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指的風向標
──記中國官方首次家庭教會問題專題研討會
劉同蘇
南來的風總是攜著暖意與滋潤,那是解凍和返青的先兆。
一、會議實記
2008年11月21至22日,中國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民族發展研究所(主辦單位),與北京普世社會科學研究所(協辦單位),於北京聯合舉辦家庭教會研討會,主題為“基督教與社會和諧研討會──中國家庭教會問題專題討論”。筆者作為特邀人士,參加了此次會議。
會議的主辦單位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是一個政策研究機構。不同於一般的學術研究機構,該中心的主要職能,是實情調查和可行性研究,目的在於輔助政府決策。該中心下屬的民族發展研究所,原名為民族與宗教發展研究所,主要研究少數民族與宗教問題。
協辦單位普世社會科學研究所,是研究宗教政策問題的民間機構,主要關注宗教管理領域,諸如宗教立法以及宗教政策的制定。因此,該所與官方的研究機構和家庭教會,都保持著密切的關係。
此次會議的與會者,來自四個方面∶
(1) 官方研究機構的官員∶包括民族發展研究所的所長趙曙青,和副所長胡建清。
(2) 官方研究和教育機構的研究人員∶包括該領域的著名學者劉澎(中國社會科學院美國研究所研究員),于建嶸(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高師寧(中國社會科學院宗教研究所研究員),李向平(上海大學文學院教授),學者范亞峰(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孫毅(中國人民大學哲學系副教授),張守東(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以及北京大學、人民大學、復旦大學等著名大學從事該領域研究的研究生。
(3) 民間研究機構的學者∶諸如李凡(世界與中國研究所所長),曹志(普世社會科學網主編)。
(4) 六位特邀的家庭教會成員∶游冠輝、江登興、劉同蘇(北京),張義南(河南),鄭樂國、顏新恩(溫州)。
研討會的第一場,題為“家庭教會專題報告”,由兩位非基督教學者發言、報告。
第二場則是“回應與評議”,發言者為三位基督教學者。
接下來的各場,採取發言與問答的形式,其主題依次為“農村家庭教會”、“城市家庭教會”、“家庭教會與政府”、“家庭教會與社會”、“家庭教會與法治”。
最後一場,由普世社會科學研究所發表綜述。
開幕式與閉幕式,都由民族發展研究所的所長致詞。
筆者應邀參加了第二場的評議,並在“家庭教會與政府”一場,作了報告。
在會議之前,在京的與會基督教學者聚會、協商,且為會議禱告;在會議期間,亦每天早晨一同靈修,並為該天的會議禱告。
二、會議的起因
一位官方研究機構的學者,在主持一項大型農村社會調查項目的時候,發現家庭教會不僅深深地根植在農村社會之中,而且正在主導農村的社會文化走向。這位學者將調查結果呈交給一位最高層領導,不久,中央指示宗教局、公安部、新華社,對家庭教會發展的情況予以調查。在此背景之下,便召開了此次國務院系統關於家庭教會的研討會。
這次會議的召開,看似有偶然因素,其實是以社會巨大變化作為背景,而與以下三個方面的社會現實運動緊密相連∶
1. 家庭教會在社會中占據了重要地位
