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學德
早上醒來情緒有點灰,在床上賴了好一陣子才起來。起來還是感謝上帝我能醒來,還有早餐吃。 飯後勁頭足了。上網,看新聞,《紐約時報》中文版1月8日發表了羅傑·科恩的文章,題目是“對美國民主燈塔形象的一記重擊”。文章說,法國總統埃馬紐埃爾·馬克龍(Emmanuel Macron)站在星條旗前,用英語宣布:“我們相信我們民主制度的力量。我們相信美國民主制度的力量”。 “我們”!這令我非常感動。
是啊,不是通過宮廷陰謀,也不是通過武裝政變,在被騷亂打斷後還是和平合法地完成了國家最高行政權力的轉移,這就是民主的力量。
羅傑·科恩的文章對馬克龍的話直接引用的不多,但藤在,我順着就去摸瓜了,找到了1月7日歐洲時報微信公眾號發表的由“原野”編譯的文章。
題目就是:“We Are One。”
文章說:巴黎時間7日凌晨2點51分,愛麗舍宮連夜緊急發布了馬克龍法英雙語講話視頻。講話背景上,還特地放了美國國旗、歐盟旗幟和法國國旗,象徵法國歐盟與美國站一起。馬克龍推特上也傾情打出“We Are One”的標籤,特別強調:我們都相信民主。
馬克龍說:“法美兩國自18世紀以來由‘民主自由條約’相連,拉法耶特(Marquisde Lafayette)在美國人民尋求自由獨立的戰爭中給予支持,托克維爾(Alexisde Tocqueville)將美國封為民主的象徵;而在20世紀的兩次世界大戰中,每當法國的自由和獨立受到威脅時,美國也始終站在法國一邊。” 馬克龍表示:“今天,法國有力、熱誠、堅定地與美國人民站在一起,與所有希望通過自由民主的選舉方式,選出國家領袖、決定自己命運和生活的人民站在一起,我們絕不會向少數人的暴力低頭。這是我們幾個世紀以來的選擇,將人的尊嚴、追求和平、對他人的尊重以及對自由的熱愛看得高於一切,而今天,這在我們的民主國家受到威脅。”
馬克龍說:“我們對美國民主力量充滿信心,向美國民主和美國人民表達友誼之情,讓我們共同鬥爭,讓民主國家變得更強大。” 馬克龍最後還特別用英語說:“今天發生在華盛頓的一切(騷亂),絕不是美國。”






國務卿蓬佩奧7日在推特中再次宣告:“暴力衝擊國會事件應該受到譴責!”
但針對騷亂後一些記者和政客把美國比作“香蕉共和國”。蓬佩奧說:“這是‘誹謗’!因為在‘香蕉共和國’,暴民暴力決定權力的行使。而在美國,執法人員會鎮壓暴力行動,使民眾代表能夠依照法治和憲政行使權力。今天凌晨3點40分,國會完成了認證,執法英雄在國會大廈恢復了秩序,這顯示了美國政治制度的力量,代表了美國法治和憲政的勝利。” 在前天發的文章里——這是美國最黑暗的時刻嗎?我已經說了川普的態度,並說了我看美國眾議院就選票認證辯論的事,說了一半,但沒說完,現在接着說。 7日上午我接着沒看完的部分,把全部辯論從頭到尾看完了,這是百載難逢的大事件,不能不看。 
看的過程我記了一點筆記,英語爛,有些地方肯定不準確,關心的人可以看那個直播。 可以稱為熱鬧的花絮只有一點,就是民主黨一個議員在辯論中對共和黨某些議員使用了不顧“shame”(羞恥)一詞,當即引起一片噓聲,一共和黨議員立即向主持會議的佩洛西提出,要求那個議員收回他的話。佩洛西說:“他已經講過了。” 然後會議繼續辯論。

