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中受刑讯最重、死得最惨的大将许光达 2015-01-15 作者:行之有道
许光达(1908年11月19日-1969年6月3日)是毕业于黄埔军校的学生,能征善战且能武尚文,十七岁加入共产党,十九岁参加南昌起义,先后担任排长、连长等军职,二十二岁便升当红二军团十七师师长。1932年,同国民党军作战时他负重伤,先赴上海手术,因身份暴露迅即转入苏联手术治疗。在苏联,伤愈后入国际列宁主义学院、共产主义大学学习。1938年年初,未满三十岁的他由苏联回到延安,先任抗大总校训练部长,后任抗大教育长。发表多篇军事学术论文,毛评价甚高。1942年4月任八路军第一二○师独立第二旅旅长兼晋绥军区第二分区司令员,在晋西北五寨、偏关一带领导军民开展游击战,忠实执行中共保存实力、积极发展的方针,巩固和扩大了抗日根据地。内战其间,许光达先任一野三纵司令,后任第二兵团司令,在彭德怀指挥下攻城略地,战功卓著,特别在掩护中共中央机关撤退时,在背靠黄河的佳县乌龙镇北,阻击国民党三个旅的轮翻进攻,使中共中央机关顺利撤退到安全地点,被毛称赞为“前无古人的胜利”。 1949年后,受命组建装甲兵,任装甲兵司令员。
1955年授大将军衔。因在十个大将中年龄最小,怕人忌妒影响团结,遂上书让衔降级言:“授得太高了”。据说,毛读了他的“降衔申请报告”后,甚为感动,举报告曰:“五百年前,大将徐达,二度平西,智勇冠中州;五百年后,大将许光达,几番让衔,英名天下扬。”遂决定衔不降,行政级别由四级降为五级。
1959年10月1日,国产59式主战坦克过天安门接受检阅时, 大将许光达等在天安门城楼上。
任何独立思想都是中共大敌。他提出的“没有技术就没有坦克部队”、“为掌握坦克技术而斗争”等口号,就与毛的“政治挂帅”和林彪的“突出政治”相背,他还曾擅自在坦克兵部队中一度实行过苏联的一长制,又与毛的“支部建在连队”的思想相左,这些都为他在文革中迅速倒台埋下了祸根。
许光达还是个对亲友缺乏温情的冷漠将军。据将军的儿子许延滨少将说:“父亲在母亲面前念叨,‘爹爹去世,我理应回去,尽尽做儿子的责任。可是,哥哥们要大搞排场,点名让我去主持丧礼,光是白布就要带回几十匹,这怎么行啊!’”为了响应中共中央从简办丧事的号召,冒着“六亲不认”的骂名,他派了一名政治干事代表自己,草草埋丧了他的父亲。三年饥荒中,装甲兵机关许多军官的亲属,因饥饿从四面八方拥进北京,在机关大院长吃长住。为此,许光达主持召开装甲兵司令部党委会议,做出一项决议:“困难期间,司令部机关的干部要动员亲属不要来北京;已经来的,要动员其尽快回去;凡是来探亲的,只允许住3天,就动员他们返回原籍。”没想到这个决议刚颁布几天,许光达的四哥和六弟也来到了北京,他们也是在饥饿难耐的情况下来投靠许光达的。整个装甲兵机 关大院的军官和家属们,瞪大了眼睛,注视着许司令。许光达二话不说, 劝走了四哥和六弟。结果,刚走两天,六弟饿倒在安阳车站,他急将六弟接 来北京抢救,因胃完全萎缩抢救无效而死亡。许光达为他亲自主持制定的决 议付出了饿死亲弟弟的惨痛代价!
