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雨幾乎下了一天,稀稀拉拉的,時停時續。
老天拉下了一張大臉,灰乎乎的,陰沉,陰冷。 也許我的心情就是這樣吧。 此時,“吧嗒吧嗒”的雨點聲正打在窗戶上,窗外,一片漆黑。幾盞孤燈淡黃,是車庫燈、門燈。
近黃昏時,想起了二十多年前師友和家人一再問我的一個問題:“你到美國去,不後悔嗎?” 是啊,不掙錢、沒當成官、學者夢也碎了,等等。 我回答:“是有許多遺憾,但我不後悔。” 我說:“雖然我沒有什麼成就,但我卻深深感到了一點,我是一個人,我是作為一個獨立而又自由的人而有尊嚴地活着。”(見《活在美國》自序) 令我最感恩的是我信了耶穌,成了上帝疼愛的孩子,再也沒有什麼比這更賺的了。 我還炫耀:“我還多賺了一個孩子,一兒一女。”
台灣人說:“這是一個好字。”





過去了二十多年,今天,感恩節快到了,這一次不是別人問,而是我自己問自己:“在這次大選投票後,我還是不為來到美國而後悔嗎?” 想來想去還是當年的那個想法:“不,我一點也不後悔,反而為自己能來到美國而感恩。” 我深深地感謝主耶穌基督。 至少,我投了不止一次票。並且,直到投票結果公諸於世,我不知道誰會當選。 人活了一輩子,總該投一次票。不然,愧對雙眼認得“公民”這兩個字。 “我投票了,我為此而驕傲。”


這幾天我一再跟朋友解釋:“我不是為信仰而戰,而是為信仰自由而戰;我不是為言論而戰,而是為言論自由而戰。”
言論自由、信仰自由,這是美國的國本。 我解釋說:“我絕對不是說我中意的候選人必須選上,我早就極其誇張地講過了,哪怕就是一條狗被選上了,只要程序合法,我也完全接受。” 多年前我寫到:“若一個人沒有投票權,就沒有民主,他也不是一個(美國)公民。現在看來,我把問題簡單化了,有一個問題與此相關,那就是:若一張選票不是合法的,那選票權就是一場欺騙。而這一票是否合法?不由總統說了算,也不由媒體說了算。最終,它要由法律說了算。”
也許,這場大選很快就要落幕了,也許,還有許多疑雲留在我腦海里,但是我還是感恩,活了半輩子,我終於投過票。
記得那年奧巴馬當選了,雖然我投的不是他,但我還是接受並尊重這個結果。那天晚上,芝加哥千禧園公園裡民主黨開慶祝大會,我本來想去看看熱鬧,但後來還是沒去,晚上,不容易找到停車位。還得花錢,我這個人有時挺摳門的。 這一次,我再也不會有這樣的心情了,美國已經陷入大分裂之中,而這分裂也不再是增稅還是減稅這類問題了,許多人一再問的是:“美國向何處去?” 我甚至不敢求上帝憐憫美國,我只求美國人啊,來到上帝面前認罪悔改吧,不然,羅馬的昨天,就是美國的明天,無論你是多麼強大的帝國! “上帝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2020.11.24 於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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