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计划生育 美国会众议院2011年九月22号举行关于中国一胎化政策的听证。中国海外民运一人士作证,中国大陆一胎化政策实施后,未婚先孕妇女没有生育的权利。她说她本人上大学期间意外怀孕而不得不做人工流产。推算一下,此“民运”人士当年上大学是在1980年代中期,中国大陆正在把计划生育政策作为基本国策来执行。不过我觉得应该说明的是,中国政府并没有明文规定不许未婚妇女生孩子,而是通过其他措施让未婚者生下来的孩子面对非常困难的生活,比如在城市的无法上户口,没有户口的孩子就无法上学,同时无法享有其他以婚的生孩子的母亲各种优惠待遇(尽管那点待遇很可怜,但也是权利);再有就是政治上的歧视。其实,就算当时中国没有计划生育的国策,未婚生子的妇女绝大多数也没有勇气和能力独自抚养私生子女,因为中国的传统文化对之是非常歧视的;不要说中国,就是美国1950年代,私生子女的母亲也往往把孩子送人。我们的美国朋友告诉说,那时候,新结婚的夫妇如果不到九个半月就生下孩子,周围的邻居们都暗自耻笑他们,因为那意味着未婚先孕,奉子成婚。在这位“民运”人士未婚意外怀孕的年代,就是孩子生下来多半也是送人。1960年代中国还未实施计划生育的国策,有位在北京读书的女大学生未婚怀孕,学校竟把她开除学籍。她的高中老师听说后从外地赶来搭救,那个私生子生下来就送了人,这位女青年便嫁给了这位男青年老师。您说我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因为那高中老师是我的亲戚(这里不讲这个实际上很有感情色彩的故事了吧)。 实际上,中国1980年代的计划生育政策主要是对已婚夫妇的。那时无论在中国的城市还是农村,未婚妇女怀孕都要面临极其可怕的,和计划生育无关的社会压力。 当年在美国的很多非法偷渡的中国人都以中国政府实施计划生育,一对夫妇只能生一个孩子为理由在美国谋求政治避难,而且成功率非常之高。但中国实际的情况并非如此。下面我举些统计数字来说明我的看法。1980年代初,中国大陆人口已经突破九亿。到2010年代末,中国人口几乎十四亿,这四、五亿人的增长说明了什么?如果按中国人平均寿命七十至八十岁计算,每年中国人正常死亡率大约不超过1.2%-1.5%,十亿人口的国家就是一千二百万至一千五百万。由此推算,从1980年代始,到2010年代末这将近四十年,中国每年平均净增人口一千万以上;如果加上每年的净死亡的人口(按1.33%的死亡率计算,十亿人口估计得有约一千三百万人正常死亡),净出生人口就是两、三千万。按这个数字,中国一个家庭是四个以上的孩子。您说这是一个家庭一个孩子吗?当然,这个推算的数字排除了人口结构的因素。但无论如何,中国从1980年到2010年这四十年间,平均每个家庭的孩子绝对在两、三个以上。 我个人认为,过去的几十年里,大中城市“一个家庭一个孩子”的“鼓励政策”尚能贯彻,但在小城镇和广大农村就不行。况且中国当时的政策是允许农民家庭有两个孩子的。要知道中国在1980年代到1990年代农村人口比例远高于城市,当时做到农村一对夫妇两个子女几乎是不可能的,而况少数民族是不计划生育的。 我在农场“上山下乡”的时候,有很多黑龙江鸡西市的“知青”,现在我和他们都有联系。他们告诉我,鸡西市下乡青年返城结婚后基本都是两个孩子,有的有三、四个。刚听到这个事儿时我有些吃惊,后来觉得合乎情理。小城市生活费用低,一个家庭养两个以上的孩子经济上负担得起。另外,他们那里政府对计划生育的控制力弱。就算是北京,一对夫妇就是希望生两个孩子,也还是有空子可钻。在北京居住时,邻近就是两个子女,他们夫妇谎称第一孩子有残疾,开了很多假证明,结果被“允许”生第二胎。 过去我们听到很多有关农村强迫“计划生育”的事情,非常骇人听闻;我认为那是中共农村基层干部利用“计划生育”政策鱼肉乡里,为非作歹。 (忽略人口结构和人的平均寿命变化的因素,如果一对夫妇两个孩子,几十年后就会达到人口的零增长;一对夫妇一个孩子,就会形成人口的负增长。这是个非常简单的算术问题。) 附录:计划生育(摘编) 计划生育,是有计划地生育子女的措施,于1982年3月13日成为中国一项基本国策。 计划生育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自制订以来,对中国的人口问题和发展问题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但计划生育一味的只控制人口数量,忽略世代更替,造成国家严重的老龄化,未富先老的格局。到21世纪初,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又做出了一些调整。由于20世纪80年代出生的第一批独生子女已经到达适婚年龄,在许多地区,特别是经济较发达的城市,计划生育政策有一定程度的放松。例如,独生子女夫妻将被允许生育两个孩子。但随着教育程度与经济水平的提高,中国许多城市也面临着与发达中国同样的窘境:年轻的夫妇越来越不愿意养育太多的孩子,甚至放弃生育的计划来换取较富裕、自由的生活。 1970年代初以来中国政府开始大力推行计划生育;1978年以后计划生育成为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2007年10月28日,修改后的节能法将节约资源确定为基本国策。计划生育不再作为中国基本国策。 《宪法》第25条规定:“中国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宪法》49条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婚姻法》也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生育政策:推行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县级(含县级市、区,下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可按人口计划及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市(不含县级市)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独生子女患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为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或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孕,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五)夫妻中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的; (六)夫妻双方均属农业人口,第一个子女是女孩的。 