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文字的较真儿,并非始自今日,而是个老毛病。
网络还没有流行之前,我给报纸写专栏,也写文艺青年们喜欢读的所谓“美文”,酸得掉牙,很无耻很无耻。随着年龄增长,我醒悟到,不能老写那些酸不拉唧的美文,于是改邪归正,开始随心骂人。
我记得我当年也写过关于“爱人”这个词的歧义。爱人,就是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关系,就是情人。有人说这是日语的意思,但是,原来的中文里,也是这样的。“爱人”跟“同志”一起,从延安带进了北京,被一群土鳖赋予了新的含义,夫妻双方互称“爱人”于兹始焉。
没想到,过了几天,编辑打电话给我,说报馆收到一封读者来信,指责我对中文理解不正确,还质问我:请问吾丁先生,夫妻之间如果不称为“爱人”,那么应该怎样称呼呢!
我跟编辑说:我们必须明白,并不是所有的问题都有回答的价值。这样的傻逼问题,就没有回答的必要。
明摆着,中文是我们的母语,用了好几千年,历朝历代都有夫妻,没有“爱人”这个狗逼词,我们就无法互相称呼?这不是放你娘的狗屁么。
这几天我又犯病了,提出一些中文词汇的荒唐,我说“司机”是个职业,并不是所有驾车人都可以称为“司机”,结果立刻有人提出了类似的质疑:你说!开车的不称为司机,那称为什么!
这样的傻逼问题,有什么回答的必要呢。
20131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