许光达为了维护中共党的团结,他要求降衔降薪,为了维护中共党的威 望,他六亲不认并饿死了亲弟,可以说,他是个忠于中共而疏于亲,不苟淫 欲,谦恭耿介,功勋卓著的共产党员。然而,这样一个共产党员,文革后 不久,便在“二月兵变”的旋涡里挣扎,终惨遭灭顶之难。
程世清(1918年-2008年),河南人,九一三事件之前,他曾向毛泽东报告“林彪可能要逃跑”。他因“上了贼船”受到审查和逮捕,而后又被免予起诉,在孤独和落寞中度过了晚年。
在中共伦理共识作用下,为了向毛表忠,与许光达有隙的原装甲兵政治部主任后调任二十六军政委的程世清少将,向副统帅林彪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张光达对林副统帅“最不满、最仇恨”,“与苏修有勾搭,有联系,有里通外国之嫌疑”,“时机一成熟他就会出来将我们伟大领袖毛缔造的人民江山变成修正主义江山”,等等。这封告密信,不啻一颗重磅炮弹,轰向许光达和他的老上级贺龙元帅。“二月兵变”的“假说”有了新的证据,甚至可以说是证据确凿、铁证如山了。由于检举有功,程世清少将很快升迁江西省委第一书记,福州军区副政治委员兼江西省军区第一政治委员,中共九大时当选为中央委员。在程世清飞黄腾达之时,许光达和贺龙正一步步走向地狱。
1966年9月8日,在以周恩来为组长的中央专案审查小组起草了对贺龙立案审查报告的当天,林彪在中央军委常委会上便点了许光达的名,说“贺龙准备利用许光达控制总参”,林彪的这个点名给以后审讯许光达定了总调子。贺龙专案组成立以后,便按照林彪的这个讲话把许光达定为贺龙一案中的第二号人物,是贺龙兵变的“总参谋长”。
黄志勇中将
1967年3月6日,善搞逼供信那一套被徐向前元帅誉为“整人专家”的装甲兵政委黄志勇中将,便在装甲兵成立“斗许光达、张文舟(装甲兵副司令员兼装甲兵学院院长)专案组”,对许、张实行隔离看管。
1967年9月13日贺龙专案组成立后,许光达专案组也挂牌办公。从1967年12月起,专案组开始批斗许光达,经常罚他站立、弯腰,还有三天三夜不让他休息的车轮战。由于没有达到让许光达“坦白交待”的目的,专案组请示后,将许光达伙食标准下降为犯人标准,即每月8元,力图用饥饿来摧垮他的意志。
许光达的顽固不化,激怒了贺龙专案组组长余立金。这位在“杨余傅事件”中含冤落马的空军政委余立金,文革初期是个红得发紫的人物,他怒斥许光达专案组“右倾”,“办案不力”,他要黄志勇从装甲兵那里抽调一些得力骨干来对付许光达。于是,与许光达有怨恨的人如都曼林、党志壁等,都被调入专案组。
据占有机密资料的专家们披露,在专案组批斗许光达期间,林彪得力助手空军司令吴法宪对许光达一案批示是:“要连续作战,不给敌人以喘息的机会,对于许光达要敢于刺刀见红。”海军第一政委李作鹏的批示是:“打下许光达,向九大献厚礼。”总后部长邱会作的批示是:“不怕许光达死,就怕完不成无产阶级司令部交给的任务。”令人遗憾的是,今天,我们所能看到的都是被中共斥为林彪反党集团党羽的批示,却看不到专案组直接领导“中央专案组”组长周恩来的批示。也许我们不能责怪占有机密资料的专家们的偏袒,因他们不能不慑服于“主旋律”的威力!
1967年3月6日,装甲兵成立“斗许光达、张文舟(装甲兵副司令员兼装甲兵学院院长)专案组”。组长是装甲兵政委黄志勇中将,以善搞逼供信闻名,被徐向前元帅誉为“整人专家”。
从1967年12月起,专案组提出“血洗许光达”的口号,不断罚站、弯腰,三天三夜不让休息的车轮战,并将许光达伙食标准下降为犯人标准,即每月8元。
打手们故意将面条倒在楼梯上,逼迫许趴下去舔了吃,并放肆呵斥说:“你中央委员有什么了不起?你大将有什么了不起?我们想什么时候斗你就什么时候斗你!”装甲兵保卫部的某位副部长,在审讯时捏紧拳头带头朝许光达当胸一拳,打手们纷纷赤膊上阵,几次打得许光达心脏病发作昏死了过去。在场的医生将他弄醒,打手们接着再打,直打得他内伤累累,却不见出血。
打手们打得他站不住了,就把他按在藤椅上打。有一次,一个狗熊般粗壮的汉子飞起一脚,将许光达连人带椅踢翻,然后又把他揪将起来扔回椅子里,鲜血浸透了他的白衬衣和被强行扒掉领章的军装。
都曼林、党志壁都是身高一米八以上的大块头,一左一右地反持住许光达的胳膊,将他的腰摁弯了九十度,硬要他承认是“贺龙兵变总参谋长”,许坚决不承认,姓党的一拳又一拳地猛打许的腹部,边打边狂叫:“我干脆让你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算了!”姓党的打累了,姓都的上,同样边打边叫骂:“你过去说我是小贝利亚,老子今天就打你这个老家伙!’”直打得许口中的鲜血顺着嘴角往外流。
许的身体终于被打垮了!1968年11月到1969年1月入院治疗六十天,仍受审七十九次,被逼写所谓的交代材料二十五份;又一次住院八十一天,受审二十九次,逼写材料二十九份。
在“刺刀见红”和“不怕许光达死”的批示下,专案组提出要“血洗许光达”。于是,他们从总后勤部借鉴了23种“行之有效”的专案刑罚来对付许光达。肖思科在他的《超级审判》一书中,对这些刑罚做了描述:
