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香港回歸以來,所標榜的‘一國兩制’只是一種願望、一個追求的目標,但是至今還沒有完全實現。 所謂‘兩制’,實際上說的是香港的‘一制’,指它區別於內地中央所轄行政區域的‘另一制’。基本法所規定的兩種並行的制度下有一個灰色地帶,沒有指出兩制之間的牽制和牴觸、也沒有指出中國作為此‘一國’的主體之外的第二國、第三國的因素。具體體現在於,香港的體制拒絕完成由《基本法》所賦予的旨在維護中國國家安全的立法程序,一直拖了23年,並且遙遙無期。這種拖延直接導致涉及到國家安全的案件無法可依,導致香港繼續成為境外國家集團對中國進行顛覆的前進基地。其後果是,名義上的‘一國’演變為實際上的‘兩國’,‘一國兩制’演變為‘兩國兩制’,其中境外的‘一國’並非是某限於某一個特定的國家,而是一個政治信仰一致的國家集團。看看是誰在極力反對這部國安法,就可以知道是哪一國從中被剔除了。 這次的國安法的建立、頒布和實施,集中了中國的中央一級的執法力量,打擊的正是由域外衍生出的‘第二國’。雖然標出的是打擊‘四種罪’,這四種罪的根源只有一種,就是源自‘第二國’的旨在反對中國的一切行動。並且,所依法建立的‘公署’擁有執法行動鏈 的一切權力。 但是,這部國安法沒有任何干涉香港行政當局處理香港區內事務的條文,沒有取消香港的現有制度。它還是‘一制’,不同於內地中央管轄區域的另一制。 如果這部法律能夠真正在香港落實,香港就迎來了真正的‘一國兩制’。 從根本上說,香港的回歸,沒有改變它是國際政治角逐的前線戰場的屬性,只是在這種戰場不同於朝鮮半島的三八線那樣的軍事戒嚴區。背後的兩股勢力在此有不同的利益追求。對於中國中央政權而言,它從英國手中接管了主權,是力圖讓香港融入內地的經濟發展,力圖維護香港現有的國際地位,為此甚至不惜打壓對香港形成競爭力的長三角、珠三角和環渤海等地。對於中國域外的國家集團則不盡然如此。特別是香港的動亂,儘管形成了城市癱瘓、經濟斷崖式下滑,在她們的口中,那是一個靚麗的風景線。 但是,中國中央政府處於主場作戰,可以放任,也可以隨時成為戰局的主導方。這次立法,從落實的法律條文來看,乾脆就是把涉及到國家安全的犯罪條款從情報、偵察、執法、定罪程序到裁決和司法,一條龍地有一個特定任務的‘公署’來完成,直接落實到了底線,沒有預留任何灰色空間。 當然,這部法律仍然為香港行政司法當局正常行駛權力、承擔國家安全的職責留有足夠空間。只要合作關係正常,完全可以又它單獨完成執法程序。特區政府仍然是球場上的‘中場’。一旦她們守不住中場,到了禁區,‘國安公署’就是後衛加上守門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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