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三大差別” “三大差別”是上個世紀“文革”前的60年代中國官方提出的。維基百科上是這樣解釋的: 三大差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術語,意指工農差別、城鄉差別、腦體差別(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的差別。那時提出要消除三大差別,並引經據典: 《共產黨宣言》指出:要“把農業和工業結合起來;通過把人口更平均地分布於全國的辦法逐步消滅城鄉差別。”馬克思《哥達綱領批判》指出:“在共產主義社會高級階段,在迫使個人奴隸般地服從分工的情形已經消失,從而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的對立也隨之消失之後;……社會才能在自己的旗幟上寫上:各盡所能,按需分配!”列寧《偉大的創舉》指出:“為了完全消滅階級,不僅要推翻剝削者即地主和資本家,不僅要廢除他們的所有制,而且要廢除任何生產資料私有制,要消滅城鄉之間、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之間的差別。這是很長時期才能實現的事業。” 後在“文革”期間“縮小三大差別”或“消滅三大差別”被反覆強調的概念。《人民日報》1967年7月9日還發表文章《堅持知識青年上山下鄉的正確方向》。其中有這樣的意思,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對於縮小城鄉差別、工農差別、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差別,對於鞏固無產階級專政,防止資本主義復辟,都具有重大的意義。”可見“縮小三大差別”是那時搞“文革”起家的中共激進派發動“上山下鄉”運動的重要理由之一。 提這些“陳芝麻爛穀子”的事兒有意思嗎?確實,事過境遷。這種提法,按現在的說法兒起碼是教條主義的,很“左”的。我認為當時毛澤東為領袖的中共之所以這樣提,是毛一直要搞“烏托邦”;當時的“文革激進派”這樣大張旗鼓也是有着奪取權力的圖謀。不過就當時國家的狀況講,確實存在着這“三大差別”。 扯這些是因為前幾天我貼了個帖子“我看‘上山下鄉’運動”;跟貼的人們有爭論。我是否定“上山下鄉”運動的;原因很簡單,這場運動甭管出發點如何,根本得不到民眾的擁護和支持;絕大多數“知青”是被迫去農村的。明擺着,農村生活遠比城市艱苦,而且也看不到任何前途。當然,中共掌權的“文革激進派”將兩千萬城市年輕人驅趕到農村,自然有他們的政治目的。 “知青”“上山下鄉”在“文革”前就有,不過那時只有很少數人自覺自愿去。毛早在建國之初的50年代就“提到組織中學生和高小畢業生參加合作化的工作,值得特別注意,一切可以到農村中去工作的這樣的知識分子(那時中國大陸教育水平非常低,小學畢業就算知識分子了),應當高興的到那裡去。農村是一個廣闊的天地,在那裡是可以大有作為的”。這和他“烏托邦”理念一致;毛的治國理念中體現着“不患寡而患不均”。 然而毛的這種政治理念,城市的青年會心悅誠服的接受,並自願去嗎?所以毛雖然早在50年代就提出這樣的號召,那也是到了“文革”中發生了大批在校中學畢業生滯留校園,亟需安置後,“上山下鄉”運動才如火如荼的展開。1968年底,官方媒體發表毛的“最新指示”,“知識青年到農村去,接受貧下中農再教育,很有必要。要說服城裡幹部和其他人,把自己初中、高中、大學畢業的子女送到鄉下去,來一個動員。各地農村的同志應當歡迎他們去。”隨即在全國各地開展了知識青年“上山下鄉”運動。嘿嘿,那時誰敢不去。 其實我們在毛的“最新指示”能體會出,“農村的同志”們大概是不甚歡迎“知青”來插隊的。那時中國農村基本情況就是人多地少,生活艱苦。“知青”一去,等於和農民爭奪口糧。再說“知青”比起當地農民也吃不了苦,農活也幹得相對差。我們1969年初中畢業的北京“知青”都去了軍墾和農場。這已經被農村“插隊”生活好多了,可比起城市生活仍有很大差距。想想看,本來就不情願“上山下鄉”,這運動剛開始就被廣大“知青”消極抵制;可以說剛開始就註定早晚失敗。而廣大“知青”本來正是學習書本知識的年紀,卻大批到農村從事繁重體力勞動;到他們返城時已錯過了學習的最佳時光。嗨,“知青”也就是那年頭兒政治路線的犧牲品。 “我看‘上山下鄉’運動”的跟帖中有人有這樣的意思,認為當年的“知青”到農村去沒什麼好抱怨的。中國農民祖祖輩輩都是在農村,他們占全國人口的絕大多數,就那麼貧困的活着。而城裡人往前數幾代也都是農民;他說“做人別光想着自個”。我揣測,這話可以這樣理解:城裡人實際上不應該活得比老農民好(更情緒化的說法是:城裡人憑什麼比我們活得好)。這種論調我早先也多次聽到過。持這種觀點的人多來自農村。 首先說,農民的日子比城裡人苦的多是客觀事實。要不然那年頭怎麼提出“三大差別”呢?我也非常肯定的說,當年中國農民日子苦,勞動生產率太低下是原因(不是為自己幹活,生產積極性也不高),受“剪刀差”的影響,農產品和工業品不等價交換也是重要原因;反正是政府讓老農民的日子過得很苦。 老農民的苦日子“知青”當然可以忍耐;但這不等於“知青”情願。再者,老農民也嚮往城市的生活。假如那時農村中哪位老農民的戶口“農轉非”,他保證屁顛屁顛的。當年農村後生們特別希望當兵為什麼?還不是為了在城鎮中混個相對好的工作,脫離農村? 我看跟帖中激烈爭論問題涉及到毛的路線問題。這叫我看,毛的理想就是“烏托邦”——消滅“三大差別”,到頭來就是“不患寡而患不均”,大家一起過窮日子。不過為毛澤東唱讚歌的人們往往不是從這個角度說的;他們念念有詞說“毛澤東時代”社會不腐敗。意思是,現在人們物質生活雖然比“毛澤東時代”強,但整個社會“禮崩樂壞”。再,毛讓當年的被壓迫階級翻身當了主人,過去的統治階級被“無產階級專政”。 得,你願意這麼想我也管不着。但我的觀點肯定正相反。我認為毛時代雖然物質匱乏,可權力的腐敗是顯而易見的。這種權力的腐敗演變到今天就是全社會各個方面的腐敗;這個制度下,權錢交易表現得尤為顯著。說到底,這是一個制度本身的問題。至於毛讓原來的被壓迫階級翻身,原來的統治階級被“無產階級專政”;我認為這是社會當中多數人剝奪少數人應有的權利;同時,這個“多數人”的成分總在變化,這種“不斷革命”的進程到頭來就是人人挨整。 有人反詰為毛唱讚歌的人們:說毛時代好,你們現在為什麼還生活在美國?呵呵,別那麼認真好不好?誰知道他們為什麼歌頌毛?骨子裡到底怎麼想?再說,美國是個言論自由的國度,大家都可以充分發表各自的政治觀點,只要不犯法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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