1、车轮战:日夜连续审讯; 2、低头弯腰、罚站,瞌睡得碰墙壁; 3、下颏顶茶杯:把两个茶杯摞在一起,下边放在衣扣上,上边顶着下颏,使他不能动; 4、坐高低凳:叫他坐在一个矮木凳上,两脚放在桌上,两三小时不能动,只能用手扶桌子凳子; 5、作“体操”:身体靠墙,两手揪耳朵,上上下下,一站一蹲; 6、“打反骨”:用棒子打后颈骨,造成很长的时间抬不起头来; 7、打嘴巴; 8、刮伤:在打得遍体鳞伤的时候,再用木棍拨弄伤痛的地方,增加痛苦; 9、“吃元宵',集体拳打:审查人员站在四周,被审人员站在中间挨打,周围你一拳,我一拳,捅来捅去; 10、用劈柴、扫把打:打双肩、脖颈、屁股、踝骨,致使皮肤红肿、溢血、溃烂,长时间还有紫色伤疤; 11、脖子上挂椅子、铁凳子、砖头:将椅子倒立后从背后挂在脖子上或挂铁凳子,在椅子底部加上砖,或脖子上套铁丝,两边各挂三块砖,也有时双手各拿一块; 12、“捏羊蹄”:将手指屈曲后用大拇指猛压指甲处,痛得被审者在地上打滚,还不让喊出声,否则用擦桌布堵住嘴,捏后被审者手指溢血、青肿,致使手指变形; 13、让被审人员站在砖上,将其手腕、大小指用纱布捆起来,吊在地下室天棚上,然后将砖去掉,脚离地面; 14、双手举铁凳:双手将二十多斤重的铁凳举起,因支持不了,只好慢慢套在脖子上; 15、烟头烧踝骨:留下黑色伤痕; 16、逼着吃带粪便的馒头,造成中毒性的痢疾,险些死亡; 17、拧大腿肉:看守者(注:利用犯人看守)用指甲掐他大腿内侧。 18、逼自己打自己:看守打人是经常的,有时不愿打了,就逼着他自己打自己的嘴巴; 19、强制在身上练针灸:看守为学针灸,以治病为名,在身上多次练针,想扎哪就扎哪,乱扎一阵,不准反抗; 20、头顶大碗:为折磨人,曾几次用大碗装满凉水,顶在头上,每次半小时左右,还不能用手扶; 21、限制喝水,逼喝脏水:天热口渴,多次要求喝水不给,逼着喝洗脸水; 22、烟头烫嘴:不交代问题,审查人员就用烟头烫嘴; 23、捆在椅子上:为了不让走动,就用绳子将两手捆在椅子上。
以上23种刑罚并非解放军总后独创,更不是总后首长邱会作的专利,那是在中共伦理共识作用下,广大党内外积极分子长期共同创造的刑罚萃集。笔者少年时期就从墙缝间偷看过解放军斗争逃兵大会,第一次听到“打!打!打!”的集体呼号,第一次见到吊起来用棍子打、皮带抽的刑罚。“解放”后,笔者经历了镇反、土改、三反五反、肃反、反右、拔白旗、抓小彭德怀、反后进、四清和文化大革命等历次运动,见过的刑罚至少有四项未包括在23种中。这四项是:“晒太阳”,即反缚双手,跪在砖上晒太阳;“倒挂金钟”,即捆住双脚,把人倒吊起来,或棍担双腿窝、带着手扣的双手套在小腿末端倒吊起来;往鼻子里灌水和铁丝穿锁骨。在肃反运动中,笔者见一个被吊打者死不招供,听说有积极分子建议用“老虎凳”,政委说:“不行!那是国民党对付共产党人的野蛮刑罚,我们共产党人讲文明!”
没有资料证明这23种刑罚都用在了许光达身上,但从各方记载来看,专案组在借鉴中却有创造性地发挥。据《胡耀邦与平反冤假错案》等书记载,专案组的打手们,故意将面条倒在楼梯上,逼迫许光达趴下去舔吃,并放肆地呵斥说:“你中央委员有什么了不起?你大将有什么了不起?我们想什么时候斗你就什么时候斗你!”专案组组长薛振先,是位与许光达素有芥蒂的装甲兵保卫部副部长,为了解恨,审讯时他率先动武,带头朝许光达当胸一拳。打手们见领导动手,便纷纷赤膊上阵,把许光达打得昏死过去。当医生将昏死的许光达弄醒后,经过培养的打手们接着再打,直打得他内伤累累,却不见出血。打手们打得他站不住了,就把他按在藤椅上打。一个粗壮打手飞起一脚,将许光达连人带椅踢翻,然后又把他揪起来推倒椅子上,鲜血终被打了出来,浸透了他的白衬衣和被强行扒掉领章的军装。
1969年5月23日,许光达被报病危,专案组仍加紧审讯。5月31日,病危的许光达已卧床不起,竟被专案组残忍地拖下床去向毛像请罪!1969年6月3日晚十时二十分,许光达惨死于病房厕所的马桶上,死因讫今不明!当听说要给许光达平反时,现场看管许光达的警卫连连长罗治芬,惶惶不可终日;1975年6月3日,罗在受到恐吓的当晚,便在家中上吊身亡。 ****** 为了表彰专案组有功之臣,都曼林被提拔为兰州部队十九军副军长。许光达冤案平反后,打手兼刽子手都曼林却安然无恙。二十一世纪初笔者发现,这位当年曾血洗过许光达的都曼林,在2001年6月8日上午,以“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十九军副军长”身份,出席了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市组织的“隆重举行陈树谷烈士塑像揭幕许岙战斗纪念室揭匾仪式”。据当地报导,“老领导都曼林和市政协主席章永志在庄严肃穆的气氛中为纪念室揭匾。”——历史竟是这样的荒谬和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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