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肚子苦水吐向芝麻人
特有理
2013-7-18
芝麻人的案件一出,一批对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苦大仇深的人马上找到了吐苦水的机会。也真难为了他们,能说出认定芝麻人有罪的理由而不脸红。虽然确实能感到其内心的压抑与愤懑,可我却实在理解不了所谓的理由是发达文明社会所能接受的理由。
目前我在网上看到的理由主要有两个:一是芝麻人主动“骚扰”黑人青年,挑起了事端;二是芝麻人在挨打后开枪属于过当防卫。如果我们按照这样的思路推论下去,我们会看到一个什么样的结果?
本身芝麻人是社区守望相助的义工,担负的就是预防犯罪的职责。别说是治安协管员了,就是普通的居民看到可疑的人在社区转悠,也会本能地加以警惕,有责任心的还会上前询问。我自己和不少朋友都曾这样做过。不要狡辩说被问的人无辜,除非你能证明别人的判断能力没有达到正常人的水平。如果是自己胆小怕事也没人强迫你出头,但总不能把别人的责任心颠倒黑白地加以践踏吧!难道小偷行窃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流氓行凶你围观打酱油、小孩被车撞倒你绕着走过去才是合理的文明表现?
有人会说911中心都让芝麻人不要跟踪,他继续跟踪就是犯错。这同样是在偷换一种概念。就说911中心代表的是警察,但告诉芝麻人不要跟踪主要出于为他的安全考虑,就像这里警察经常提示的遇到抢劫不要反抗一样。这种提示是忠告不是命令,也就是说被劫的人进行了反抗也并不违法,也不是过错。想以此为芝麻人加罪名属于枉费心机,不服找法院去理论。
至于防卫过当的说法就明显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态度了。你以为这是计算机里的游戏,格斗时还有生命值的显示,不低于90%不算有生命危险?这世界上有谁可以把正在进行的伤害量化到可以或不可以开枪防卫?这里的逻辑就是:芝麻人因为黑人青年可疑才去盘问,黑人青年遇到盘问就动手打人更说明他具有危险性和危害性,谁能因此证明芝麻人的生命没有受到威胁?
有偏有向人之常情,但偏向也要拿出点形象才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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