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社會理論算是好理論? 好司機的基本要求,是要有預判,而不是老緊急剎車。即便是我家之“閃電”——一隻叫“閃電”的泰迪熊——她在沖向自己喜愛的玩具時,也不是直奔目標,而是提前減速,然後,藉助慣性在光滑的地面滑行一段距離;當速度為0時,正中目標。 一種社會理論,是否應該從最壞處着手、向最好處努力;換言之,是否應該有容錯性?是否應該考慮到理論和實際的偏差?是否應該考慮其可能被“別有用心”的人篡改和修正?是否應該考慮“你有政策我有對策”之博弈效應呢? 從“金球制勝法”說起。 20世紀80年代開始,也就是意大利之“混凝土”式防守獲得了1982年世界盃之後,防守反擊之風盛行。足球易守難攻,為了取得好成績,各足球隊,不管是國家隊,還是俱樂部,首先想到的是加強防守,使本隊立於不敗之地。然後,伺機偷襲;一旦得手,就可能決定比賽的走向。一時間,防反戰術風靡世界,比賽之進球數,與日俱減。球迷都是看進球的,進球就像男人射門一樣具有快感。沒進球,就沒了興奮點,誰還看球啊。於是,足球場門庭冷落。這可急壞了國際足聯。 怎麼辦?鼓勵進攻啊。 於是,國家足聯的頂級專家們,閉門思過,群策群力,發揮集體智慧,推出了一項旨在鼓勵進攻的“金球制勝法”。規則是:90分鐘打平,加時賽;加時賽里,只要一方打進一球,比賽立刻終止。由於進球有極大的隨機性,人們遂將此規則戲稱為“突然死亡法”。國際足聯和專家們的設想,很簡單:不進攻就死。只要對方攻進一球,你連“復仇”的機會,都沒有了。FIFA的邏輯是:對方先進球→ 我就死了→那麼,我就要先進球→所以,我就要攻出來→比賽就好看了。 專家們,很為自己的設計得意。於是,經過緊鑼密鼓的準備之後,在1996年的歐洲杯中,“金秋制勝法”正式實施。可僅僅6年之後,“金球制勝法”就被叫停了,成了國際足聯最短命的一項改革。數據表明,“金球制勝法”實施之後,各個球隊在加時賽的戰術是“確保不被絕殺”;兩支球隊都會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不丟球上,而不是進球,因此,金球制時代下的很多加時賽,都沒有進球。 1996年-2002年,有四屆國際大賽,分別是1996年、2000年歐洲杯和1998年、2002年的世界盃。四屆大賽,17場比賽90分鐘戰平,其中,9場比賽進入點球大戰。利用加時30分鐘決出勝負的概率稍低於50%,超過50%的比賽還是拖到了點球定勝負;加時的作用僅僅是延長,而不是決出勝負。 為什麼出現與專家的預測完全相反的比賽場面呢?因為,球隊的邏輯是這樣的:我沒有能力“殺死”對方,但,有能力保證自己不被“殺死”。換言之,在殺死對方之前,最要緊的是,先保證不被對方殺死。在“一劍封喉”的對決中,最重要的是,先保證自己還活着。就像敵我對陣,你並不能保證子彈能射中對方,但,可以躲在堅固的掩體裡,保證自己不被敵方打中。 因此,“金球制勝法”實施之後,沒有鼓勵了進攻,反倒鼓勵了防守。參賽隊為了走得更遠,為了取得更好的成績,都把防守放在第一位。在沒有很好的機會、可靠的把握之前,首先穩固防守;進攻,也是佯攻,不敢大舉壓上,擔心被對方打了反擊。進攻是假,防守是真;雙方的重心都在嚴防死守,進攻能有成效嗎?加時賽還能緊張激烈和好看嗎? 我們不能因此而懷疑國際足聯和專家們的初衷,其初衷,肯定是鼓勵進攻的。這是毫無疑問的。換言之,一項社會設計的好壞,是不能由初心和動機來決定的。用心良善,並不能保證制度設計之完美;動機不純,或許能歪打正着。 言歸正傳——儒學和基督教,哪一個是更好的設計呢? 有了以上的引子,我們首先可以摒棄的是動機說。 不說動機,但,要說一下目標。竊以為,儒家和基督教的社會理想,是完全一樣的。打個比方,孔夫子和耶穌基督,要是在中國參加高考的話,理想是一樣的,都是進入清華或北大。差別是什麼呢?差別是學習的方法,或者說,實現理想的手段,是否有效。 換言之,儒學和基督教,都是以建設一個天堂一樣的世界為己任,《禮記》之大同世界,陶淵明之桃花源,西方之理想國、烏托邦、香格里拉、香巴拉,反映了中西方對理想世界的構想,是完全一致的。 