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宜早宜實,謀當深當遠 -對《增量民主與政治改革》一文的辨析與思考 見中國財經網2012年6月11日刊發來自《財經》雜誌署名俞可平的文章“增量民主與政治改革”,觸動一些時時縈迴腦際的思考.長居蠻荒之遠,躍躍為中國計,也願鳴放一二. 俞氏,近廟堂高踞之人,或稱“文膽”.是以知他的言論,一般代表執權者將為、當為的思索和行動蹤跡.因此他所言稱的做法,可視為已蓋“放行”戳章.其原因不言自明-政府有足夠的資源和既存的機制來推行之.誠然,一切有利於還權於民、建設一個更適合現代大生產和由之產生的生產組織、流通方式和生活方式帶來的價值取向和思想行為方式的共處公民社會的舉措,都應讚許和促其早行快行. 俞可平先生的文章(以下稱俞文),總體上面對中國實際,也沒有忽視吸取其他已然進入現代化共處社會的經驗.它的意義、目標和要素部分的論述,就體現了這種求實的考慮.其涵蓋的內容使得“增量民主”的提法和做法不僅因執權者的意決而能行,且也變得可行.文章不是憑空脫離實際杜撰什麼文告憲章之類,而是納入了許多全球通行的衡量標準.我們且撇開語義和用辭方面的爭議如“普世”或“普適”之類,至少應肯定俞文說的是一些通行的取捨標準.所謂殊途同歸,中國社會至少也能夠象其他社會一樣,目標指向是民權共處社會,且衡量標準也通行近似,此為進步. 一. 改變社會執何端 – 革命試圖破局抑或促壓同行改革 每個人對其所置身的社會如何凝聚共處、如何提供機會均等、如何公正對待每一成員等都有自己的看法,尤其看到諸多不公正、不平等或其他與市場經濟相契合的民權社會之主旨不合處,憤懣、批判乃至抗爭很正常.發現缺失、指摘弊端容易,但要改變社會,並非閉門造車擬幾條文告然後頒布或改換幾個領導人就能做到.任何社會的當前形態,都由諸多因素包括歷史沿襲、社會成員共識(如何凝聚、如何相處以及行為方式和價值取向)、有意向並有能力和潛力問鼎權力之各社會集團取得權力的實際能力以及這種能力間的對比消長、還有外部世界信息交流和影響力等等鑄成.只有改變這一切,社會形態才得以轉變或進步.改變的方法不外乎兩類: 漸進演變和革命突變.其差別主要在改變的社會總成本、尤其是普通民眾承受變革帶來的生命和財產損失以及苦難遭際的成本.這些成本的急劇升高是伴隨革命激變而來的幾乎不可避免的現象.而改變在時間跨度上的差別並非如瞬間成功與經年累月不見成效那般顯著,因為所有的革命都在激烈的轉折點之後不得不經歷一個動盪甚至是長期的補課過程.對近代中國革命有直接影響的俄國十月革命(1917),直到幾乎百年之後的今天,還在補是追隨歐洲主流還是樹立俄國自主社會形態的課.對中國和俄國革命有深遠影響的法國大革命(1789-1794),相較英國從大憲章(Magna Carta, 1215)到光榮革命(Revolution of 1688)的演進以及議會的產生和改革等,也是由革命黨各派暴政互戕幾經反覆,遍嘗上至國王、下至各派革命黨領袖及千百民眾的流血,才痛定思痛,回歸循序的改變.近代中國革命在清王朝面對內外危局喪失維繫和引領社會主導權的情形下發生.種種偶然昭示一個失序社會下“過猶不及”的必然,也就是手段最激烈的黨派在種種自稱新政(袁世凱和北洋軍閥)或革命黨(國民黨和共產黨)的派別混爭中勝出.權力通過槍桿子奠定,不容爭辯,何其爽哉!結果又怎樣呢?內戰頻仍(國民黨對北洋軍閥的北伐,國民黨對共產黨的五次圍剿,共產黨對國民黨的三年解放戰爭),多少生命塗炭;施政失誤(三面紅旗圖大躍進欲速不達,文化大革命自亂江山),國家經濟和其他面貌依然落後.