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記:2021年6月26日下午非常激動地發現,我的公眾號fanxuede2016
的部分文章居然被“自由微信”(freewechat.com)保存下來了。從2016年2月27日開始,到2019年4月19日耶穌受難日公眾號被微信永久封號,三年多來,我在那裡發表了1100多篇文章,近萬張照片。現在按照編號,從0001開始,轉到萬維博客
五十多年來去過了許多名山,但我心中最親最美的山,還是鳳凰山,這是我故鄉的山,就像創世紀說的那樣,是我的骨中骨,肉中肉。
記不起第一次爬鳳凰山是哪一年了,更記不清楚爬了多少次。在家鄉剛剛長大,我就去爬了;離開家後每次回故鄉,只要一有機會,我就與鳳凰山相會,那中間的甜美,只有我的心知道。
鳳凰山不夠厚重,也說不上高大,更缺少文人墨客的詩意纏繞。鳳凰山之美在清俊,在一身傲骨。從山底一路爬上頂峰——箭眼者,必有一番英氣在心中。傳說,大唐年間,薛禮征東,站在十幾里外的發箭嶺,一箭,穿山尖而過,中間留下一個大孔,是為“箭眼”,箭落處,為邊門,就是當年與高麗分別國土的地方。

上初中那年,有一次登上“箭眼”,我在山脊上坐了一會兒後,仔細地看那上面的一個小坑,形狀像腳印,傳說中它是王母娘娘的腳印,是小腳,裡面還有一窩水。山風吹來,一陣涼意,看山底,人就像小螞蟻,一時間,覺得自己站得好高,多年後才體會出這一次眼見的淒涼,人算什麼,出自於塵土,又歸於塵土,不過是一粒凡塵,微塵。不過,這塵土飛揚時,也有夢。
又是哪一年也記不清楚了,只記得是深秋。我站在鳳凰洞的絕壁上,看滿山的秋葉,重重疊疊,金黃豐滿,綠葉微殘。一陣秋風過,山濤聲聲,赤橙黃綠,七彩奔涌。大光從藍天傾射,一樹就是一座色彩的寶庫,深深淺淺,明明暗暗,或彎曲,或旋轉,都在盡情地歡歌,一曲唱不盡的彩色之歌。而鳥兒則在彩色的大河上下,獨自地叫着,唱着。小松鼠爬到大樹上,上去,又下來,小腳捧着一個小松果。
那時,鳳凰山成了我,在地理上,在宇宙中,我確定了自己的地方:我是鳳城人。

還有一年,晚春,杜鵑花開了,我走過一個山脊,上了一個山峰,杜鵑花一路相伴,或一片,或數株,在無數的綠葉之上,一朵朵盛開的杜鵑,或深紅,或淺白,或淡粉。但無論什麼顏色,都沁透了清純,不染一絲污垢。杜鵑花邊上的褶子,正如少女的裙子,輕柔,夢幻。凝視着她們,我的心漸漸柔軟了,一時間,生出了青春的夢,清純又飄逸。
遠處,萬仞絕壁,水痕成溝,一株杜鵑怒放,花容如火,在半空中燃燒。眼前,在兩塊大石頭的夾縫中,一株白杜鵑獨立,片片濃綠的葉子上,花蕾剛剛露出一點玉面。 
十三四年前,從芝加哥返回故鄉,時間太緊了,沒有辦法去長春會一下大學時代的好友。四位同學加兄弟,肖振遠,賈威,姚鋼,陳利,他們聽說後,找了一輛車,開了近千里的路,專程到鳳城來看我。那天晚上,二哥幫忙,我和幾位好友特意住到了鳳凰山裡的旅館中,就在三觀廟的對面。酒酣飯飽之後,我們在山中漫步,皓月當空,樹影重重,蟲鳴四起,涼風習習。尖峰,巨石,絕壁,月光下似乎重了千鈞,又平添了三分冷峻,我們回憶着逝去的青春,說着說着,大家都不說話了,靜靜地傾聽大山的沉寂。
第二天的清晨,我們上了後面的山脊,薄霧繚繞,綠樹成夢,偶爾幾塊石頭堆砌,哥哥說,這是當年長城的遺蹟。蹲下,撫摩古老的石頭,石頭哭了,淚水令我的手心發涼。幾百年了,石頭依舊,而江山變了萬千。山中石頭上的刻字的落款,大都寫着“中華民國某年某月”。 早飯後,肖振遠,賈威,陳利,和我一起登山,還帶上了我的兒子羊羊。他六七歲了,生在美國,長在美國,這是他第一次登爺爺老家的山。鳳凰洞上的絕壁,幾乎直立,沿着石頭上鑿出的石階,我們手腳並用,向上爬行,一失足就會掉進深谷里。賈威和陳利,把我兒子夾在中間,一路抓着鐵欄杆而直上。老牛背上,振遠兄牽着羊羊的小手,一步步地爬在山脊上。不過尺寬的山脊,兩邊陡立,巨石萬丈,摔下去就是粉身碎骨。多年後兒子還說,肖叔叔的手真有勁。爸爸告訴兒子,我上大學時掰腕子就掰不過你肖叔叔。那時,爸爸經常到肖叔叔家蹭飯。兒子問,爸。什麼叫蹭飯?
一幕幕,令我一再想到大學時代同學間的真摯友誼,它伴我走過了人生最深的幽谷。

我沒有在冬季爬過鳳凰山,只是遠遠地在家門前看着它千山潔白,銀裝在金光下閃耀。它在嚴寒中默然傲立,一團團雲霧來了,它隱去;走了,它敞開萬古胸懷。我就是在太平洋的彼岸也想它,什麼時候,我能再一次走進它的懷抱,閉上雙眼輕輕地呼喚:“鳳凰山,鳳凰山”。
初稿 2013.8.16 於美國印第安納州旅館
2016年3月初修改於芝加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