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上,土地兼併是個大問題,大到可以顛覆王朝。中國政治“精英”面對挑戰,兩千年沒有想出應對的辦法。
也有人說,因為土地兼併是上層利益所在,所以上層無法解決。但上層階級生存與滅亡不更關係上層的利益,何況土地兼併雖是中國歷史上的大問題,但並不是世界歷史上普世的大問題。
土地兼併發生在不同的層次。成功的普通農戶要購買更多的土地,有閒錢的小官小吏要購買土地,豪門貴族官僚也要購買土地,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動機。有的是為了擴大生產,有點是為了長期投資,有的是為了短期投機,等等。
從供需講,土地兼併的前提是土地可以“買賣”。 凡土地不允許買賣的國家,自然沒有兼併問題。 土地兼併的前提是能從農民手裡購買土地,凡農民自己不擁有土地的社會(比如農民被束縛在村社等共同體, 土地為共同體所有),也基本沒有兼併問題。
兼併的另一條件是有足夠土地擁有者(農民或地主)要出賣土地。 在傳統農業社會,土地是最主要生產資料,不到萬不得已,土地擁有者(下面簡稱農民)不願出賣土地。所以,要研究兼併現象,就要研究迫使農民出賣土地的條件。
歷史上,中國理論賦稅率並不高,就算實際賦稅率,似乎也遠低於同期日本的公五民五,公六民四等賦稅率。那麼為什麼中國兼併會成為一個社會問題呢? 當然,我們還有考慮影響農民生存的其他條件,如勞役,如兵災,如天災,如人禍等。也許勞役是影響中國農民實際負擔的一大因素。
有些社會賦稅率極高,到了農民負擔的極限。古代日本就是這樣的社會。 但雖然日本公五民五的稅率是常例而非特例,日本社會農民比率還高達八九成。 除非假定古代日本社會非農業人口一人消費量相當十個農民,日本一部分賦稅應以有償勞役的形式返回給農民。 中國古代社會,賦稅率雖低,但有大量無償或低償勞役。討論農民負擔,必須考慮這種種因素。
秦之前勞役多只限於本地,秦後大一統國家,幅員廣大,勞役不限本地,運輸等物流成本顯著增加,這些都影響到農民生存條件。 再能自給自足的農戶,主要勞動力被國家調用後也可能趨於破產。
如果豪門只能從市場上購買土地,當供應不足,其行為將抬高土地價格。但兼併往往不是一種純商業行為。取決社會文化和傳統,豪門可以借用政治權力進行兼併。轉移賦稅,轉移勞役等都可以是政治兼併的手段。
當然,即使在中國社會,兼併也有其限度。從現在實證材料看,中國總還有一部分自耕農。為什麼呢? 也許兩個條件影響兼併過程。一個是能大量兼併土地家族的政治壽命,一個是諸子平分家產的繼承制度。因此土地集中和土地分散兩個對立過程達到某種平衡,中國是同時兼有大家族大地產和大量自耕農的社會。
既然談到兼併,就要談到後果。在兼併過程中失去土地的農民,總要繼續生存下去。他們或成為佃戶,或賣兒賣女,或投奔親友,或成為奴僕,或進入城市,或成為流民,甚至凍餓而死。
能否成為佃戶,取決於佃戶平均生產率和賣地者生產率,能否賣兒賣女或成為奴僕,取決於富人的消費傾向,總而言之,是個複雜的社會過程。
我這裡提到富人消費傾向,文人和武人消費就大不一樣。武人鍾愛的一匹駿馬,消耗的資源可能比文人十個奴僕還要多。是否願意把資源投入生產,建築或奢侈品對社會又有極大影響。
中國傳統社會皇朝前期既有大量兼併,但流民尚非主要現象,足見多數失地者尚能為社會所吸收。王朝末期,流民規模越來越大,最後終於達到某個崩潰點,流民演變成動亂。整個過程,兼併,失地者再“就業”,流民,動亂構成中國秦後社會的動力過程。
這大概是我對兼併有興趣並想進行模擬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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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說一句,歷史上土地兼併和現在房市也有某種類似之處。現在大概有不少人建立模型研究房市吧。不詳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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