家庭教會通過長期十字架上的堅守,最終在主流社會裡面,占據了重要的地位,發揮了重要的影響。如果將家庭教會排除在外,那麽對現今中國社會的任何描述,都是不完整的;任何合法秩序,如果排除了家庭教會,這種秩序就不夠合法;任何政治權力,如果不能管轄主流社會中如此重要的部分,就不具有全民性。因此,政府需要開始認真面對家庭教會。
2. 市民社會初步形成
如果我們認為政府政策的變向,僅僅是家庭教會自己爭取來的,那就是忘記了上帝的恩典。上帝通過家庭教會做工,也通過整個社會做工。市民社會的逐漸形成,為家庭教會在主流社會裡面的興盛,提供了條件和幫助。
只有當一種自由在社會上成為普遍的時候,該自由才不是特權,而成為民眾的權利。如果限制這一自由,即使是對一部分人,也是對整個社會的權利的侵犯。家庭教會堅守信仰的自由,促成信仰自由上升為社會的普遍權利;而整個社會擁有的普遍權利,又反過來為家庭教會的信仰自由背書。
換言之,現今家庭教會的問題,已關乎整個社會的普遍權利,因此政府不得不將其放在桌面上解決。
3. 政府的非意識形態化
所謂“政府的意識形態化”,就是政府使用國家機器(法律、制度、執行機構,例如軍隊、警察、法庭、監獄等專政機關),在整個社會裡面推行自己的意識形態。“意識形態化”的關鍵,不在於何種意識形態,而在於“使用國家機器推行”。
以中國的實際情況來看,只要政府使用國家機器向整個社會推行自己的意識形態,家庭教會就沒有希望實現合法化。而現今政府的非意識形態化,是家庭教會逐漸合法化的原因之一。
家庭教會在主流社會裡面的實力、市民社會的初步形成、政府的非意識形態化,構成了家庭教會走向合法的社會基礎。上述的三種社會運動並不是孤立發展的,而是彼此交互作用。比如,正是市民社會形成的壓力,才迫使政府在意識形態控制上退縮(即非意識形態化),而政府控制的退縮,又反過來給了市民社會更大的發展空間。又如,家庭教會對信仰自由的堅守,成了市民社會形成的先導,而市民社會的形成,又反過來成為家庭教會的外部支持。
此次會議,雖然是一個不大的社會事件,卻反映了整個社會發展的整體動向,以及家庭教會在這一動向裡面的地位。
三、會議的實質內容
這次會議的首要特徵,是坦率。各方沒有保留地闡述了自身的立場,沒有一般官方研討會的官樣文章,也沒有害怕政治壓力的迂迴表達。與會基督徒坦坦蕩蕩的胸襟,學者們追求真理的學術良心,官員開放的傾聽態度,為會議奠定了坦誠的基調。
當初接到會議邀請時,筆者向主辦者表示∶若會議僅僅在有限制的套套裡面打轉,筆者就沒有必要參加。會議舉辦者向筆者保證,這是一個說真話的會議。事實也證明,確是如此。甚至,少數與會者言辭的直率與激烈,超出了筆者的想像。
筆者認為,會議主要完成了四個方面的任務∶
1. 報告了家庭教會蓬勃發展,國家現有宗教管理制度卻嚴重滯後的實際情況
實情報告構成了本次會議的中心內容。原因很簡單,解決問題要以了解實情為前提。目前由於政治的原因,大家(包括政府的決策者)連實情都不了解,更談不上妥善處理問題了。
會上首先報告了家庭教會發展的規模。對現今家庭教會人數,據與會者所提供的不同的統計數據,最少為4,500-6,000萬,最高為1億以上。有趣的是,所有數字統計都來自非基督徒學者。面對這“巨大的數字”,非基督徒學者興奮地談論著,而基督徒學者早已知曉這些數字,臉上都掛著善意的微笑傾聽、討論。
其次報告了家庭教會在地理與文化上的分布。在此方面,基督徒再次顯示了研究的領先。大多數非基督徒學者的研究對象,仍然是農村家庭教會(而基督徒學者已經轉向城市家庭教會),且未能捕捉住教會發展的中心與前沿,因而不能正確地評估全局的發展情況。
比如,按照某些學者的調查,東北地區甚少家庭教會。造成這種錯誤的原因,是其調查手段只局限於農村的調查網,而東北地區的家庭教會,主要是大型企業工人類型的教會。錯誤的調查方式,自然導致統計數字出現偏差。