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要到達理想的彼岸,進入桃花源,要解決的關鍵問題是什麼呢? 法國著名史學家費爾南.布羅代爾在《地中海考古:史前史和古代史》中,為我們描繪了以家庭為單位的部落式生活:在多利安人占領之後或更早些時候,施行家長或部落式統治的氏族政體充其量只能容忍這樣的農民生活。每個部落就是一個小型的原始群體,它自耕自食,生性好鬥,動不動就大打出手;在這種沒有正式法規的社會裡,族間仇殺和以命償命就像榮譽的準則一樣十分時髦。每個群體都有自己的偶像,自己的奢望,自己的傳說以及為自己的祖先的功勳感到驕傲的首領。 這段話,至少有三層含義: 第一, 家、家庭和家族,是人類社會的基本組織形態。史前、游牧部落、家庭農場以及工業革命以來的手工作坊,直到今日,家族企業依然是世界範圍內最普遍的經濟形態。中國、日本、歐洲、美國和日本,概莫能外。家,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天然堡壘。人類誕生以來,歷經數十萬年,技術進步可謂登峰造級,甚至遠遠超出了人類自己的預期。但是,作為基本的社會組織單元,家,依然堅如磐石。 在這個意義上,人類並沒有走出叢林時代。因為,所有動物,也是以家庭為單位組織的。比如,非洲草原上的獅群、象群,北極圈內的北極熊、南極洲的企鵝、峨眉山的獼猴,更低等的蜂群、蟻群等等。沒有一種動物組織,超出了家的範疇;一個群落中的所有動物,都是建立在血緣基礎上的。 從社會性上作比較,動物和人類的區別在於:動物是基於血緣的,所有動物的所有行為,不會超越家族的邊界。出了界,就是和另一個種群戰鬥。人類也是基於血緣的,但是,血緣不是唯一的紐帶。通過商業契約,不同地域的人們,可以有貿易往來;利益趨同的人,可以組成公司;通過戰爭、贖買或協商談判,也可建立更為複雜的社會組織國家。這就是說,人類之所以能夠在與動物的競爭中,取得壓倒性勝利,一個可能的、最關鍵的因素是人類的合作,更早地跨越了血緣的壁壘,從而,大大地拓展了人類的集體力量。 第二,每個部族,都有自己的神話、傳說、信仰、偶像以及各自崇拜的英雄。 第三,部族間衝突,是社會衝突的最主要形式,也是社會和諧的最大威脅。如果,部族之間衝突不斷,難以調和,社會的組織程度,將大大降低。最可能的狀態是,部族之間因為長期血拼和爭鬥,逐漸形成一種均衡,相互妥協,但互不往來。每個部族,都有自己的領地;內外分明,互不相擾。一旦有一方越界,就會被視為侵犯,再起爭端。 這種狀態,並非武斷。台灣山地民族、四川西康地區之彝族,直到20世紀初,都是這種社會組織形態。其實,要是沒有人類高於其他動物的自以為是的觀念,此種狀態,和非洲草原上獅群之各自劃分領地,毫無二致。 這不是說部族內部,沒有矛盾。親兄弟打得不可開交的,有的是。唐太宗李世民為登上皇位,還要了自己親兄弟的命。只是說,部族之間的紛爭,無論規模、慘烈程度、頻率,都遠高於部族內部的矛盾。於是,才有了“打仗親兄弟上陣父子兵”之說。 換言之,消弭部族之間的分歧、敵對和仇殺,是一個與人類如影隨形的永恆難題——耶穌基督所創立的基督教,選擇的方法是:破。即,打破一個一個基於血緣所建立的自然家庭,讓每一個人都從自我封閉、以血緣為界的家庭堡壘中走出來,從各自的血統生父身邊走開,匯聚到所有人共同的精神父親上帝的身邊,組成一個不分血緣、不分地域、不分語言和種族的四海為一的大家庭。天下一家,四海之內皆兄弟。 自然血親家庭,都被打破了,家族、宗族和部落的藩籬,更加要不得,更是要被基督教義徹底掃平。曾經隔絕在家庭之間、部落之間的鴻溝,被基督之博愛所彌合。因此,理想之國、基督所指引的國度,一定是一個沒有圍牆的、平坦的、人人平等的自由家園。 如此,每一個人,就有了兩個父親。一個是生父,一個是天父。生父主肉體,而天父主精神。我們也知道,人是精神主宰肉體的,行為是受思想引導的。在這個意義上,天父毫無疑問地高於生父。所以,信仰基督教的家庭,是沒有祖先崇拜的。