直到一百多年後才由三十年改革開放補了晚清時期未竟的洋務運動富國強兵(民富依然尚未沾邊)的課.對現代社會的建構、成型和完善,革命的先行者和後繼人都寄望“畢其功於一役”的轟轟烈烈.可是直到辛亥革命發生一百周年後的今天,才不過開始討論現代社會的建立與成型的可行步驟,貫徹實施尚待見分曉.革命之速變在哪裡?你方唱罷我登場的各派政治人物倒是沽名釣譽,叱咤風雲,更不乏坐收實利營私者. 革命對正常社會必要秩序的破壞帶來的社會改變的高昂成本及欲速則不達的歷史見證,明示我們它不是當今社會進步的選項.所以,改革首選應該捨棄革命的突變手段.或許有人說出於關切社會改變的總成本放棄抗爭一途,會使已經處於有利地位、占有多於他們應該占有比例的經濟和社會利益的執權着和既得利益集團得寸進尺,占住既有利益不放,不言改革,你拿他沒奈何.這種可能性當然存在,但現在的社會是個信息愈益開放的社會,新的現代化大生產和相關的生產組織、流通方式及與之相輔相成的基於交換和平等權利、尊重個權和產權的互相依存而非自給自足的城市生活方式在不斷給人們來自傳統但又不斷添加新內容的共處行為方式和思想價值取向蓋上新的烙印.社會由民眾組成.組成社會的大多數民眾認同的共識和公論決定這個社會的基礎和前進方向.不言改革和進步,必然會被前進的社會拋棄.欲阻擋歷史的腳步,那是一個魚死網破的結局. 這樣一來,我們就看到促成或阻礙社會變革大致有三個選項: -1- 在野的民間人士或團體與統治層抗爭.由於在社會資源和國家公權力掌控上的懸殊差別,即使革命(即破壞現有秩序)成功,社會必然經歷打碎-混爭-重建-持穩-再言改進的過程.生命、財產的損失和社會正常進步過程被干擾的高昂成本可想而知. -2- 在野的民間人士和團體不選擇與統治層抗爭或被壓制而無法抗爭.因此統治層據於實力不言改革,強力維護既得利益,捂緊社會使之停滯在當前形態.殊不知歷史的進步無人能阻擋,尤其在市場經濟下先進生產力帶來日新月異變化的情況下更使這種捂和阻滯成為不可能.利用掌控的社會資源和國家公權力硬要螳臂擋車,在有限的時段或有可能,但終究會防不勝防.任何一個偶然突發事件都有可能引起被強制鬱積的能量迸發,社會突然陷入因統治者不智造成全社會包括統治層自身全盤皆輸的無序混亂.造孽者自作自受也罷了,令人悲憫的是普通民眾無辜而被迫承擔社會亂序帶來的苦難成本. -3- 在野的民間人士和團體在統治層面對實際和認清歷史潮流、願意在可接受的範圍之內實施改革的情況下,選擇為改革共同努力並促進更多符合歷史進步的改革.如此以主動爭取的壓力伴以合作和統治層識時務讓步的互動來共同決定改革的進度和範圍,社會的基本秩序(穩定安全,正常生產)得以維持,同時逐漸地還權於民,也就是實現個人權利得到認可和保障,同一規則的法規在一切人之上和有效監督使社會趨於平等和公正.社會唾棄任何派別的勢不兩立和不擇手段的你死我活對抗,以絕大多數民眾出自內心認同的共識和公論為基礎,不斷完善人人須守之法以取得社會的凝聚和共處.面對因掌握社會資源和國家公權力的統治層的強力,民間運用公論、監督和向前爭取的壓力與督促是必不可少的平衡,這可以用來避免統治層過於強力恣意妄為而出現上述選項(2)的皆輸結局. 要之,圖改變社會,訴諸對抗、破壞秩序、造成動亂和苦難的革命手段在當今時代不可取,但必須要警示它的可能性一直存在,以提醒統治層不要因不智和濫權造成誰也不願看到的不得不擁抱革命的局面. 此番執何一端的議論,是廓清思想、端正觀點以便細讀俞文的準備,也是不附和權場邀寵或輕言革命博取私名己利立場的宣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