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和义务
网上看国内报道,城里一群喜气洋洋的大妈披红挂绿,她们在住宅区的小广场扭秧歌。这些都是些退休者,没事儿闲的天天到此锻炼身体,也有人讽刺是“垂死挣扎”。大妈们将锻炼身体和娱乐相结合,拿来录放机放起喜庆的音乐震天响;她们都精心穿戴,随着鼓点在小广场上扭起“波澜壮阔”的秧歌步,个个气喘吁吁,眉开眼笑。扭到妙处便引起旁观者们阵阵欢呼喝彩。忽然,天上落下了“雨滴”,大妈们闪闪发光的衣裤上星星点点,头脸上也有。颜色不对呀?一闻,奇臭!不好,小广场周围居民楼上有人泼屎尿。
记者采访了跳舞者,其中一人称“她和其他20多名老姐妹每天晚上都在这里跳舞,已经有2个多月时间了”。在采访中,她们向记者坦言,与小广场边上居民楼的住户的矛盾已经持续了1个多月。“由于嫌她们噪音扰民,楼上住户曾投掷过硬币、碎石,双方还发生过口角,但用大粪作‘武器’还是第一次”。居民楼的住户们曾提出,楼下的噪音严重干扰了他们的日常生活,希望大妈们“转移到小区外的空地上活动,或者在跳舞时不要开音乐”。然而老大妈们不干,“我们都是老年人,就想一块热闹一下,也能锻炼身体。如果不让放音乐,跳着还有什么意思。”而说到转移地点,大妈们连连摇头:“外面又是人又是车,哪里有小区里环境好。我们也是业主,凭什么不能在这里活动?”
这事儿该物业公司管呀。但是人家说,争执的双方都是业主,让他们左右为难;曾希望跳舞的大妈们把收录机的声音弄小点,未果。得,既然没人管,就有了泼粪这一幕。我想此后“舞妈”们可能会收敛,大粪厉害呀。谁厉害谁占上风?我认识一家,他们楼上放音乐总是声音很大,天花板好像都颤悠。有一晚,楼下的受不了,上楼去提意见。楼上的人说“你管不着”。三下两下就打了起来。上楼提意见者被打个满脸花。结果被打者的儿子不干了,冲上楼,敲开门,揪住楼上的人暴打,直打得楼上的人不省人事。后来楼上就再也不隆隆震响地放音乐了。
这么说,我同意泼粪?这种事情,那儿都会发生。在中国,人们都说要相互礼让。如果有矛盾的双方相互体谅和包容,问题容易解决。大家总有个社会道德规范嘛。但要不讲理呢?那就看谁厉害了。
在美国遇到这种事情怎么办?前两年美国曾有个“占领华尔街”抗议运动。在纽约曼哈顿岛的一个公园里有很多抗议者们露宿。事情闹腾大了后,一帮街头演唱者也到那儿凑热闹,成天吹吹打打,引吭高歌。这下公园周围的住户们不干了,称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那警察们就出动了,把“街头乐队”和“占领华尔街”的人们都赶走了,说他们违法。看看,在这个法治的国度里,在这种事情面前,人家强调权利和义务。在各种事情面前,每个人都有自己相应的权利;同时,也有义务不损害他人应有的权利。如果针对某事矛盾的双方在认同上有分歧,那就得以法律为准则;执法者是警方。
再请看以下报道:
邻居指乐声扰人 女钢琴家面临判囚20个月
西班牙希罗纳镇(Girona)27岁女钢琴家马丁(Laia
Martin)被控“噪音污染”,控方促判囚20个月兼禁弹琴半年。其楼下邻居博索姆指出,2003年至2007年间,马丁每周5日持续练琴8小时,滋扰得她出现钢琴恐惧症,就算在电影中看到钢琴也不能忍受。控方又指,马丁家纵称为琴室设隔音设备,但始终没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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