在中國傳教,傳教士不能接受的是,在中國家庭里,有各代祖宗和至聖先師孔子的牌位。 毫無疑問,在人類的所有權力當中,父權是最為穩固、也最牢不可破的。即便高高在天之上帝,也將自己比作天父。因此,如果一個人可以在理智上,否定他的父親,那就沒有什麼是不能否定的了,就沒有什麼是不可挑戰和違抗的。另一方面,當一個人在精神上取得了與其父親並駕齊驅的地位之後,就沒有任何人可以凌駕於其上。 足見,西方之平等觀念,首先是在家庭中,打破了父權。家庭,僅僅是一個自然的社會組織,在精神上,父親也好,母親也好,兄弟姊妹也好,都是上帝的直接子民。家庭里的每個成員,都可以與上帝直接互動。因此,父親、母親和子女,作為上帝的信徒,是教會內部的教友,是兄弟關係。“四海之內皆兄弟”,兄弟是平等關係,而不是從屬關係。 也可見,西方人對於平等的執着和信念,也是在家庭中率先培養出來的。家庭,是每個人的第一學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家內,有怎樣的思想、行為和規範;家外,也必然被同樣的思想、行為和規範所主導。西方的父權,被基督精神瓦解之後,家庭內所洋溢的是平等的氣氛;沒有一個人,可以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他人,包括自己的父母。而當牢不可破的父權,都土崩瓦解之後,社會中還有哪一種權威能稱得上權威?哪一種權威是不可以挑戰的?哪一種權威不在民眾的審視下變得戰戰兢兢呢? 與耶穌基督的思路相反,孔夫子和儒學的方法是:立。一方面,強化家、家族和宗族,在社會中的地位和作用;結果是,不斷強化的“家”塑造了中國人的“小集體主義”、“山頭主義”和熟人文化。所有社會關係,都建立在血緣親疏的基礎上;沒有血緣,就模擬血緣。比如,桃園三結義、拜把子兄弟以及普通人之間的稱兄道弟等等,都是將基於血緣的同心圓,像水波一樣向外衍射。 有幸進入圈子的,就是“自家人”;不在圈內的,對不起,和我無關。於是,中國人都無一例外的有兩張面孔和兩副心腸。對內,熱情洋溢,樂於助人;對外,事不關己,冷漠旁觀。連“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范仲淹,也只管自家“自留地”。宋史記載其“好施予,置義莊裡中,以贍族人”。“以贍族人”,就是只管姓范的。其他人,還要去找自己的家、自己的媽。我范仲淹愛莫能助。 佛教普度眾生,只要是生命,即使小貓小狗,野花雜草,都是佛家愛惜、憐憫的對象。寺廟之濟貧、施藥、救急和賑災,也是無分姓氏,面向大眾,普施恩惠;基督教也是如此。耶穌傳教士在中國開辦的醫院、學校、孤兒院、育嬰堂,從來不是某家某姓的專利,而是勞苦大眾之福音。它為每一個需要的人,提供幫助,而不是某一個家族之福利組織。 另一方面,強化父權在家庭中的權威。為此,儒家苦心經營了一個孝道。什麼是孝?就是時刻準備着為自己的父母獻出一切。“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人,不止在肉體上是不獨立的,是父母的一部分,更重要的,在思想上、精神上,也要奉父母之意為教條,不得違逆,是為“勿違”。即便是父母親錯了,甚至,父母親犯了罪,也要為其“親親相隱”。 如果說,西方的平等理念,是在家庭里首先宣揚和貫徹的話,那麼,中國的家庭,就是一個卓有成效的順民培訓基地。父權、族權、宗族權,在一個家庭里,擁有壓倒性的權威,任何敢於挑戰父權的嘗試,都被消滅在萌芽之中。《紅樓夢》中的賈寶玉,雖備受老祖宗賈母的溺愛,可是,在其父親賈政面前,依然像老鼠見了貓,唯唯諾諾,膽戰心驚。 皇權並非來自父權,但是,儒學者將並沒有必然聯繫的兩者,捆在一起。“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以君臣類比父子,以父子關係之天賦永恆,來彰顯皇權之權威和不可抗拒。君父臣子,在家,兒子不能挑戰父親,必須服從父親;在朝,臣子也不能違抗皇權,必須無條件地服從皇帝。這樣的邏輯,皇帝能不喜歡嗎?皇帝能不奉儒學為正宗,能不冊封孔夫子為“萬世師表”嗎?