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历史,可以清楚看到辛亥革命由武昌枪响到袁世凯接续孙文任民国临时大总统,每一步都是各派以所握有的政治﹑军事资源在实力较量下的妥协,每一步都离不开现存既有架构乃至全社会主流价值观和习惯的羁绊.除了表层名义和称呼上的改变,实质内容上的一蹴而就几无一处存在.
辛亥革命之后,袁世凯和南方革命省份的和议是基于现实﹑避免两败俱伤的妥协.革 命并不能在短期内改变这个事实.所以革命以后的政权也只有妥协,而且只能让据有实力 的袁世凯一方占上风.
同盟会不满南北和议已签署协议的条款,断然另起炉灶自行成立临时政府,则连起码的共诺守约精神都没有,毫无信用.这也开了在共和的名义下各立山头﹑自毁共处的先例.日后的孙文二次革命﹑三次革命﹑在广州另立军政府都出于此辙.
袁世凯方并不比同盟会有更多的共处诚意.他要利用革命的南方来要挟清室退位,又不落乱臣逆子之名.这时的清廷确已完全丧失统治的权威和信用,再无法主导中国社会.清廷从政治舞台上退出,并非共和自此始.袁世凯要的还是中国几千年来统治者和民众都已习惯的令出于一﹑由他执掌至高无上权威的统治架构.日后的解散国会﹑改临时约法﹑扩大总统权限﹑乃至洪宪称帝,不过是此一目的的日益表露.
共和也不是谁说了-哪怕只是名义上-都能成的.革命蜂起,人人皆言共和以替代老朽的帝制.可是,南京临时政府抢夺先机成立,看似已为既成事实,却前后三次要求而没有任何一家列强答复承认.何也?没有使人信服的能维持和控制国家和社会的能力尤其是保卫和体现自己意志的武力.反过来看袁世凯其人,有清廷内阁总理大臣的资历,有追随时代潮流不守旧的名声和实绩,更握有成建制的北洋新军.辛亥革命即使推翻帝制,名义上共和的民国政权也只能由这样在当时压得住阵的人担纲才能使内外各方接受.恐怕此非起劲闹暴动﹑鼓吹共和的革命党人所预想,却事到临头不得不接受.时势强于人.
再多看几幅历史片段.即使内外各方都能接受的袁世凯一面循共和之名抚平革命党人躁动者,一面逼退清室,开始由干练的汉族统治层来主导维持按说被伟大的革命以毕其功于一役的神力带来的共和新政,共和实现了么?
大总统位让于实力人物袁世凯,临时参议院通过《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改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由内阁对国会负责,总统成为虚职.按说这是一种制衡,但在缺乏共处共识的前提下,无法使政府有效运行.一年后的1913年2月首次国会选举,议席得票最多的国民党应推其党理事长宋教仁出任内阁总理,不料宋遭人暗杀,袁世凯被疑为幕后元凶.虽社会民意和国民党内其他领导人如黄兴等都倾向循法律途径解决,孙文轻易越过共和制下适用于所有人的最具尊严和约束力的司法途径,力主南方各省起兵反袁,结果武力式微而二次革命失败.袁世凯在国会以《天坛宪法草案》扩大总统权限后仍不满意,要求统一总揽政务.国会搁置不议.
袁世凯另辟蹊径,通电各省军民长官,争取国会外的支持.舆论准备之后,袁以实力为后盾,称
“挽救国家之危亡”而解散国民党,取消其党员的议员资格,国会顿时陷入停顿状态.1914年元月,袁下令解散国会,废止临时约法,然后推出新的“中华民国约法”,改内阁制为总统制,使大总统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这里,握有政治权力的各派人物的信念和行为竟然都与共和原则的共约在先﹑同诺齐守﹑共处并存相违背.暗杀不容于共和政治甚至不是任何政治的选项;动辄兵戎相见哪里还有共处的基础?轻易改动国家大法若儿戏,行总统制或内阁制全不以国情为出发点,而是以在位者的位置﹑利益和权势偏好为转移;法律为镇国重器和维系社会之功用荡然无存,反被游戏而成各派争权夺利的工具,着眼点是战胜压服对手,对自己毫无约束;如此行为与共和原则格格不入,却与中国历数千年而深入人心-包括统治者﹑官僚和底层民众-被首肯的成王败寇﹑以强力胜者立威一统天下的共识不谋而合.这一观念不除,守法约束他人同时约束自己的观念不立,在中国何以能行共和?无此改变,共和要旨的先约﹑同诺﹑齐守﹑共处无处生根.呼唤共和的辛亥革命欲速却不达,在各派人物的表现里袒露无遗.
追寻历史的足迹,路径依赖的承袭延续并不因革命冲击而改变的景象可以说越看越清晰.政治舞台上的诸路英雄,或朋帮结党以主义号召,动辄另立政府,建立党军;或集权至上恢复帝制,不成而由掌军者以武力挟持天下,再不成由军阀割据而各占一方……全然一派旧厦毁塌﹑荡然无序﹑强人争胜而不择手段的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