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我是作家,我是坚决不认的 写作分成写实、虚拟两大类,也可以是三大类。 三大类的话,就从写实之中,再分出一大分支,如论文、公文、报告、诉状、申请、新闻、报道等; 还有一类属于私域写作,如日记、信件。 为什么不分一类呢?因为日记、信件也是写实的,而且最实了。人会骗别人,但不会骗自己。 但,在中国,经常是和稀泥,连写作的分类,也搞不清。 例如,我出版了5本书之后,学院的同事见了,就说:大作家啊。我马上予以纠正,说:我不是作家,我是写作者。 作家,在一般意义上,是指莫言、贾平凹、沈从文、冰心、琼聊、老舍、曹禺那样的,是写虚的。也许有真实的来历,但写成啥、夸张啊、虚构啊,都允许的。 但,我不是。 我是写实的。 因此,我坚决不能同意你说我是作家,那涉嫌诽谤! 因为,我写的,都是有来历的、是有据可查的,是经得起时间检验的。 更可笑的是,很多无知少女以为琼瑶写的大清,是真实的大清,还想穿越回去,绫罗绸缎地穿着,珍珠翡翠地吃着,傍着帅哥,骑着白马,飞驰在帝都的中轴线上呢! 一派黄粱美梦也! 就帝都那个陈年厕所百里溴,逆风熏十里——你可能没事儿,白马早就晕倒啦。 但,也有反着来的。 例如著名作家郁达夫,就把他和女人的私情,也公布出来了,当成作品了。 呵呵,这是我绝不能接受的,也是极为鄙视的,就像今天的网络直播者一样地没有底线。 一行有一行的守则,不能串行。 要是串了行,那你就去另一行算了。每一行,还有行会呢!是不是允许你入行,还需要研究研究,再行决定。 多年前,有一位很火的女作家,要脱衣服,要晾贱——有人说,脱衣服就脱吧,是个人自由。但我有不同意见,窃以为,脱衣服是妓女的事儿。一位女作家要是通过脱衣服来吸引读者,那就错了行了。她去红灯区脱,我是绝对支持的。 但,在书里脱,在文字里脱,就是不“敬惜字纸”了,就毁了作家的斯文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