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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一百年回顾与前瞻(16) 天下归一模式的结构中,实际上仅两个角色.一个是拥万有之权的君王,一个是服从既定等级秩序的万民.维持庞大的中央集权体制运作管理的官僚体系只是君权的附庸.何以见得? “此卿﹑大夫﹑士不世之制,当自殷已然,非必周制……有卿﹑大夫不世之制,则贤才得以进”(见《殷周制度论》)19.有土(也就有人口民众归属)之君传子以嫡长而不及其他子孙,是为弭平对这份实实在在家业的相争.具体管理操作的官僚,一方面要吐故纳新,不断招徕贤才方能胜任越来越大规模的体系的运营,一方面要杜绝有可能挑战权威的一切潜在因素,不能让他们握有可据以挑战权威的实业.有血亲关系的子孙,立嗣世袭日久也会相互厮杀,更何况其他人?没有世传的田邑和相归属的人口,如何笼络吸引才能之士?君王给的是俸禄和高位.这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荣耀和实利,不由人不入于彀中.不过这不是世袭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君王可随时予以剥夺.因此,整个官僚体制相对于君王就是现代博弈理论中的代理人与委托人(agent and principal)的关系.自殷商以来的卿士不世制度,固然扫除了挑战专一权威的潜在威胁,但不能保证无有遗漏地吸纳全社会人才.于是经由上古的推举,商﹑周的用贤不世,战国至秦的荐举和论功,汉的察举,魏的九品中正,传统中国终于在隋﹑唐行开科取士,完善了代理人选取制度,相对其他选拔方式而言较好地保证了代理人质量和系统的吐故纳新.当然由博弈理论我们可知著名的委托人与代理人难题,因其利益并不一致,这就是历朝历代官员贪腐不绝的根源.因为官员并不由民众任命或选举,所以官与民之间的关系并不直接相关-如果不是因代理君王利益在监管民众上逾矩而对立的话. 专一权威﹑等级秩序﹑代理人体制诸项之后,传统中国模式唯一的隐忧就是无上权威的旁落或被篡夺,以及如何顺利交接这份权力.宋太祖以自己由军人而黄袍加身的切身体会,同时也看到唐代藩镇作乱的流弊,深知用文官钳制武将的必要.因此有宋代分责制约兵权的设置.除了武人的虎视眈眈,权倾朝野的能臣也是心腹之患.于是有明太祖借胡惟庸案废宰相职一举,从此诸部﹑省直接对君王负责.清承明制,但到了雍正朝进一步轻内阁之任而起用军机处.军机处虽议政却由君王一人决断.兵权和相权的改造,是清君侧巩固君权最显著的举措. 君权的专一和至高无上,尤引人觊觎.如何传位,几千年无有万全之策.殷商之前无嫡庶之制,因此多见商君传位弟及之举.然“自中丁以来,废适而更立诸弟子,弟子或争相代立,比九世乱……” (见《史记.殷本纪》)20.周人行传子之制.“夫舍弟而传子者,所以息争也……此商人所以有中丁以后九世之乱,而周人传子之制正为救此弊而设也”(见《殷周制度论》)21.传子则嫡庶之法生,不然争乱更甚.以自然律的长幼之分为准,就是摒弃一切人为的因素,因自然律在人力之上而无可争辩也没法争辩,目的是平息可能的争议.如此,固定继位顺序(嫡长继承)带来了传统的相对稳定.但是,是否传贤则成了问题.如此重要的维系全天下的重位却为了免争只能以盲目的方式传接,不可谓不是一大患.直到清中叶,雍正打破固定继位顺序,让嫡庶长幼的皇子们都有继承的可能,使他们受激上进,优者可以胜出,从而改变了继位的盲目性,改善了继位者的素质.同时,雍正继续采用在位君王一人认定的办法,免得争议不决引起内乱.一人钦定的结果预先写成诏书,密封保存.在位君王随时可以改变主意,但任何人不得参议.一切备就之后,只在权力交接(在位君王病危或离世)时宣布.一经宣布马上接任,无权力真空引致任何可能的迷茫惑乱.这样既避免了立长不立贤之弊,也免却了预先立储,造成多权力中心的隐患.这样做对接任者的任命既有权威性也具断然性,不留可以被人利用的间隙.至此,专一权威的继位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 天下归一的模式以至高无上的权威和对等级秩序的服从为支撑.其目的所在?全因天下之事莫大于定.这是在给定的生产力条件下对造成社会生产停滞﹑百姓生灵涂炭的战乱争伐的理性回应.人们在建立﹑实践并习惯于这个模式的过程中,遵循着祖代相袭的生存和生产方式中累积的经验和知识的思想行为方式.没有这种普遍接受的共识,整个社会很难融合成一个认同的共处整体-尽管仍然等级分明,差别巨大. 中国的农业开发得早.中国经历的持续不变的农耕社会比其他文明似乎都要长久.农作物的产出直接关乎人口的生存和增殖,而农作物的收成与天时为代表的自然律密切相关.从生存的切身体会中,国人对天时的遵从由来已久.保存有可靠传说资料的《尚书.尧典》就载当尧之时:“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22,显示国人在上古时代就重视知天时进而守天时.守天时带来好收成,一再重复形成习惯定势,人们依此惯势推而广之:“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见《易.大有》)23;又称:“天下有道……顺天者存,逆天者亡”(见《孟子.离娄上》)24.历数千年,中国人的认知中,对天时﹑自然﹑道的顺应,已是根深蒂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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