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的悲剧 前些日子一名驻阿美军士兵夜里走出兵营,他在一个村庄内屠杀了十六名无辜阿富汗平民,其中多数是妇女和儿童。这是个悲剧。我在电视和照片中看到了当地阿富汗人怒火中烧。前些日子他们正为媒体披露出来的美军火烧“可兰经”事件怒不可遏,现在又发生了这样不可思议的事情。唉,我坦白,自己内心并不是极端悲痛,但确实很沉重和茫然。让我先向此次悲剧中无辜被杀和受伤的阿富汗平民表示哀悼。但就我的直觉来说,那名美军士兵不是恶魔。他确实干了恶魔般的事情,然而却是在没有意识的情况下干的。这正是悲剧所在。 肇事的士兵的同事讲,这名三十八岁的老兵很正派,和同伴相处很好。他的名字叫贝尔斯,是个来自堪萨斯州的白人;“九一一”恐怖袭击事件后决定入伍,去年十二月被派往阿富汗之前,曾三次派驻伊拉克,并两度在战斗中负伤。算一算他入伍是十年前事情。那时他是位二十八岁的青年。二十八岁了还去自愿参加打仗,说明他是位有正义感的人。虽然我根本不相信这个世界有正义,但政客们仍用“正义”在迷惑着许多老百姓们。 贝尔斯的代表律师布朗说,“他的当事人可能是在重重压力下失去理智的”。他告诉记者说:“贝尔斯和家人原本被告知他不会再被派往中东,他的家人都在期待他不必派驻海外的日子,怎么知道,这一切一夜之间都改变了。”据调查“贝尔斯对第四次被派往战区感到不满。此外,就在他犯案前夕,他的一名战友的腿被炸断了。律师说,这使他的情绪受影响”。虽然贝尔斯的辩护律师和其家人表示他没有酗酒的问题,但我仍认为这次魔鬼般的行为与酒醉有关。因为“调查人员相信,贝尔斯在犯案当晚曾饮酒,他之所以会滥杀村民是因为‘压力、酒精和家庭问题重叠,导致他崩溃’”。或许他脾气有些暴躁,“根据法院的资料,贝尔斯在10年前,曾因为袭击前女友而被捕。他在法庭上否认罪状,并同意接受二十小时的愤怒管理辅导,案子最终被驳回”。然而仅仅脾气不太好是不可能屠杀平民的。 我之所以感觉这位士兵是在酒醉之后干出这令人发指的事情,是因为我在当“知青”时经常酗酒,并干出很多荒唐事儿;然而我一点记忆都没有,所以我大醉之后干的事情都是哥们儿说的。要不是他们把我好几次从冰天雪地中背回来,我早就冻死了。 贝尔斯的律师“布朗也坚决否认贝尔斯的婚姻出问题,而说他‘婚姻美满’,育有两名3岁和4岁的孩子”。此位律师的说法更坚信了我认为贝尔斯仅仅是因为醉酒失去理智和意识,之后干出了魔鬼般的事情。 当然,人在酒醉失去理智时往往会将心里要干的事情发疯般地干出来。这种心里想干的事情在人有理智的情况下是绝对不可能干的。比如我讨厌当年小布什总统的对外政策,但我绝对不可能去跑到白宫那里要去奏他。比如我年轻时爱一位姑娘,却又不敢表白,但在醉酒的情况下就会傻乎乎地大庭广众之下对着她喊“你TMD得做我老婆”。 可我们这位三十八岁的士兵为什么恨阿富汗人,恨这场战争?因为这场战争太血腥。决不屈服的阿富汗人在塔利班引导下,用各种野蛮的手段反抗美军的侵略。而美军的镇压更血腥,更惨无人道。我相信,除非阿富汗人被杀绝,否则他们不会停止反抗美军的占领。就是在这种人性丑陋的那一面暴露无遗的战争中,贝尔斯内心的怒火终于爆发,并在酒醉之后便成了野兽。痛心啊! 无疑,贝尔斯先生将受到应有的惩罚,他将被送进监狱,尽管他是三个有小孩子的父亲。对,他在酒醉之后失去了理智和意识,但在没喝酒时他是个正常人。他得为自己酒后干的事情负责,就跟一个人在醉酒开车必须为发生的交通事故负责,为他酒醉开车负责一样。 据说贝尔斯在阿富汗作战时还有件烦心的事儿,就是他卖命挣的钱不足以养活他的家庭和支付放贷。唉,我该说什么好呢? 为什么美国政府要当“世界警察”,到处进行战争?这个……利益至上啊。要不我怎么说人类早晚会在利益的你死我活的争夺中灭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