不過大多數與會者都同意,家庭教會已經遍及全國城鄉以及所有的社會階層。
第三,報告了“成因與走向”。幾乎所有的與會者都認為,家庭教會的興盛與社會轉型有關。只是,不同的學者,對轉型的層次與方面有不同的看法。工業化或都市化的要求,整體文化轉型時對構成文化基礎的信仰之需要,政府在治理結構轉型時的無力┅┅儘管涉及的層面有深淺之分,但所有人都認為,信仰的興盛,是此次社會轉型的必然產物。
除了一位參與地區調研的研究生,把家庭教會的崛起看作功能性的,從而是偶然的短期現象,絕大多數與會者都表示,家庭教會的發展,與未來社會的建構有關,因此是結構型的長久現象。基督徒學者更進一步指出了家庭教會崛起的精神機理,例如十字架道路塑造了內在生命堅實的家庭教會。
第四,報告了家庭教會對社會資源的支配和社會影響力。對家庭教會社會影響力的討論,主要集中於以下幾個方面∶
社會精神方面,包括未來社會建構的精神內核,社會轉型期失落時的精神寄託。
社會道德方面,對負面社會現象的抑制(比如,婦聯或工會已經不再介入離婚事務,教會對此卻有相當的影響力)。
社會服務方面,包括扶貧和救災。汶川救災構成了一個討論熱點。與會者提到,在數百萬人次的志願者中,半數以上是基督徒。目前仍然堅守在災區的志願者,絕大多數也是基督徒。相形之下,台灣一家著名宗教團體攜媒體熱潮進入災區,熱潮一過便立即撤出,而教會卻持續為災區奉獻了100億以上的人民幣,僅北京的一個家庭教會,為災區第一次奉獻就達20萬人民幣。
政治方面,包括民主建構中的作用,維權運動的參與。在目前500萬NGO(非政府組織)中,有80-100萬個屬於家庭教會,而且組織程度最好,財政實力最雄厚,與世界聯繫最密切。
除了個別提到民運人士可能利用家庭教會,農村基層官員害怕失去權力,絕大多數會議報告,都特別強調家庭教會對於目前社會秩序的建設意義。
第五,是討論家庭教會的內部結構問題。一些報告指出,農村家庭教會組織鬆散,有被邪教異端利用的可能。另一些報告則顯明,城市家庭教會崛起之後,家庭教會內部結構有完善化的趨勢。
與會者一致認為,目前的宗教管理制度,遠遠落後於社會發展的實際狀況。目前的宗教管理體制是半個多世紀以前制定的,目的在於限制並最終消滅宗教。該制度目前處於無效的地位。最直接的表現,就是該制度對五千萬或一億的家庭教會成員,完全沒有管轄效力。而執行的官員,或是竭力推行不可行的規定而激化社會矛盾,或者無可行規章制度因而束手無策,或者為迴避執行而無視或歪曲事實。
宗教局與“三自會”,是以往政府在意識形態化時期,為控制民眾信仰而設立的機構。當政府開始非意識形態化而從民間社會撤出的時候,這些機構為生存,必然持反對態度,並且為了自己的利益,對決策者隱瞞和歪曲事實。這樣一個無視宗教發展現實,並且對上、對外歪曲實情的機構,怎麽可能管理宗教呢?若不改革遠遠落後於社會發展現實的宗教管理體制,整個國家制度就存在巨大漏洞。
2. 表達了家庭教會的基本立場(底線)
對家庭教會的基本立場,在場官員的表現是盡力聆聽、試圖理解,並鼓勵提出建設性的方案。
在整體上,非基督教學者都對家庭教會表示了同情,但對家庭教會的了解尚不夠深入,一些人的視角仍舊受到專政時期的思維方式束縛。
在家庭教會方面,少數學者表現了激進的態度,提出政府必須立即徹底改變現存宗教管理制度。
來自農村家庭教會的人士則表示,不會前往政府登記。首要原因是,不登記也不會影響家庭教會的發展,家庭教會生存靠的是基督的十字架。以前迫害一下,我們發展到八千萬,再迫害一下,我們就會發展到八億。其次,去了也是白去,政府反正不會允許家庭教會獨立登記。如果登記是為政府備案,公安局不早就給家庭教會登記了嗎?
