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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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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鶯歌燕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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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3-05-10 10:4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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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TwoCents,
謝謝留言。司法公正,必須是對雙方都公正。但是,我們的思維還不到這一步。這次的運動讓人想起文化革命。那時地富反壞右一定是壞人,而現在,為官的就不是好人。
什麼時候不再尋找明君,父母官了,司法才有可能開始講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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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yTwoCen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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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3-05-09 21:0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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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們同情朱令時,你們有沒有想過,萬一,哪怕只是萬分之一的可能,孫維不是兇手,但被這10萬人在全世界面前指控為兇手了,而且還被指控欺騙,會承擔多大打擊和壓力?如果美國向中國一樣,以民意而不是以法律定罪(中國雖是一黨專政,但歷來有以民意定罪的傳統,就是高官也可能被送上刑場以平民憤),那麼她還可能被屈辱地解壓出境,和孩子和親人分離,是的,你們相信美國不會這麼做,但你們為什麼要這樣去相信?心裡不踏實?如果重新調查能還孫維一個清白(假設她無辜)對她當然是好事,但這個事情過了這麼多年,查清的可能性極低,有些人賭就是賭在這上。朱令可憐,但畢竟她已沒有什麼意識了,孫維確是神志清醒的正常人,我認為委屈冤枉打壓一個神志清醒的正常人要更加殘酷,為了中國的司法改革和民主真值得take這樣的chance?寧可殺錯,不可放過?也許你會說這網上已有這麼多人在猜疑指控孫維了,但這和在白宮網站上指控並忽悠10萬人簽名對一個人的打擊不可同日而語,沒準哪個人太激動,傷害孫維也可能、、、
白宮在這件事上做得也不光彩,前幾天有另一個美國人也被在白宮網上指控,立馬就被白宮刪除了,因為在美國這麼做是違法的,但白宮允許孫維被在網上指控這麼多天,得到這麼多投票和點擊,我看就是因為孫維是來自中國大陸的二等美國人,他們也可能會和很多投票人有同樣的心理,看中共難堪很高興,這時,他們也沒有去想如果萬一,那怕只是萬分之一的可能,、、、當人被政治蒙住了雙眼時,常會迷失本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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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鶯歌燕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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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3-05-09 05:5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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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草微風,牧人,
謝謝留言。我明白中國走向法治的道路還很長。在這裡我想表達的是在公正,人權等等的問題上,負負不會得正。國人不問青紅皂白跟風的傾向不變,公正,人權等等是很難實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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鶯所長,
牧人覺得絕大多數網友同意你說的,他們在採取某種行動時很可能也有無可奈何的感覺。
不過多少人包括牧人沒有時間、也沒有勇氣出面組織這樣一個類似的向中國政府的請願活動;國人包括牧人都有跟風的傾向,看到能幫助的something也就跟着做了。
不過捐款也好、請願也好,最後的淨效應應該是正面的。中國這點兒事兒你也清楚,如果中央電台和電視台都在報道,說明政府已經注意到了。
昨天本來留言了,不過網速奇滿、最後沒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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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細草微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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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3-05-08 22: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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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妳的回覆。 看來妳對中國的司法還抱持樂觀的態度。我比較悲觀,既得利益集團,若無情勢所迫,自發或主動的自我改革,恐怕很難!
至於請願書刊登知名媒體,是可行的方法。就說紐約時報吧,半個廣告版面,只見報一天,花費肯定不是小數目。
我猜想當初草擬請願書的人,也許真正用意不一定在驅逐孫維(驅逐可能性極小),不過藉題發揮,引發爭議與討論。朱令案越多人知道,述說,傳播,能見度越高,中國壓力越大。
讓我們記住朱令案,這是長期的爭取,此次不成,幾年後,中國更改革開放,下一坡還會蓄勢待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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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鶯歌燕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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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3-05-08 19:5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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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草微風, 因為知道有爭議,思想鬥爭了一,兩天才寫了這篇微博。
同樣是簽名,如果是簽在給中國司法部的請願信上,同樣是運用國際影響,如果是把請願信登在有影響力的美國報紙上,同樣是要求重審,如果在請願信上不是要求驅逐嫌疑人,那就會是一個比較成熟的做法。你說是不是?真不知為什麼十三、四萬的人里,沒人能想出一個比較成熟的辦法。
找包青天是治標不治本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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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細草微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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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3-05-08 19: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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鶯歌燕語
一直認為妳是一位具有獨立思考判斷能力的博主,這次也不例外,妳敢於在一片討伐的強大聲浪下,發出異於主流的雜音,勇氣令人敬佩。
重啟調查朱令案,還朱家一個遲來的公道,相信是大眾一致的共同想法。如何促使中國司法單位發揮獨立辦案精神,擺脫政治干預,要循何種途徑,這就有爭議了。
我是擁護簽名白宮請願案的一分子,我承認這是一個山窮水盡之後的下下策,其目的是希望透過外力,給中國施壓。如果妳另有更理性可行的方法,何不提出來供眾人參考?
如果妳的鄰居虐待孩子,刻意讓孩子挨餓受凍。妳會單獨上門去勸說嗎?他若持續虐童,妳會不會向有組織權力的第三方舉報呢?還是認為這是鄰居的家務事,旁人不應該介入干預呢? 妳認為中國是個司法獨立的國家嗎?司法單位會迫於輿情,如大夢初醒一般,主動調查重審朱令案嗎?
至於孫維,雖然各方跡象顯示,她是最大的嫌疑人,但若沒有直接證據,如妳所言,她的人權應該受到保障。然而,十幾年來,她已是未審先判,朱令案是她一生之痛,讓她無法堂堂正正做人。如果她是無辜的,重啟調查朱令案,未必對她百害無一利,若能還她清白,這也算還她遲來的正義。
我很欣賞妳敢於說真話不媚俗的勇氣。也謝謝妳對這個議題,提供更多元寬廣的思考角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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