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敗與制度 先來點兒開場白。前兩天先後貼了兩篇在網上看到的故事。一個講解放軍特種部隊一少校見義勇為,被黑社會團伙打傷。公檢法拿那些黑幫沒轍,因為“沒有證據”。那特種部隊的戰友們前來報仇,打傷黑社會團伙的一些人,還不斷到醫院折磨這些傷者。結果這些地痞流氓只好投案自首。第二個故事講解放軍的軍長在黑社會的“洗浴中心”打碎一茶杯,結果被勒索500元賠償。部隊首長一聲令下來了一個偵察營,把“洗浴中心”砸了。地方上的武警、公安局和紀檢委官員,以及更高的省官都被黑社會頭目招來;人家一見是兇悍的部隊都開溜了。黑社會頭目想用錢擺平此事,部隊首長根本不買賬。 我隨後寫了點感慨,認為沒有制度作保障,靠什麼“人民子弟兵”打擊黑社會是其實就是“黑吃黑”。有讀者看了後留言,認為“民主不能解決所有問題,即使在美國,黑社會勢力也一直存在。加拿大時常有不同黑社會的火拼。意大利就更不用說了。認為民主可醫治百病是過於簡單化了”。其實我在另一個故事的後面已經談到西方民主制度國家也有黑社會。我當然不會認為西方民主制度可以杜絕腐敗現象。此前我已不厭其煩地說到,任何制度都不能杜絕腐敗現象,腐敗簡直可以說是與人類社會共生的,因為人性就有貪慾的的成分;只是西方民主制度在行之有效的情況下,比專制制度更有能力相對地抑制腐敗現象。這裡面最關鍵的因素就是西方民主制度國家中沒有任何人擁有絕對的權力。 我每天睡覺前總要拿起枕頭邊上的《聊齋志異》讀上幾段。那裡面的小故事都是蒲松齡先生搜集的民間傳說,多是借狐仙鬼怪描述人的七情六慾。我並不想從他的故事中體會出什麼更深一層的意思,只是想借這些簡單的故事放鬆一下自己。讀的多了,我發現,裡面涉及到官場的故事,總要提到行賄;甚至到了陰間也要行賄,大到閻王爺,小到捕快,能行賄就行賄;這不就是典型的腐敗行為嗎?查了一下蒲松齡生活的年代,那是正值康熙盛世。那會兒就有這麼多腐敗現象?沒錯。 或許我們該這麼說,中國傳統的專制社會中,腐敗現象總是有的,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同時,專制制度下的各級官吏,他們雖然都參與腐敗活動,但活兒還是要干的。一個王朝的盛世就是由各級有不同程度腐敗行為的官吏支撐着的。他們不單單貪腐,還得為朝廷做事情,也就是管理民眾,國計民生也得搞;另外就是效忠朝廷。但隨着時間的延續,大王朝的各級官吏的貪腐變本加厲;與此同時,百姓的疾苦則不聞不問,對朝廷的效忠流於形式。久而久之,地方的離心力越來越大,王朝的統治能力越來越薄弱。此時改朝換代的局面就來臨了。 中國自從秦始皇統一華夏後,大王朝一個接着一個,都是中央集權的專制政權。每個王朝大同小異,都是由興起到衰亡。在王朝覆滅的時候,官吏的腐敗現象尤其讓百姓痛恨,遂成為社會大動盪的導火索。兩千多年莫不如此。自然,前車之鑑,每個新王朝建立之初,開國者們都要嚴懲腐敗。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出身貧寒,“每當他想起那本該發給自己父母的賑災糧食被官吏貪污,導致父母餓死的情景,就會忍不住咬牙切齒”,“他要創造一個真正純淨的王朝,一個官員們人人清廉、百姓安居樂業的王朝。所以他盡一切努力去實現這個夢想”。 朱元璋嚴懲腐敗官員殘暴之極,“他頒布了有史以來最為嚴厲的肅貪法令:貪污60 兩以上銀子者,立殺”。這點銀子真算不得什麼大數。結果大批被查處有貪腐行為的官吏被殺。殺了還不說,還有剝皮!朱元璋命令處死貪官後,還要還要把皮剝下來,“然後在皮內塞上稻草,做成稻草人”,供眾人參觀。這個稻草人不是用來嚇唬鳥的,而是用來威懾貪官的。請看以下兩段的描述: ……朱元璋對待貪官污吏的態度越來越嚴厲,他創造了一個以往封建統治者想都不敢想的政策,即規定普通百姓只要發現貪官污吏,就可以把他們綁起來,送京治罪,而且路上各檢查站必須放行,如果有人敢於阻擋,不但要處死,還要株連九族!這在中國法制史上是絕無僅有的。與這種群眾檢舉揭發相比,朱元璋肅貪的主要線索來源是他的耳目……這些人遍布全國各地,一旦發現官員有貪贓枉法等問題即可上奏,而朱元璋也拿出了玩命的精神,即使情報送到京城已經是半夜,他也會立刻起床接見。 …… 自明朝開國以來……朱元璋殺不盡殺,據統計,因貪污受賄被殺死的官員有幾萬人,到洪武十九年(1386),全國十三個省從府到縣的官員很少能夠做到滿任,大部分都被殺掉了……(然而)朱元璋十分不理解,為什麼這些人飽讀詩書,以所謂“朝聞道,夕可死”為人生信條,卻在當官之後成了“朝獲派,夕腐敗”。 感慨之餘只能無語。為什麼會如此?有人從文化上找原因,說“中國是一個人情社會,也是人情歷史,幾千年來都是禮上往來,可是可以想見除去親戚間的禮上往來可以用親情去解釋,紅白喜事隨禮外,朋友,同事,上下級之間的所有禮上往來莫不帶有腐敗的成分,即使不是直接的也有間接關係,即使不是直接托人辦事也是為了拉籠感情,日後找人辦事也可以有個照應,這些都是從民間就開始的”。這便是百姓對“腐敗的認同,明明是腐敗行為卻還能理直氣壯說這是人之常情,也就取得了社會有諒解。家庭,配偶,子女,社會對人的評價標準就是誰有什麼本事,能辦成別人無法辦成的事,誰有能耐,家裡很有錢,而明知道這錢的來歷不明,不是鄙視而是羨慕”。呵呵,大家“禮尚往來”,彼此好辦事兒。 論及到底是先有這種文化便產生專制制度,還是專制制度下產生這種文化是個爭論不休的學術問題;在我看來,文化和制度相輔相成應該沒人反對。因而無論如何,專制制度下統治者擁有絕對的權力搞腐敗就容易;而精明的官吏“遊刃”於腐敗之中則變得越來越有“人情味”,權力也隨着“食客”的增加見長。 再講個小故事吧。我在農場當“知青”時,有一東北青年特能“來事兒”(意思是能說會道,隨機應變)。在農場沒幾年他稱了分場副主任,走到哪兒“小兄弟”一大堆。“上山下鄉”過後他返城沒幾年成了法院院長!好稱“哥們兒的事情到我這裡全擺平”。當時真是權傾一時,跟着他一起下鄉的東北青年提起他都交口稱讚。 沒成想,因為省里腐敗案涉及了一二百處級以上官員,他也包括其中,一下子被“雙規”,被“雙開”。後來沒幾年又聽說他成了某公司董事長,走到哪兒都風風光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