种罪的根源只有一种,就是源自‘第二国’的旨在反对中国的一切行动。并且,所依法建立的‘公署’拥有执法行动链 的一切权力。 但是,这部国安法没有任何干涉香港行政当局处理香港区内事务的条文,没有取消香港的现有制度。它还是‘一制’,不同于内地中央管辖区域的另一制。 如果这部法律能够真正在香港落实,香港就迎来了真正的‘一国两制’。 从根本上说,香港的回归,没有改变它是国际政治角逐的前线战场的属性,只是在这种战场不同于朝鲜半岛的三八线那样的军事戒严区。背后的两股势力在此有不同的利益追求。对于中国中央政权而言,它从英国手中接管了主权,是力图让香港融入内地的经济发展,力图维护香港现有的国际地位,为此甚至不惜打压对香港形成竞争力的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等地。对于中国域外的国家集团则不尽然如此。特别是香港的动乱,尽管形成了城市瘫痪、经济断崖式下滑,在她们的口中,那是一个靓丽的风景线。 但是,中国中央政府处于主场作战,可以放任,也可以随时成为战局的主导方。这次立法,从落实的法律条文来看,干脆就是把涉及到国家安全的犯罪条款从情报、侦察、执法、定罪程序到裁决和司法,一条龙地有一个特定任务的‘公署’来完成,直接落实到了底线,没有预留任何灰色空间。 当然,这部法律仍然为香港行政司法当局正常行驶权力、承担国家安全的职责留有足够空间。只要合作关系正常,完全可以又它单独完成执法程序。特区政府仍然是球场上的‘中场’。一旦她们守不住中场,到了禁区,‘国安公署’就是后卫加上守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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