因為,孔夫子在為皇家培養徹頭徹尾的家臣啊! 在這個意義上,鞏固父權,就是鞏固皇權。所有的權力,無不和父權結緣,並藉助父權而強化自我的權威性。阿Q被欺負了,背後悄悄地罵:我是你老子。只這一句話,就撫平了阿Q的創傷。因為,是別人的老子,是最大的精神勝利。在中國,很多人都會說,我爹都不打我,你居然敢打我。也隱含着,父權之中甚至包含着暴力處置權。 當然,中國的家庭絕不只是培養順民,它還培養順民的對立面:獨裁者。不過,值得思考的是,順民和獨裁者並不一定是分離的,更大的可能性是兩者合二為一。每個人都是兩面的。對上,是順民;對下,是獨裁者。如賈政,見了賈母,乖乖的;在賈寶玉面前,威風八面,不可一世。包括最底層的看門人,他雖然在家是最下層,可,對外時,是“第一把手”,不經過他,是進不了門的。於是,在外,他也是耀武揚威的土皇帝。換言之,在中國,不是一個皇帝,而是每個人都是皇帝;除了真皇帝,每個人都既是皇帝,也是順民。 不怕不識貨,就怕貨比貨。作為社會問題的解決之道,儒學和基督教,也要PK一下。兩相比較,不難發現:耶穌基督之道,在“破”;破小家,求大家;去等級,求平等。最高目標是,每個人都不只是“親吾親”,而是同等的“親人之親”,甚至,像耶穌基督一樣愛自己的敵人。 如果敵人也被寬恕,也被愛,世界必然充滿了愛,自然也包括自己的家庭、父母和兄弟。所以,基督之破“小家”,並不是隔斷每個人和家庭的聯繫、和父母兄弟之愛,而是,當你愛外人時,愛的波瀾勢必首先經過你的家人,家庭內的每個成員,不可能不被愛的潮水所波及、所淹沒。正如馬克思之名言:只有解放全人類,才能解放自己。愛全人類,能不愛自己的家? 但設計和現實之間,還是有差距的。就像一個考生,目標100分,實際或只能得80分;目標是80分,結果或許只有60分。換言之,一個好的設計,必須有提前量,必須保障不要落入最壞的境地。耶穌基督之目標,是要徹底剷平橫亙在家族之間的高牆,但,耶穌基督也知道,人間沒有聖人,也沒有聖徒。信徒在思想上,認可耶穌之理念,可落在實處,總要打個折扣。 耶穌的理想,人間是平的,家和家之間,完全沒有界限,一馬平川。但實際上,圍牆並沒有完全拆除,只是大大降低了,或者,象徵性地圍個籬笆,以示分割。但,彼此相望,聲氣相通。絕非深壕高牆,壁壘森嚴,老死不相往來的景象。 孔孟儒學之道,在“立”。先小家,後大家;重血緣,別親疏;貴禮儀,分上下。人與人之間,本來就不平等,儒學強化了這種不平等;家族之間,原本就有隔閡,禮制加深了這種隔膜;社會上,原本就有重重壁壘,孔夫子及其信徒更是加高、加固了圍牆。使得中國社會,就像北方的四合院一樣,分割成一個個獨立的堡壘,“雞犬之聲相聞,老死不相往來”。 家,是個人生活的中心,也是全部,從搖籃到墳墓。個人不知有社會,社會也沒有對個人提供任何公共服務。這種社會形態,能不“一盤散沙”嗎?指責中國人不團結,於理何在?反過來,你想和別人團結,別人也不把你當自己人,因為,每個人都是以血緣為紐帶擴展自己的圈子的。不沾親帶故,你就永遠是外人。 如上,是儒學和基督教之基本思路,成效如何呢?之下,做個簡單對比。 第一,中國是“雙軌制”,對內是一套,對外是另一套;西方是單一規則,內外一致。 將“雙軌制”之弊暴露無遺的是“懷橘遺親”——陸績在別人家做客,吃完了,還要兜着走,被抓了個現行,但,陸績有一個很好的託詞,就是他母親喜歡吃橘子。於是,歷代儒學家不僅不怪陸績,反倒將其樹立為道德模範。 未經允許順走別人家的橘子,雖然不是什麼大惡,但,絕不能說是善行。可是,這就是儒家的規則,對自己一套,對他人一套。 如果“雙軌制”是終點,也就罷了。事實是,當“雙軌制”破壞了規則的一致性之後,規則也就不成為規則了。於是,沒有規則、“無軌制”成為我們的特色,而其根源在於“雙軌制”。 仍以家為例。在中國,有一個特殊的物種:“後媽”。對自己現任丈夫帶來的、另一個女人的孩子,“後媽”是噩夢的代名詞。國內發生的幾乎所有虐待兒童的行為,多是“後媽”幹得。為什麼?因為,她不把別人的孩子當成自己的孩子。其實,以血緣別親疏,是儒家宗族制度中分嫡庶、論大宗小宗的基本邏輯。