计划生育 - 政策溯源 英国牧师托马斯?罗伯特?马尔萨斯在1798年发表的《人口学原理》中,最早预言:人口增长超越食物供应,会导致人均占有食物的减少。并认为只有自然原因(事故和衰老),灾难(战争、瘟疫、及各类饥荒),道德限制和罪恶(马尔萨斯所指包括杀婴、谋杀、节育和同性恋)才能够限制人口的过度增长。他倾向于用道德限制(包括晚婚和禁欲)手段来控制人口增长。 1949年~1961年。马寅初在1957年7月的人民日报上发表《新人口论》提出节制生育政策。当时中国没有明确的人口生育政策,但由于政府严格限制流产等规定,被专家认为,实际上是在实行鼓励人口增长的生育政策。 1962~1969年。限制生育政策提出,并在部分市、县试行。1962年12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出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批示。一年之后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明确提出,大力提倡晚婚。并对不利于计划生育的规定进行了修改。1964年国务院成立了计划生育委员会。节制生育的实际工作在城市展开,农村约有五分之一的县不同程度地开展了计划生育工作。 1970~1980年。计划生育政策逐步形成并全面推行。1970年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人口计划正式纳入了国民经济发展计划。1973年明确了“晚、稀、少”的方针,经过逐步发展,政策明确要求,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最多两个,生育间隔3年以上。 1980年~1984年。计划生育政策进一步抽紧。1980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要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在此情况下,计划生育政策一度抽紧。地方政府最终把“提倡”当作“政治任务”来抓。基本只准生一个孩子。这形成了中国生育政策与家庭个人生育需求之间的重大反差。1982年把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 1984年-现在。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并稳定下来。在农村放宽了生育二胎的条件。并且各省、市、自治区先后制定了本地区的计划生育条例,实现了区别对待、多元化的生育政策,缓和了计生矛盾。这一政策在主流稳定的基础上不断开展奖励扶助制度、“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和“关爱女孩行动”以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等各项试点服务。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2004年9月表示,同西方中国相比,中国工业化还没有完成,老龄化就提前到来,规模大、速度快。是“未富先老”。英国等发达中国从成年型社会向老年型社会转变用了80年,同期人均GDP为5000美元到10000美元;而中国完成这种转变只用了20年左右,人均GDP只有1000美元左右。(以上摘自2004年10月21日《新世纪》) 计划生育 - 大事年表 1957年 2月27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表讲话说:“我看人类对自己最不会管理,对于工厂的生产,生产布匹,生产桌椅板凳,生产钢铁,他都有计划,对于生产人类自己就是没有计划,就是无政府主义。人类要控制自己,做到有计划地增长,有时候使他能够增加一点,有时候停顿一下。提议设一个委员会,节育委员会”。 7月5日,《人民日报》刊登马寅初于1957年6月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的书面发言,首先提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人口控制(非计划生育)。但当时人口控制并未真正实行,中国家庭生育未受政府影响。 10月9日,毛泽东在中共扩大的八届三中全会的讲话认为:“计划生育,也来个十年计划。少数民族地区不要去推广,人少的地方也不要去推广。就是在人口多的地方,也要进行试点,逐步推广,逐步达到普遍计划生育。将来要做到完全有计划的生育。” 1962年 面对补偿性人口生育高峰,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 人口普查引发担忧。 1964年 第二次人口普查,全国总人口接近7亿。经国务院批准,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时任国务院秘书长周鑫荣兼任该委员会的主任。经历了1959年到1961年的三年经济困难和人口低谷时期过去后,中国政府更加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并提出了降低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的目标。 全国总人口超过8亿。提出计划生育政策。 1971年 7月8日,国务院转发卫生部、商业部、燃化部《关于做好计划生育的报告》,把控制人口增长的指标首次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要求除人口稀少的地区外,各级都要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1969、1970年,全国人口自然增长率分别高达千分之二十六点一和二十五点八。报告提出在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人口自然增长率要逐年降低,争取到1975年一般城市降到千分之十左右,农村降到千分之十五以下。 1975年 毛泽东在国家计委《关于一九七五年国民经济发展报告》上批示:人口非控制不可。国家制定了,“提倡一对夫妇生育子女的数量最好一个,最多两个”的生育政策。 