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一個網絡用詞的專利
特有理
2018-6-25
“海外文攻團”是本人最近的一個發明。主要是覺得老叫人家“五毛”、“WM”什麼的不夠尊重。社會發展了,人家那也是一種職業。只不過是一種九曲十八彎的坑蒙拐騙。自從我們溫哥華的房價成為世界第一,這麼直白的社會劫掠都能成為社會發展的主要推動力,網上為錢財出賣靈魂算多大點兒事嘛?“文攻團員”是對人家的尊稱。特申請個專利則個。
專利費沒交,大家覺得還行隨便用就是。
還是“五毛黨奴”好聽些。
五工隊同志的高論是“而因為社會裡任何事物包括人都是有某種價值的,因此人們做決定的基礎是依據自己的成本”。沒有價值觀,沒有對錯,只有成本和利潤。
俺也有個專利要申報:駐美五(毛)工(作)隊,五工隊。
對呀,文攻團也有級別高低,哈哈。
你的意思是說,我的詞彙很有人文氣息?
哈,哈,那本人也要申請兩個網絡用詞的專利:
文雅又精確的:土共政委。
精確又傳神的:美籍中國俄雜。
一聽就知是土共海外文攻團的主力,不會跟五毛小卒搞混。
今天美國幾乎所有媒體都在討論cilivity問題,看來加拿大和華人群似乎不知道。
不僅不收費,還要送掌聲和鮮花
那就是符合專利申請的條件啦:))
哈哈哈,以後俺就放心大膽用, 你不收費吧?
算是有獨創的,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