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一百年回顾与前瞻(12) (1) 三十年仅为追赶的模式 三十年改革开放的成就鼓舞人心,也给了不少人有力的辩据,即现有的模式运行良好,可以一直这么干下去. 如此理直气壮的人们似乎对引得自己气壮理直的东西还没弄出周到全面的总结,幸有海外多角度远观也用心的学界人士为其推出八大特质﹑七大理念8的品牌梳理介绍,其人其言也被引回国内广作宣扬.细观其言,若模式的讨论重在总结中国三十年改革开放如何做到快速发展(可读为“增国力”三字),那么落脚点和着眼点都应在经济.如此则七大理念带主观空泛,不在此处解读.其总结的八大特质是:实践理性,强势政府,稳定保障发展,渐进改革(现存体制为出发点),优先顺序(通盘规划),政府调控与市场活力结合,关注民生,自主意志的对外开放.究其真正的亮点,不外乎三:政府主导,通盘规划,稳定环境.它很好地解决了中国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生产力低下﹑生产秩序乃至社会秩序混乱﹑封闭落后﹑国力不如人的窘境,使中国在极短时间内追上了世界潮流,也实实在在帮助了成亿民众脱离贫困,并以自主意志融入全球化为中国产品寻求不断扩展的市场. 这是中国领导层面对当时的国情和世界大势作出的对策.它的成就和可行性﹑有效性有目共睹,但是,三十年的发展,尤其是史无前例的急速发展,给中国的经济﹑社会各方面带来了全然不同的新局面.欢呼雀跃的同时还得冷静思考.三十余年后的今天,既有的长策依然有效吗?既有之策能否足够应对中国全新的情况?新情况下的新时代会呼唤怎样的补充修正乃至象当年决策改革开放那样的全新思考? 既有模式-如果依前所述有这么个模式的话-三十年来所面对的境况和给出的题解是: * 国力落后 ß 快速追赶 * 建设迷失 ß 找到正途 现在中国面对的问题和推出的对策是: * 国力持续发展而终致全民共同富裕 ß 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 全民公平共享经济发展带来的财富和福利及其他社会权利 ß 和谐社会 持续发展与创新 持续发展与先前三十年的发展有许多不同.先前的发展,人们固然可以谈人力资本的低廉,物质资源的唾手可得,对外资的优惠政策,将民众应得福利延押他用的轻易,经济总量起点低因此翻番容易等等,但万宗归一的是先前的发展是一种追赶.追赶,就是说前面已有他人榜样.企图与已有榜样并驾齐驱,本质上是一种复制.复制在追赶的意义上无可厚非,但在是否能成为发展的原动力上不敢恭维.一味复制就是永远等待别人的创新,然后享其现成而在规模效应上做文章.即便复制以规模的力量打败了创新,那么发展还是走入末路.此时由谁来创新? 既有模式在鼓励和引发持久不断的原发创新上准备好了吗?近三十年的经济发展以电脑普及和互联网创新带来的信息革命和全新的生产组织/物流/交换/分配方式创出新业务领域为著.可以见到的每一项创新,没有一项是在自上而下的强势主导下产生的.如同对其他国家一样,这也是对中国如何持续发展提出的一个严肃追问. 发展后的共享和民众参与 中国现在的国名是人民共和国,比绝大多数国家都要更加开宗明义地申明国家为且仅为人民.国家自清末危亡之际由不得已的高昂成本革命之途走来,民众承担全部牺牲和苦厄,现在甫经发展,初步积累了社会财富,民众当然有权利分享.这一点可以说没有异议.问题在如何分享,这就必然引入社会公正﹑民众有维权和发言的渠道﹑全民对社会财富的积累和再分配(以税收和公共福利体现)有知情和参与权等等.先前的模式在这些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具体而论,一是自上而下决定,所以人们希望改变,但都习惯于仰首盼望;一是代表人民﹑尤其是人民中的弱势群体(极贫困者)采取举措,所以人们习惯于被代表,对于参与仍然生疏. 由被置身于决策局外﹑只能领受被代表的权利,到逐渐主动地参与,是时代发展到今天的召唤.自改革开放肇端的三十余年来,中国愈来愈坚定鲜明地宣称并贯彻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学是一门深而广的学问.姑且简而言之. 市场经济的基本行为是什么?曰:交换. 为什么交换?因为每一个参与者以自身比较优势(因而有较高劳动生产率)生产产品与他人交换他人也以其比较优势生产的产品,从而比自己生产所有自需的产品获利更多.人人如此,则整个社会的总增益也增多. 如何才能交换?交易双方或多方要出于自愿.自愿的前提是平等的权利.若无此,则无有交易,只剩霸抢和掠夺. 生产活动是最接近生存需要的人类基本行为.这个层面形成的行为准则必然影响和决定人类生活﹑相处的其他方面.平等权利进入社会共处领域,对社会共同财富的再分配﹑对社会共同面对问题的如何应对等等,每一个成员都有当然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既然中国已经立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那么这一体制赖以运行的基本行为准则-平权和参与-必然要影响渗透到经济﹑生活﹑社会﹑政治的方方面面.发展是第一步.发展有成果,顺理成章的第二步就是共享.既有模式在主导﹑规划﹑稳定三强项或有人总结的八大特质诸方面,对人民怎样共享发展成果以及由此引发的全体社会成员如何知情和参与行使权力是否提供了确切的答案?所见并不明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