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人的顶级人设:真正的赢家只做这11件事(下) 范学德
(续昨日的上篇)《诗篇》第十五首深刻塑造了犹太人的灵魂、民族性格,它是犹太人的顶级人设,真正的人生赢家只做这11件事。绝大多数人看后沉默,绝对做不到,除了一个人…… 《圣经·诗篇》15:3 “他不以舌头谗谤人,不恶待朋友,也不随伙毁谤邻里。” 犹太拉比传统 《米德拉什诗篇》:不恶待同伴的人是圣者、当受称颂的……不随伙毁谤邻舍的人是圣者、当受称颂的…… 伊本·以斯拉:他不随伙毁谤——按照“不可随伙传布谣言”的方式。有人说:他没有做一件会让他的亲属羞辱他的事。 早期教父 耶柔米:有人以为邻舍是弟兄,或同城的人,或亲属,或血亲。但我们的主在福音的那个比喻中教导,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到耶利哥:祭司经过,利未人经过,都没有怜悯;撒玛利亚人经过,就有怜悯。 奥古斯丁:众所周知,“邻舍”应被理解为每一个人。“也不随伙毁谤他的邻舍,”就是说,他不轻易或轻率地相信控告者。 中世纪 ·阿奎那:“关于他的邻舍,他要求三件事。第一,他不伤害他。第二,他不赞同行伤害的人。……第三,他不欺骗他。因此他说,关于第一件,“也不恶待他的邻舍,”无论是身体上还是属灵上。……关于第二件,他说,“并且他不接受针对邻舍的毁谤。”

宗教改革及以后 加尔文:大卫在简要陈述所有渴望在教会中有地位的人应当具备的美德之后,现在列举他们应当摆脱的某些恶习。首先,他告诉他们不可成为谗谤者或毁谤者;其次,他们必须约束自己,不做任何对邻舍有害和伤害的事;第三,他们不可帮助传播毁谤和虚假报告。 ……大卫把毁谤和诋毁定为伤害邻舍的不义的第一点。如果好名声是比世上一切财富更宝贵的宝藏(箴言22:1),那么对人最大的伤害莫过于伤害他们的名誉。然而,这里所谴责的并非每一句伤害的话;而是那激起恶意之人传播毁谤的诋毁疾病和欲望。 同时,无可怀疑,圣灵的设计是要谴责一切虚假和邪恶的控告……但我认为这里也责备了过度轻信的恶习,当任何恶报告散布针对我们的邻舍时,这恶习使我们或热切地听它们,或至少没有充分理由就接受它们;而我们本应当用一切方法压制并践踏它们。 司布真:有一种用内心谗谤的有罪方式,当我们过于严厉地思想邻舍时;但行出伤害的是舌头。……有些人用舌头咬人比用牙齿更甚。舌头不是钢,但它能切割,它的伤口很难医治。它最坏的伤口不是在我们脸上,而是当我们转头时在我们背上。 ……“也不恶待他的邻舍。”勒住舌头的人不会给手发许可证。爱邻如己会使我们不嫉妒他的好名声,小心不伤害他的产业,或不以坏榜样败坏他的品格。“也不随伙毁谤邻舍。”拾取并窝藏赃物的人若不是无赖就是傻瓜。在毁谤中如同在抢劫中,接收者与贼一样坏。 相关圣经经文(交叉引用或平行主题) 利未记19:16:“不可在民中往来搬弄是非,也不可与邻舍为敌,置之于死。”箴言10:18与25:23也警告:“隐藏怨恨的,有说谎的嘴;口出谗谤的,是愚妄的人。”“北风生雨,谗谤人的舌头也生怒容。” 新约中,雅各书4:11明确说:“弟兄们,你们不可彼此批评。人若批评弟兄,论断弟兄,就是批评律法,论断律法。”以弗所书4:31与彼得前书2:1则要求:“一切苦毒、恼恨、忿怒、嚷闹、毁谤,并一切的恶毒,都当从你们中间除掉。”“所以,你们既除去一切的恶毒、诡诈,并假善、嫉妒,和一切毁谤的话。” 这些经文共同强调:真正亲近神的人,必须在言语与行为上保护邻舍的名誉与益处,拒绝一切形式的谗谤与伤害。

