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梦遥)5月26日晚,山东聊城警方官网发布的消息显示, 冠县吴学占等人涉嫌违法犯罪案件,山东省公安厅于2016年5月25日挂牌督办,由聊城市公安局指定东昌府分局异地立案侦办,现吴学占团伙涉案的18名成员除杜志浩死亡外,其余17人全部落网。 已查明,该团伙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侵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犯罪。目前,此案正在办理中。
地主的点评: 1 黑社会能有如此多的劣行,以现在的信息高度发达社会,警方不可能一无所知。警方的不作为或少作为,导致了不法的恶势力的大作为,“广阔天地大有作为"。但最终能端掉这个黑窝,警方还是值得称道的。 2 这一黑社会的再次暴露,是因为出了那个人命案子。于欢案一审判决引起的巨大争议,也促成了警方认真地对待。一旦把这些作恶的事记录在案,恐怕结论只能是"黑社会"了。某人早就说过"世界上最怕认真二字,GCD人最讲认真"。这话不错,一旦认真起来,真不得了,还有办不成的事? 3 再回到于欢一案,对院方的判决持何种态度,要看如何切割。第一种,单论于欢持刀伤人,且还是连伤数人、致死一人。杀人者岂不得偿命? 那一定得重判: 杀! 第二种,延伸到于欢是在其本人、其母受到了极端的羞辱和伤害之时所作出的防卫和报复,那他所伤所杀的是这些施暴者。罪乎? 功乎? “无论如何,也不能致人于死地啊"! 您这样想吗? 以地主看来,这"无论如何"就是一混账逻辑! 事情与是非不"论"清楚行吗? 第三种,是再延伸到于母欠帐不还、无信誉云云,那些挨刀而死伤者是讨帐的,说他们施暴有情可原,至少不该以至于死。这听起来也是句人话。那就是说,这个讨帐队干的是维持"欠帐者还钱"的社会公德的活儿,聊城警方一定是抓错了。这样的组织能算黑社会吗? 4 别站着说话不腰疼。 5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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