換句話說,“後媽”慢待他人的孩子、優待自己的孩子,是有理論基礎的。 歐美,極少這種分別。有的話,比之於中國,大致可以到忽略的程度。2010年,我女兒和美國做校際交換,家裡來了一個美國女孩,但是地道的中國面孔。她2歲的時候,被美國媽媽收養。對自己的過去,除了知道出生於武漢之外,一無所知。她在美國長大,講純正的英語。她還有一個妹妹,也是中國人,也是被她的美國母親收養的。 據統計,從上個世紀80年代開始,美國家庭總共收養了8萬多名中國孤兒,且,都是女孩。這些中國孩子,和美國人肯定是沒有血緣關係的,但是,她們在美國家庭都受到了很好大照顧,開始了新的、幸福生活。 第二, 中國是熟人社會,西方是匿名社會。 中國人的社會關係,是建立在血緣基礎上的。信任半徑,也以家庭為圓心向外擴展。所以,在中國,很難建立起面向陌生人的社會組織。西方則不同,是匿名社會。其社會信任的半徑,大大高於中國。現代社會之公司、有限公司、股份制、銀行、保險、股市、期貨,此經濟方面。議會、法院、律師、選票、選舉、黨派、社團,此政治方面。學校、醫院、圖書館、博物館、俱樂部、學會、協會、孤兒院、福利院,此社會方面等組織,都是公眾性的,大都源於西方。 這與西方是匿名社會,信任半徑比較大,有直接關係。沒有信任,就沒有組織。中國人不大相信外人,自然不會建立有外人的組織! 第三,中國以“家”為核算單位,家庭成員之間,權責界線不清,導致家庭內部利益糾紛不斷;西方以“人”為獨立核算單位,父子兄弟,經濟往來,一清二白,極少發生利益糾葛。 儒學的基礎,是“家”;第一步的中心,也是齊家。可是,中國家庭內部的矛盾,並不少。“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可為旁證。為什麼“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呢?一個主要的原因,就是經濟核算以“家”為單位,不區分個人在集體中的貢獻是多少。 於是,干多干少一個樣。努力拼搏的孩子,和好吃懶做混日子、甚至賭博泡妞抽鴉片的,最後分家產的時候,一樣多,諸子均分。這樣的家族制度,不發生矛盾,才是怪事呢。還有,兒子靠父親之“啃老族”,老子依仗兒子的“賣老族”,等等,都是家庭成員之間利益關係模糊帶來的惡果。 國外,至少在經濟上,家庭內部也是界限分明的。前一段,美國著名籃球明星科比.布萊恩特,因為其母親未經允許處理了他的財物,他就到法院起訴了。中國大陸黑科比的一大堆年輕人,可算抓住了把柄,說連自己的母親都起訴,這是什麼人品啊。可在美國,沒有一個人說科比的不是。 這就是兩種文化的巨大反差——在中國,家庭內財產,默認屬於每一個人,人人有份。美國不是這樣的。所以,不熟悉美國文化的年輕人,需要先了解美國,再發言。不要用自己的價值觀,去評價他人。 第四,中國社會的權力差距大,社會公平性較差;西方社會權力差距小,社會公平程度相對較高。 沒有絕對的公平,凡是討論絕對的,可以休矣。美國和中國比較,也只是公平程度更高,而不是達到了理想狀態。打個比方,說海平,其實海不平。有時微浪,有時小浪,還有大浪、狂浪和巨浪。如果說,中國是巨浪的話,美國應該是小浪微浪,但都不是玻璃一樣的純平。 對公平的追求,是人類的共性,即便在中國。王侯將相寧有種乎?就是對權貴的蔑視,和對公平的呼喚。但不幸的是,儒學之種種教條,都在強化不平等;耶穌基督之教義,是在向公平的理想邁進。 美國著名實用主義哲學家杜威先生,有一句名言“有效即真理”——在社會領域,不存在完全正確的社會理論,也沒有完美的社會現實;也不存在完全錯誤的社會理論,也沒有萬惡的社會現實。比較儒學和基督教,也絕非一個是純白,另一個是漆黑,只能是哪一種學說對社會產生了更好的影響。一個更好的社會,應該能反證其奉行的社會學說,是一種更好的理論。僅此。 2017年1月22日星期日; 北京,望京家中; 本年第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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