《圣经·诗篇》15:4 “他眼中藐视匪类,却尊重那敬畏耶和华的人。他发了誓,虽然自己吃亏,也不更改。”(或译:在他眼中,卑劣的人被藐视;……) 犹太拉比传统 拉什:卑劣的人在他眼中被藐视。一个因邪恶而卑劣的人,在义人眼中被藐视,例如希西家,他以羞辱的方式拖着他父亲的骸骨。他指着自己吃亏起誓。并且不撤回他的誓言。更何况如果事情不至于使他吃亏,他岂不更不撤回呢! 早期教父 耶柔米指出:“哪怕是皇帝,哪怕是执政官,哪怕是主教,哪怕是教士,……无论谁,只要他是恶人,在圣徒眼里就都是无有。” 狄奥多若(Diodorus of Tarsus):凡憎恶恶人的人,即使他们非常富有,同时“尊重那些敬畏主的人”,即使他们非常卑微和贫穷,必活在尊荣和尊敬中……人首先关注敬虔和公义,然后远离一切邪恶行为,此后若不敬虔伴随财富,就不要羡慕富人的举止。……人应当特别顾念穷人,只要他们没有因贫穷而心志变坏,而是继续委身于敬虔的生活。 奥古斯丁:“恶意的人在他眼前被归于无有”(第4节)。就是恶意的人对人没有力量;并且这是“在他眼前”;就是说,他最确实地知道,恶意的人并不存在,除非当心思转离自己创造主那永恒不变的形式,转向那从无有中被造的受造物的形式时。 宗教改革及以后 加尔文:我所能理解这里所说“被藐视”的唯一意义是,神的儿女藐视不敬虔的人,并对他们形成他们品格所应得的那种低下和轻蔑的评价。……(诗篇作者不是)在称赞谦卑或谦逊,而是一种对人类品格自由而正直的判断,借此一方面恶人不被放过,另一方面美德得到它所属的尊荣;因为奉承,借着掩盖恶习来滋养它们,是一种不亚于其普遍性的有害邪恶。 ……不要按人的地位或金钱,或他们短暂的尊荣来估价人,而是看重敬虔,或对神的敬畏。 司布真:我们在付出尊敬时必须像付账单一样诚实。当得尊荣的,就给他尊荣。对所有好人我们欠尊荣的债,我们无权把他们应得的转给碰巧居高位的卑劣之人。当卑劣的人在职时,我们的责任是尊重职分;但我们不能如此违背良心,而不藐视那些人;另一方面,当真正的圣徒在贫穷和苦难中时,我们必须同情他们的苦难,并且丝毫不减地尊荣那些人。我们可以为了珠宝而尊荣最粗糙的柜子,但我们不可因镶嵌而珍视假宝石。 ……他指着自己吃亏起誓,也不更改。在新约规则下的圣经圣徒“总不可起誓”,但他们的话像誓言一样好。 相关圣经经文 箴言14:2与28:4:“行动正直的,敬畏耶和华;行事乖僻的,却藐视他。” “违弃律法的,夸奖恶人;遵守律法的,却与恶人相争。” 两者同以按敬虔而非外在地位来判断人。 传道书5:4-5:“你向神许愿,偿还不可迟延……你许愿不还,不如不许。”以及马太福音5:33-37主耶稣教导起誓的严肃性。 这些经文共同强调:真正住在神帐幕中的人,其价值判断以敬畏神为准,其信实甚至超越个人利益。

《圣经·诗篇》15:5 “他不放债取利,不受贿赂以害无辜。行这些事的人必永不动摇。” 犹太拉比传统 《米德拉什》(及相关传统):每一个有财富的人若施舍给穷乏的人,并且不放债取利,就被算为已履行所有诫命,正如所说:行这些事的人必永不动摇(同上)。 拉什:针对穷人,在审判中按乖僻的方式定他的罪。我们的拉比进一步解释它的意思是,他不会接受贿赂在审判中开释他,他当然更不会接受贿赂来歪曲审判。 早期教父 巴西流(Basil of Caesarea):我们劝告穷人……要在他们可怕的处境中坚持,而不要接受来自支付利息的不幸。但如果你【富有的人】听从主,这些话还有什么需要?夫子的劝告是什么?“借给那些你不指望从他们收回的人。” 他如此痛斥放高利贷者:“你们取来的利息里充满了残暴不仁。你们从别人的不幸中取利,从别人的眼泪中敛财;赤身的,你们勒死;饥饿的,你们击打。你们毫无怜悯之心,也不思想你们与那位受苦者的关系,你们甚至把这样得来的利益唤作仁慈。” 安波罗修:有什么比借钱给一个没有钱的人,然后索取双倍的数目更残忍呢?如果一个人连单倍的数目都付不起,他怎么能付双倍呢?
中世纪 阿奎那:雅各书1章:“只要行道。”罗马书2章:“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他必永不动摇,”就是他必住在我的圣山上。下面,诗篇124篇:“倚靠耶和华的人好像锡安山”等等。诗篇54篇:“你必永不使义人动摇。” 宗教改革及以后 加尔文:……没有比不公正的交易方式更坏的高利贷种类,在那里双方都无视公平。因此让我们记住,一切一方不义地力求借另一方的损失来获利的交易,无论给它们什么名字,在这里都被谴责。 司布真:高利贷过去和现在都是神和人都厌恶的……有产的人吃掉那不幸从他那里获得贷款的可怜人,是可憎的。…… 贿赂在给予者和接受者都是罪。…… “行这些事的人必永不动摇。”没有风暴能将他从根基上撕开,从锚地拖走,或从地方上连根拔起。像主耶稣,他的权柄是永远的,真正的基督徒必永不失去他的冠冕。他不但要在锡安上,而且像锡安一样,固定而稳固。他必住在至高者的帐幕中,死亡和审判都不能将他从特权和福分的地方挪移。 相关圣经经文 出埃及记22:25与利未记25:36-37:“我民中有贫穷人与你同住,你若借钱给他,不可向他取利。”“不可向他取利,也不可向他多要……你的银子不可取利,你的粮食也不可多要。” 以及申命记16:19与27:25:“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外貌。也不可受贿赂……受贿赂以致流无辜人血的,必受咒诅。” 这些律法共同以保护穷乏与无辜为核心。 诗篇16:8、55:22与125:1:“我将耶和华常摆在我面前,因他在我右边,我便不致摇动。”“你要把你的重担卸给耶和华,他必抚养你;他永不叫义人动摇。”“倚靠耶和华的人好像锡安山,永不动摇。” 新约中,启示录3:12应许得胜者“在神殿中作柱子,他也必不再从那里出去”,呼应这种永不挪移的稳固。 这些经文共同强调:真正按神标准生活的人,其根基在神同在中得以永远坚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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