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許艷警官的審判有違特色社會主義的價值觀 特有理 2021-3-23
特色社會主義的核心價值觀就是“不管黑貓白貓,能抓老鼠就是好貓”。許艷警官忠實履行了總設計師賦予的社會職責,不但抓住了官場上的老鼠,也抓住了經濟發展的老鼠,可謂是新時代的活勞模和新標兵。然而黨內一大撮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惱怒於醜行的敗露和鼠糧的損失,居然向許艷起訴發難,並在法庭確認了許警官勇抓老鼠的“主觀惡意”,且將以此定罪和量刑。 據國內友人提供的信息,下圖是許艷“罪證”的一覽表:

這裡有一個關鍵的問題,就是誰才會把抓老鼠的人說成是主觀惡意? 答案只有一個,那就是:老鼠! 從圖表得出,許警官的總月均收入也就5萬9千人民幣多一點,折合美金不到一萬的月收入。就這5年多的時間裡,陪吃、陪玩、陪打炮,一個月平均才獲得不到一萬美金,這哪點惡意啦?如果說許警官惡意,那婚前要男方更名房產算不算惡意?相親提財產要求算不算惡意?結婚要彩禮算不算惡意?讓男人把收入全數上交算不算惡意?寧在寶馬上哭也不在自行車上笑算不算惡意?離婚勒索男方家產算不算惡意? 據披露,對許艷“主觀惡意”的認定基於“懷孕的孩子只可能是那些男人的其中之一,而許艷向多個男人索要錢財就是敲詐”;這種邏輯未免太無知、太霸道了吧?在時間有臨近或重疊的狀況下,有幾個女人能準確知道懷孕的孩子是哪個性伴侶的? 現代的社會,誰不把能掙錢看作是本事?有幾個不願意投機炒作賺大錢?人買股票不算惡意,炒房產不算惡意,怎麼跟男人睡覺要錢就算惡意了?你炒股炒房賠了錢,不能告賺了錢的惡意吧?怎麼官員睡了下屬就可以告要錢是“惡意”?這其中的邏輯誰能給走通了? 如果法律能夠支持許警官的行為,並將其樹立為新時代抓老鼠模範以及促進社會和諧的標兵,當官的男人在外邊跟別的女人風流就得多掂量掂量風險。但是,一旦給許艷定罪,這就會像中國某法官判定碰瓷的勝訴一樣,中國的社會必將讓老鼠們更加猖獗和有恃無恐起來。同時,婚姻敲詐這種合法途徑必定會被壞人們更加變本加厲地使用。 因此,對許艷的判罪,絕對違背了中國新型社會主義以及當今世界關於財富的普世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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