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an Dershowitz指出这个弹劾程序有多个地方违宪:1. 以川普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言论作为弹劾理由违宪。2. 总统下台后弹劾审判平民违宪。3. 众议院的弹劾案书写不当违宪;4. 众议院以川普作为总统的名义弹劾他,而首席大法官拒绝主持,程序违宪。总之,佩洛西和民主党议员凌驾于法律之上违宪!
美国的立法机构和执法机构现在目无法纪,为所欲为。
通过第二次弹劾,众议院已经被分类了。
现在再把参议院分分类,让他们的选民知道,他们选出的那些几近败类的议员是些什么货色,下次就坚决不会选他们了,他们的议员老爷做到头了!
他们以为做了议员,就能上不能下啊?
选民还能在这些议员任期期满前recall这些议员,就像那些汽车零件不合格的汽车一样,被车行recall。
按:2017年7月28日,本文发表于世界日报。程序正义重于实质正义 毕汝谐(纽约 作家)"通俄门"持续延烧,川普口出惊人之语:有可能特赦助手、家人甚至其本人。舆论大哗。美国宪法赋予美国总统特赦的权力。根据美国宪法第2条第2款第1项,美国总统有权对某一公民的犯罪行为给予缓刑和赦免,但是不包括弹劾案。既然总统也是一个公民,自然也可以依法成为特赦对象。如果川普悍然特赦包括本尊在内的一窝狐鼠,天下人自当痛斥其厚颜无耻,却不能不承认这一厚颜无耻的行为符合程序正义。纵放包括现任总统在内的一窝狐鼠逃脱法网,危害有限;而废除程序正义,则动摇国本!两相对比,芝麻西瓜!程序正义是实质正义实现的基础,其重要性要远远高于实质正义。程序正义也许会造成某些个案的实际不正义,但是却能够促进法律程序的完善,让更多的个体最大限度地实现个人的实质正义。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相悖的事例,俯拾皆是。举个近便的例子:刘晓波因几篇文稿被囚禁至死,显系违背实质正义,然刘晓波自被捕、判刑、入狱、保外就医等等,环环相衔,法律手续齐备;符合程序正义。再举一个久远的例子:1947年6月25日,国民政府最高法院检察署发出通缉毛泽东的训令,谓“毛泽东,窃据国土,称兵叛乱,祸国殃民,罪大恶极,自应依法缉办。”这一通缉令是否符合实质正义见仁见智,却为国民党剿共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符合程序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