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世界,各種博客,論壇給了許多人圓夢的機會. 發表文章,再也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 一個博客開的時間長了,自然有一些讀者. 或者, 若是文章有些讀頭, 被論壇或網絡的管理編輯推薦到某網站的首頁,更是一夜間便可以有成百上千個讀者的點擊. 有了網絡,似乎每個人都有實現作家夢的機會. 可是, 凡事都有好又壞. 對於喜歡在網絡上寫作的人, 最頭痛的問題就是如何保護自己文章的著作權. 網絡文章被侵權的情況真是層出不窮, 就拿本博客的文章來說, “ 人生若只如初見 ” 的侵權案還沒有完全解決 , 另一篇博文 “ 弱水三千 ” 又被盜用 . 這一次 , 是發表在天涯社區 , 作者變成了思遠醒悟 . 看到了自己的博文又一次被移花接木 , 真的是哭笑不得 . 說哭笑不得 , 是因為這個思遠醒悟在天涯社區發表我這篇 "弱水三千" 是在四月十九日. 此時 , 因為剛剛遭遇 “ 人生若只如初見 ” 的侵權案 , 我才寫了兩篇文章關於版權的文章 . 對於維護版權的決心 , 我想 , 我已經表達得夠清楚了. 也正是因為經歷了侵權, 我還特意在博客上加了有關版權的說明 , 明確地寫出了本博客文章除了明確註明轉貼作品外 , 均為原創 . 版權為蒼蘭所有. 如需轉載 , 請與蒼蘭聯繫獲得受權. 否則將視為侵權行為. 話已經說到這個份上 , 還是有人來偷 , 來盜 , 我不是哭笑不得又能怎樣 ? 網絡作者面對侵權能做的真的有限 . 尤其這種偷來你的文章 , 換上我的名字在另外一個網絡發表 , 原創作者想要維權 , 可能連投訴都無從處投訴. 我能做的也只是在自己的一畝三分地上寫文章來對那偷文人說話了 . 不管這個思遠醒悟是誰 , 他畢竟是來過我的博客看過我的文章的 . 也許 , 哪一天他還會再光臨蒼蘭博客 , 看了這篇文章. 到那時候,他可能會明白我在 “ 一個怪異的侵權案 ” 中說的話 : “ 現在網絡那麼發達 , 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情能夠真的被藏起來永遠不為人知 ?”. 也許 , 他會意識到 , 把偷來的東西當成自己的寶貝來炫耀並不光彩 , 而會刪掉他在天涯社區發表的偷來的 “ 弱水三千 ”. 這也是我寫這篇文章的目的之一. 但寫這篇文章的最主要的目的,還是要和大家探討 "誰來維護網絡作者的版權?" 這個令網絡寫手普遍頭痛的問題. 以前每每看到有博主在博文後面寫明了 “ 謝絕轉載 ” 總是覺得博主一定是要將文章投稿才會這樣小心地維護自己的版權 . 經歷這兩次侵權案後我才明白這裡面的無奈 . 其實 , 如果網絡作者間有最起碼的相互尊重 , 轉載文章並不一定是壞事 . 在我的新浪博客里就轉載了裕國先生博文中關於重慶大轟炸的一部分文字 . 因為在博客里寫了很多關於 “ 重慶諜戰 ” 的文章 , 有必要交代一下歷史背景 . 即使我可以在網絡上查到有關重慶大轟炸的歷史 , 因為沒有到過重慶 , 我也寫不出來裕國先生對於重慶今天的感慨 . 因為裕國先生沒有對轉載提出任何要求 , 所以我在轉載前也沒有與他聯繫 , 只是在轉載文章時明確註明是轉載於裕國博客 , 並給出了原博客的連接 . 這樣做 , 是對原文作者起碼的尊重 . 如果人人都能這樣轉載 , 也就不會有那麼多的博主要小心翼翼地註明 “ 原創文章 , 謝絕轉載 ” 了吧 . 辛辛苦苦碼出來的文字 , 誰不希望多一些讀者看到 ? 但誰能忍受自己的作品不明不白地成了他人的驕傲 ?? 對於層出不窮的網絡侵權案, 到底誰能站出來維護網絡作者的版權? 我的答案只有一個,就是每一個用心在網絡上寫作的人. 我對侵權事件的態度很明確 , 不但會計較每件侵權事件,並且一定會計較到底 . 我也衷心盼望每一個網絡作者都看重自己的著作權 , 絕不姑息每一個侵權事件 . 一旦發現侵權行為, 至少要澄清事實. 這不但是對自己勞動的尊重,也是對自己讀者的尊重. 如果侵權人拒絕改正, 被侵權的網絡作家應該保留訴諸法律的權利. 如果如果每一個原創作者都認真維護自己的著作權 , 也許 , 有一天 , 那些習慣於偷和盜會明白別人的文字不是那麼隨便就能竊為己有的 . 反之, 如若我們都對侵權者姑息 , 總有一天 , 沒有人再會在網絡上發表任何文章 . 當然,這也不一定是壞事 . 也許 , 到這時候 , 那些小偷們也被迫要自己寫了 , 因為再沒有原創文章可以供他們偷了 . 呵呵! 這最後一招似乎太被動了一些. 集思廣益, 大家到是來說說, 還有什麼好點子對付網絡侵權? ------------------------------------ 真實見證,歡迎轉載,請註明作者和出處 ------------------------------------ 相關連接:被思遠醒悟在天涯社區盜用的弱水三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