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時間的性侵舉報,真實性或可質疑 網上瘋傳某律師女士,舉報媒體人章文性侵的消息,之後,著名女作家蔣方舟也跟進,訴說她曾經被章文騷擾過。 對此,本人從第三方角度,談一談看法,供看熱鬧的群眾們參考。 最要注意的是,某女士對章文的舉報,不是第一時間,而是第二時間。這不是說,第一時間是指案發當時,而是說,是在她獲得自由的、可以保障自身安全的時間內。顯然,本案是不滿足這一條件的。 某女士在案發兩個月之後,舊事重提,就不再是第一時間,而是第二時間了。人的憤怒,是在第一時間最大化,隨着時間的推移,會逐步淡化甚至淡忘。某女士不在第一時間報案,而是長考了兩個多月,才決定舉報。其中緣由,不免讓人生疑。尤其是,她還是一名法律工作者。 是不是所有的性侵案,都要第一時間報案呢?或者說,第二時間的報案,就都要質疑嗎?也不是。 如果,受害者處於弱勢地位,短時間內,無法擺脫性侵者的控制,那麼,第二時間的報案就是一種理性選擇,也是可以置信的。 比如: 第一, 上司對下屬的性侵; 第二, 老師對學生,特別是研究生導師對學生的侵害; 第三, 醫生對患者; 第四, 律師對當事人; 第五, 監獄管理者對囚犯等等 在上述關係中,被侵害者在短時間內,還在侵害者的控制之下,不得不忍耐,以待時機。所以,這種情形下,第二時間的報案,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也是可信的。 某律師女士和章文之間,顯然不存在這種關係。章文對某女士,沒有任何壓倒性的權勢,可以依仗。某女士若是受到了章文的脅迫,做了違背自己意願的事情,她完全可以第一時間舉報,而不是等到兩個月後。 當然,這不是說,某女士和章文之間,什麼事兒也沒發生,而是說,所發生的事情,是兩個人都可以預期的,是兩個成年男女的共謀,而已。 至於蹭熱點的蔣方舟,只能用愚蠢兩個字來描述——從來,都是強勢者性侵弱勢者,而不是相反。她和章文,還是她名氣更大,更強勢吧。換言之,她性侵章文的概率,遠高於章文性侵她的概率。 這才符合常識。 不過,中國的作家,多是文科生,一腦子漿糊。常識是啥? 他們理解不了的! 最後,再說一句,近期好像性侵事件頻發,是氣候異常引發的嗎?呵呵,肯定不是。但,我想說的是,馬丁路德金也嫖娼,克林頓的拉鏈,也不是那麼緊固,川普也招妓。孔夫子曰:食色性也。好色,與馬丁路德金倡導的民權運動,沒有關係。 沒有人是聖人,章文更不是,公共知識分子,也不是。他們也吃五穀雜糧,也有兒女情長,有時還很流氓,但是,這些和他們的思想、言論之正確與否,也沒關係。 奉勸國人,養成分析的習慣,一事一議,而不要瞎聯繫。所有凡人,在一言一行上,或對或錯,都是自然。有時做好事,有時做壞事,也是常態。只有上帝,才能在所有時間、所有事情上,是絕對正確的。 但,我們在人間,上帝不在。我們是人,不是神。 2018年7月26日星期四 北京,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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