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擾你,可不可以告你? 吾 丁 看到“我可以騷,你不能擾”,我就想到這麼個問題:如何穿衣,固然是你的自由,但是如果你搞得那麼極端,比如裙子薄如蟬翼幾乎透明,內衣內褲(甚至不穿內衣褲)一覽無遺,碰巧你還站在我前面,我看到了你的貴體,這該怎麼算? 1. 如果你因為我看到了你的身體而覺得渾身不自在,我不認為這是我的錯。女人可以告我嗎?如果告的話,以什麼理由? 2. 如果我感到不自在(畢竟這樣的活春宮在我眼前晃悠,我也會不自在),我能否反過來告你公共場合騷擾我的眼睛? 請注意,我只提到了“看”,我沒說摸。 有人瞎嚷嚷:你看沒問題,你動了我就告你! 可是我沒說“動”。 2012/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