1980年 一些地方实行双开的措施,对违反计划生育者开除党籍、公职。1980年3月30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理论务虚会发表讲话,他指出“要使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至少有两个重要特点是必须看到的:一个是底子薄……第二条是人口多,耕地少。现在全国人口有九亿多,其中百分之八十是农民。人多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在生产还不够发展的条件下,吃饭、教育和就业就都成为严重的问题。我们要大力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但是即使若干年后人口不再增加,人口多的问题在一段时间内也仍然存在。耕地少,人口多特别是农民多,这种情况不是很容易改变的。这就成为中国现代化建设必须考虑的特点。” 1980年9月,中共中央发表《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1981年 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成立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并将其正式纳入政府序列,成为国务院的组成部分;陈慕华以副总理的身份兼任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1982年 2月9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中发[1982]11号),具体规定了生育政避孕节育政策、奖励政策、限制政策等。计划生育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这一政策一直持续到现在。9月,中共十二大把实行计划生育确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1月后写入新修改的《宪法》,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1984年 中共中央提出生育政策调整,各地普遍实行了农村独女户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 1986年 4月23日,邓小平在会见日本前首相福田赳夫时,再对计划生育问题做出阐释:“中国对人口的增长实行严格控制,是从我们的切身利益出发的。这是中国的重大战略决策。国外有些人希望中国不实行计划生育,这是想让中国永远处于贫困状况。” 1991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明确贯彻现行生育政策,严格控制人口增长。 1995年 国家计生委发布计划生育七不准,规范了一些地方过于严厉甚至违反法律的计生措施。计划生育政策调整。 2000年 中国60岁以上人口占到10%以上,进入老龄化社会。 3月,中央发布《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指出人口过多仍然是我国的首要问题,人口问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面临的重大问题。在实现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以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将转向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2001年 1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有了国家基本法律的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颁布和地方条例的修订实施,标志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进入依法管理、优质服务的阶段。 2003年 3月,十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决定,将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增加了开展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制定人口发展规划、促进生殖健康产业发展等职能。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也顺利实现了更名,增强了综合协调能力。 2005年 2005年中国人大会议期间,针对社会关注的“二胎政策能否松动”的问题,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副会长、中国人口学会副会长李宏规透露,中国还将继续稳定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不过中国已经把生二胎的权力下放给各省市人大自行规定。作为河南团的中国人大代表,李宏规在人民大会堂接受采访时介绍,上海等部分省、市已经出台规定,允许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家庭生育第二胎。“上海已经连续10年人口负增长了,主要是计划生育的国策执行到位和社会经济方面的原因。”据他介绍,上海独生子和独生女结婚后生二胎的比例大概占20%-30%。 2009年 4月29日,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公布。 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计划生育的影响 计划生育结果复杂,对中国人口结构,文化都产生了很大影响。它使中国人口增长率达到极低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1990年代末生育率为1.3,若继续维持计划生育,中国人口达到13.4亿后将快速下降,在2100年降至4.7亿(每下一代相当于上一代人口62%)。 ‘计划生育’政策产生的后果极为复杂,对中国的人口结构,文化,家庭伦理观念都产生了巨大影响。