一位民主黨議員說:“誰是撒謊者?”之後,共和黨議員Jeff Van Drew說:“這是辯論,這是爭論,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觀點。這是美國,某一個人不同意你的觀點、你的看法,這並不意味着他是說謊者,這意味着他有不同的觀點,不同的看法。” 共和黨議員大都說程序不合理。比如州憲法,比如選舉人簽名沒有認證,等等。 
但民主黨議員則說了另外的話。
Matt Cartwright 說:“政治家可以說任何東西,媒體社交平台、電視可以說任何東西,但在法院裡就必須小心。這些(挑戰賓州選舉結果)的律師從來沒有在法院裡說選舉舞弊,因為他們知道這麼說的結果,如果沒有證據,這樣說就會被剝奪律師資格。” 他說:“說選舉不公平並不就意味着選舉不公平,別自欺。挑戰選舉不公,然後用證據來證明它。進法院的第一條原則就是:別忘記了帶上證據。” 
北卡議員MadisonCawthorn才25歲,又是殘障人,坐在輪椅上,他是美國國會最年輕的議員。他說:“美國人意味着什麼?意味着我們依照法律而生活,意味着我們守護憲法……,美國人意味着你為祖國而驕傲。我不能站立,但我仍然可以戰鬥,為憲法而戰。” 他在6日的一條推特中說:“我正在與其他愛國者一起在國會內里為憲法而戰。這場戰鬥是在國會室內進行,而不是在華盛頓的街道上。” 
後來就是數票,報數,宣布。
最後,在7日凌晨3點40分前後,彭斯副總統宣布選舉結果:“拜登成為美國第46任總統。” 美國通過和平手段實現國家最高行政權力的轉移。
一位牧師做了祈禱,他最後說的是:“阿們。” 最後說哀彭斯。 
最近這半個月來,許多華人自媒體反覆說彭斯能改變選舉結果。連川普也這樣表示。但是,直到今天為止,我沒有看到一個人能拿出美國憲法與選舉法的哪一個具體條款說明他可以這樣做! 沒有一人! 沒有一條! 我是個笨人,我就這麼想,如果美國法律規定,只要美國參眾兩院各有一個議員聯署挑戰選舉結果,然後作為主席的副總統也加進來,就可以推翻一個州的選舉結果,那麼,美國還有憲政嗎? 
自從美國憲法第12條修正案於1804年7月27日通過後,從1804年美國總統選舉開始,每一次總統大選都是按憲法第十二條修正案規定的規則來進行的。
只有1824年大選是例外,但也與副總統的作用沒有一毛關係。具體上網查吧。
某些口口聲聲的保守主義者,要不要保守憲法! 美國這216年來,在最後認證大選結果時,副總統的作用就是禮儀性的,就像修正案規定的那樣:“參議院議長在參議院和眾議院全體議員面前開拆所有證明書,然後計算票數。
獲得總統選票最多的人,如所得票數超過所選派選舉人總數的半數,即為總統。” 彭斯副總統做的就是遵循這個保守的古老傳統。 
7日凌晨有一幕感動了我。 記得有一位共和黨國會議員發言時,佩羅西敲了一下錘子。那位議員一愣,問“怎麼回事”。
佩羅西說:“戴上口罩。”
那位議員其實是戴着的,脫落了一點,他笑着把口罩往上提了一下。 所有大廳內的人都戴口罩。

當彭斯副總統登上議長席位準備開始唱票時,他摘下了口罩,半個多小時內,他從未戴上,直到宣布完大選結果。 整個國會大廳,只有他一個人是說話時不戴口罩的。
旁邊的佩羅西一句話也沒說。 當宣布拜登當選後,許多議員包括共和黨的在內,都鼓掌了,彭斯沒有拍一個巴掌。 尊嚴。 
魯迅先生說:“中國人‘少有敢撫哭叛徒的弔客’”。
將近一個月來,許多人罵彭斯是“叛徒”、是“猶大”! 今日,我為“叛徒”一哭。 彭斯這個“叛徒”背叛了什麼?他要效忠什麼? 他是要效忠總統,還是美國憲法?

那天,有好幾個新科國會議員都說:“三天前,我們在這裡宣誓,效忠美國憲法。” 有議員說套用“黑人的命是重要的”說:“在美國,憲法是重要的。” 有議員說:“在有些國家,國王就是法律,在美國,法律才是國王。” 我知道說這些,有些人會拉黑我,無所謂。
只是希望你們告訴我,彭斯背叛了美國憲法的哪一章,哪一條? 法大於個人,哪怕他是總統、議長、國會議員。 憲法是美國的國本,絕不可動搖。
2021.1.8/9日凌晨2點半 
附錄:
1804年7月27日通過的美國憲法第12條修正案,中文譯文轉自維基百科條目。 獲得總統選票最多的人,如所得票數超過所選派選舉人總數的半數,即為總統。如無人獲得這種過半數票,眾議院應立即從被選為總統之人名單中得票最多的但不超過三人中間,投票選舉總統。但選舉總統時,以州為單位計票,每州代表有一票表決權。2/3的州各有一名或多名眾議員出席,即構成選舉總統的法定人數,選出總統需要所有州的過半數票。[當選舉總統的權力轉移到眾議院時,如該院在次年3月4日前尚未選出總統,則由副總統代理總統,如同總統死亡或憲法規定的其他喪失任職能力的情況一樣。 得副總統選票最多的人,如所得票數超過所選派選舉人總數的半數,即為副總統。如無人得過半數票,參議院應從名單上得票最多的兩人中選舉副總統。選舉副總統需要參議員總數的過半數票。但依憲法無資格擔任總統的人,也無資格擔任合眾國副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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