另外,農村家庭教會的人還談到教會在登記方面的底線∶一是不在“三自”登記,因為信仰不同;二是不與佛教、道教、回教為伍,因為“我們是信仰,不是宗教”。
絕大多數家庭教會的人贊同如下立場∶家庭教會有屬天的超越淵源,從而,家庭教會的生存不依賴登記。合法或非法,從本質上不會影響家庭教會的發展。但家庭教會也不反對登記,如果政府能夠真正按照憲法,不附加條件地賦予登記權利,家庭教會也會樂於登記,並由此而更合法地在主流社會中傳揚福音。
此次與會的家庭教會代表也認為,家庭教會的底線是∶如果政府利用登記來干預信仰,則堅決抵制登記(原話是“家庭教會寧死也不會登記”);如果政府不試圖以登記控制信仰,將自己的管轄保持在維持公共秩序的範圍以內,則許多家庭教會願意去登記,以遵從聖經的教導,在不違背信仰時,服從在上掌權者。
3. 提出了改革的方案
此次會議,重點在於報告現狀、提出問題、表述立場,至於如何改進,反倒是最薄弱的。少數學者(包括基督徒與非基督徒)提出了激進的改革方案,包括取消不符合民主憲政結構的宗教局和“三自會”,廢除違憲的宗教管理條例,等等。這一類方案雖不具有現實可行性,卻也表明了未來的理想走向。
有學者比照以往經濟體制的先例,提出了試行宗教特區的方案。有回應者指出∶溫州早就是宗教特區了。
也有學者指出,對家庭教會的現行管理,實際上是運用了不成文法(慣例),類似於法律上的因循判例。因此,在成文的宗教法出台以前,可以先明文確定這種慣例管理方式及內容,使管理有(不成文)法可依。
另有人提出,此次會議只有從事研究或學術管理的人員參加,若想有真正的意向交流,需要家庭教會領袖與政府決策者定期會面。
一位學者還提出了分步登記的方案,即先讓條件成熟的家庭教會登記。但遭到了一些學者的激烈反對,認為該方案會分裂家庭教會。
4. 討論家庭教會的性質和定位
與會者一致認為,要正視並且重視家庭教會的存在,不要一提“家庭教會”就過敏。家庭教會是廣大人民群眾參與的正常宗教生活,不是少數人製造的政治陰謀;是中國社會發展的正常現象,而不是國外敵對勢力的滲透。
至於有人憂慮民運人士可能操縱家庭教會,家庭教會的學者反覆解釋,家庭教會是按照聖經辦事的信仰團體。無論什麽人,只要不按聖經辦事,家庭教會就不會聽他的。所以,即使有人企圖利用家庭教會搞政治,也不可能實現。
四、對會議回應的回應
對於政府的意圖,教會內部有兩種截然相反的猜測。一種猜測是,此次會議顯示,政府將很快實行更為開放的宗教政策。對此筆者認為,該會議只是政府了解實情的一個嘗試,離最終決策還有很長的路。
另一種極端,認為此次會議完全是政府引蛇出洞,或者試圖招安。對此筆者認為,在市民社會初步形成並對政府產生壓力的時代,政府不可能控制一切。政府既然無法隨意控制社會宗教生活,就必須了解社會宗教生活的實際情況,以便調整自己的宗教政策。正是基於這樣的現實,政府舉辦了此次會議。
有些人把這次會議比做50年代教會對政府的依附,這是非常不貼切的。50年代與政府的會面,教會人士是躬身而去的,而此次家庭教會的弟兄姐妹是站著去的。在整個會議期間,沒有任何家庭教會的與會者放棄聖經的立場,反都按照聖經,直言不諱地提出了正當的要求。
有三位與會者來自北京的同一個教會,該家庭教會在2008年5月,被政府以“非法聚會”的名義取締,而整個教會毫不退縮地堅守到今天。在會議上,三位弟兄都毫無懼色地直述聖經的立場和基督徒的權利。
來自河南家庭教會的弟兄,曾經為主坐監,在會上仍慷慨激昂地為主作見證。連與會的官員都感嘆道∶“這是一個真正有信仰的人。”
沒有人能確切知道此次會議帶來多大影響,但與會的弟兄姐妹,已經在會上見證了主的榮耀。若有人身處安全之地,卻指責在險境中堅守的弟兄“投降”,那真是罔顧事實了。
據筆者所知,絕大多數的弟兄姐妹,對此次會議的回應,是適度的歡迎,卻不抱過分的期待。感謝主,讓中國教會以成熟的心態迎接新時代的挑戰!
作者原為中國社科院研究員,先後在康州及紐約牧會。現居美國舊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