它使中国人口增长率达到了史无前例的低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人口普查办的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均显示1990年代后期只有1.3左右的生育率,如果继续的1.3左右的生育率,中国人口达到顶峰13.4亿后快速下降到2100年的4.7亿(每一代只相当上一代的62%);中国人口数量将在二十一世纪直线下降。 人口结构 中国的人口结构严重失衡。表现在:1、社会老龄化迅速提前到来2、男女出生比例严重失调为将来的社会平稳发展带来极大的隐患。 附录:中国人口增长与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摘编) 作者:翟振武 从1711年到1840年,仅仅130年,中国人口就从1.1亿一跃而增长到4.1亿,成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1949年共和国成立以后,随着死亡率的快速下降,人口增长速度又大幅度飙升。 庞大的规模和过快的增长速度,不仅构成了中国人口最显著和最重要的特征,而且深刻地影响了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然而,自20世纪70年以来,中国人口增长与人口再生产类型发生了史无前例的巨大变化。过去的30多年,成为中国人口发展史上最重要、最伟大的转折时期。 一、中国人口增长的历史轨迹 1959年至1961年间,由于严重自然灾害的侵袭,出生率不正常地猛然下跌,死亡率陡然增高,暂时打断了建国后人口快速增长的进程。但1962年,随着经济状况的好转,出生率迅速恢复到37‰以上,1963年更是陡增到建国以来的最高水平43.37‰。,1962年以后每年出生人数高达2700万左右,最高时甚至达到2954万(1963年),年净增人口数也平均高达2000万以上。20世纪60年代成为建国后人口增长最迅猛的时期。 沿着快速增长的轨道,中国人口总量在 1973年已经达到8.9亿的巨大规模。 人口增长由快速向慢速转变 在计划生育的有力推动下,全国人口出生率从l970年的33.43‰降到1979年的17.82‰;人口自然增长率从1970年的25.83‰下降到 1979年的11.61‰;1970年全国年净增人口2144万,1979年则降为1125万。各项速度和增量指标几乎都下降了50%以上。妇女总和生育率从1970年的5.8下降到1978年的2.7,其下降速度之快,在世界上都是罕见的。 人口增长的波动与反复 由于周期性出生高峰的影响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与完善,出生率从1984年的19.9‰迅速回升到1987年的23.3‰,自然增长率也相应从1984年的13.08‰反弹到1987年的16.61‰。每年净增人口从1984年的1351万跳至1987年的1795万,整整增加了444万。但是,出生高峰和政策调整影响毕竟是暂时的,不会从根本上扭转人口转变的方向。所以,在经历了短暂的上升以后,人口出生率和增长率从高点上又开始逐步回落,到1989年,出生率降为21.58‰,增长率降为15.04‰。经历这次波动后,整个90年代的出生率和增长率再也没有出现反复,一直保持了下降的趋势。 人口规模的惯性增长和人口内在增长趋势 人口增长的速度各指标在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都呈现下降的趋势。人口自然增长率从1990年的14.39‰下降到1999 年的8.18‰;出生率也从1990年的21.06‰下降到1999年的14.64‰;连续几年的人口增量逐年呈平滑下降的趋势。 当总和生育率下降到更替水平以下之后,人口的净再生产率必定小于1,从而使人口的内在增长率变为负值,这标志着中国人口增长的方向性的改变。中国人口从一个增加型人口向一个缩减型人口的转变,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伟大事件,对中华民族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虽然在人口内在增长率为负值的情况下,人口依然在增长,但是这种增长只是一种惯性增长,是最终走向人口负增长的一个过渡阶段。 2000年以后人口增长速度仍然保持稳步下降趋势 进入新世纪以后,我国的人口增长速度继续呈现出稳定的逐年下降的趋势。人口自然增长率从2000年的7.58‰下降到2006年的5.28‰;出生率也从2000年的 14.03‰下降到2000年的12.09‰;出生人数从2000年的1700多万下降到2006年的1500多万。在2000年至2006年间,人口规模从12.67亿缓慢增加到13.14亿。但此时的人口内在自然增长率已经达到-9.2‰。这说明,这种增加只是其表象而非其内在的质。当一个人口的生育率降至更替水平或以下并保持下去,这就决定了人口的增长最终将达到它的峰值并停止下来。人口总量在达其峰值之前的数十年增长,实质是实现停止增长或负增长的前奏。中国人口在生育率等于或低于更替水平下的增长,完全是年龄结构变动所导致的惯性增长。这种增长既是不可避免的过程,也是实现零增长的必经阶段。 虽然中国人口规模的增长在21世纪前30年还不会停止,但它增长的速度却会沿着20世纪90年代所形成的越来越慢的趋势发展下去。到2035年左右,中国口将实现零增长,并逐渐进入负增长阶段。 人口转变带来的新挑战 首先,人口规模控制和生育率的迅速下降加快了中国人口的老龄化进程。人口老龄化本是人口转变过程中的必然出现的现象之一,但由于中国生育率下降较快,因此,老龄化的来临也就比较快。无论是人口总量的继续扩大,还是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对未来的中国都是严峻的挑战。而且,人口数量控制与人口老龄化还是一对矛盾。人口数量控制越严格,人口老龄化速度越快,老龄化状况越严重。如果放弃人口控制政策,人口老龄化的进程却会因此而减慢,但是生育率会反弹和上升,人口总量会以更快的速度增加。2005年小普查时,中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9.07%,而预计2030年将达到14%,2040年将快速上升到 20.9%。老年人规模的增加会对社会保障产生巨大的压力,导致医疗保障资金不足,养老设施短缺等一系列问题的产生。 其次,人口出生性别比持续和大幅度偏高。中国家庭,特别是农村家庭的男孩偏好一直就很强烈。到2000年以后,出生性别比偏高的情况更为严重,2007年的出生性别比高达12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