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人类在蛮荒的自然环境中,以群聚而增加生存的机会.群聚必须具备为所有(或至少大多数)个体接受的粘合剂或称共处规则.人类向置身其中的环境和本体的切身体验索求,最直接而合理服人的非基于自然律的血缘关系莫属.其他文明在起始阶段也有同样的血亲群聚联系纽带,但地理﹑气候环境促成不同的生存(生产)方式因而带来不同的聚居状态,使这一纽带有了各各不同的演化.中华文明的典型产生环境-晋﹑豫沿河坡地和黄淮流域及冀﹑鲁平原-地理通达,雨﹑热同季利于农作物生长.这种天然优势促成了农耕的早期发展,而农耕的生存方式决定人们必采取定居的方式.定居而有血亲的族聚.由族而部落,部落而邦,邦而列国,列国而天下.地理通达便于交流,交流融合中人们自然将行之有效﹑也能被他人认同的行为准则运用到社会共处中来.于是,“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见《论语.学而》)25.血亲关系的通例孝弟-善事父母为孝,善事兄长为弟-成为社会共处规则的基础,也由此而衍化出了天下归一模式中的等级秩序.
由顺应天时的思想定势和基于血缘亲等的行为通例,一旦至高无上的权威将之推广定型,中国人形成了由家而至社会层层阶阶依序服从的习惯.“立义以明尊卑之分,强干弱枝以明大小之职”(见《春秋繁露.盟会要》)26,而“大小不逾等,贵贱如其伦,义之正也”(见《春秋繁露.精华》)27.为了推行统一意识形态而整合社会的需要,自东汉以来,等级秩序已经显明彰然:“三纲者何谓也?谓君臣,父子,夫妇;六纪者,谓诸父,兄弟,族人,诸舅,师长,朋友也”(见《白虎通.三纲六纪》)28.如此纲纪井然,为的是有序免乱.息争无乱则太平,太平则君权稳固,共处社会生活安定.(农业)生产应天时自然发展.民众温饱,税赋日盈,统治层奢侈需求尽皆满足.
等级秩序解决的是处于下的社会和民众的问题,那么如何维系在上的君威?和西方维系社会权威以共约(近代演变为成文宪法)形式展现并以无可抗拒的超然力(拟人化而为上帝)规限所有社会成员不同,中国在与其他文明同样经历宗教和神祇的朦胧期后,却采纳了远离神祇﹑畏命敬德﹑事在人为的做法.其巨变发生在殷﹑周之际.今存最早而可信的传世典籍《尚书》记载商王纣依祖宗之规笃信“我生不有命在天”29而寄望神祇和既定之命.大邦殷灭亡的历史事实促使新兴的小国周的统治者有了完全不同的认识.周公旦明言“惟天不畀不明厥德” (见《尚书.周书.多士》)30,即上天(殷商时同于上帝之意)不将有天下之命赐予不明德政的人.召公奭也总结称殷商之亡在“惟不敬厥德,早坠其命”(见《尚书.周书.召诰》)31.这表明周统治者中的相当部分人已经从历来流行的命定在天的观念转化至能否承天命在于是否行德政,而行德政事在人为.这已绝然不同于命定在天﹑在神祇之识.这一独特而深刻的变化,使中国人尤其是统治者的思想行为方式与其他文明有了显著的不同.
传统中国模式中另一引人注目的特点,是在通观历史上无尽的兴亡争乱之后,全体中国人包括统治层和庶民百姓认同一个共识:成王败寇,以力胜出者得天下,然后立威建序.当然,这里的一个不言而喻的前提是:新的胜出者必须也必然遵循历二千年有效的天下归一﹑无上君威﹑等级秩序﹑服从而安定温饱的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成王败寇”的另一种表述法是举事的陈胜回响历史的振臂一呼:“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见《史记.陈涉世家》)32.换言之,专一而不可挑战的君威,在特定的情况下是对社会全体成员开放的.这个特定情况,一定是在位的君王不能维持既存的秩序﹑不能主导社会要求的演变和革新而致丧威失信﹑社会动乱,结果一切既成建构被打碎,群雄并争,直至出现胜者,胜者从自身新统治者的利益出发,必然要安定天下﹑与民生息来稳固自己的统治.民众则在无尽战乱与安定之间选择后者(所谓民心归之).因为不论谁做统治者,民众被迫交出随时可被剥夺的权利并无本质差别,要服从的等级秩序也大同小异.何也?因为新统治者若要偏离历史常规另搞一套,只会带来乱局,那是统治者不愿做的.
这种特定的权力更替(不是和平交接)的现象,原是传统中国历代统治者所极力要避免的因而不在他们处心积虑构筑的“正解”之内的选项.在强化君威﹑建立等级秩序﹑以科举完善代理人体系的同时,统治者首要关心的是君权的不被篡﹑不旁落和无争乱交接.可叹的是史实还是给专一至高无上的君权方程提供了一个个活生生的“负解”.自秦之后,汉高祖﹑明太祖是成王之例,陈胜﹑项羽﹑李自成是功亏一篑之例.元﹑清是边隅民族乘乱入主中原之例.实际上几乎每一朝代的开国君王都是在既存社会秩序毁成废墟的战乱中以武力胜出,然后接过现存的天下归一的专权模式重来一遍,唯一不同的是换了对权力﹑资源﹑财产有独占权的君王.历史之昭昭,使历代的百姓和当时在位者及潜在欲问鼎权位的人物都默认或接受了这一规则.这一规则彰显一旦国家失序,必以社会撕裂﹑集团派别争斗﹑胜者通吃的高成本方式完成权力交接.因此,要害在避免失序,其责任理所当然在时任统治者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