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經濟的發展,中國逐漸進入世界前列,國際上已有人把中國與美國相提並論,並創造出了“中美國”(尼爾?弗格森:Chinamerica)和“G2”的新概念。G20峰會的召開,把中國推到了世界舞台的中心。環顧寰宇,金融風暴肆虐全球,昔日“列強”個個深陷泥潭、備受煎熬。國人的感覺卻是“風景這邊獨好”。國內媒體討論的是中國擁有的全球第一的外匯儲備應該如何花、握有近萬億美國債券的中國是否應該“救”美國、人民幣是否應該取代美元地位的問題。可以說,自1840年鴉片戰爭以來,中國人的自豪感、成就感、自信心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強烈,這樣得到過滿足。中國人可以自由地向世人隨時表示自己的“高興”或“不高興”。種種跡象都在表明,中國人的強國夢似乎正在成真。國內外都有人認為,中國很快將會與世界霸主美國平起平坐,甚至有可能取代美國。終於,中國似乎可以加入主宰世界的大國俱樂部,而不再是過去那個貧窮落後的人口大國了。
然而,媒體上中國的“崛起”雖然不乏某些方面的事實依據,但並非事情的全部。中國能否成為一個真正影響世界的“大國”,能在多大程度上保持目前的“良好感覺”,遠比人們在媒體上看到的炒作複雜得多。中國人對中國“崛起”的“良好感覺”主要還是源於中國GDP和外匯儲備的增長。簡單地說,就是中國現在“不差錢”。但GDP和外匯儲備指標並不能說明全部問題。究竟什麼是真正的“大國”,國人並不一定十分清楚。
所謂“大國”,嚴格地說,是那些在國際事務中具有領袖地位、其影響超越國家版圖的界限,在政治、經濟、軍事、科技、文化、精神信仰(包括意識形態)等諸方面有着特殊的持久穿透力與輻射力的國家,而非只是財富多或者核彈多,更不只是人口多或者面積大。僅靠一、二個方面的指標優勢,無所謂“崛起”,更不能稱之為“大國”。世界上許多國家人均GDP比中國高得多,但他們並不是主宰世界事務的“大國”。例如GDP絕對值和人均值都大於中國的日本,在世界政治中並沒有多少發言權——至少在未來相當一段時期內,日本沒有可能混入聯合國常任理事國。再比如,印度的人口多;中東、海灣國家石油多,財富多;俄羅斯的面積大、資源多、核彈頭多;但他們只堪稱是某個方面某個領域的大國。可見,當一個地區大國或某個方面、某個領域的大國易,當一個在經濟、政治、軍事、科技、文化、價值觀等諸方面都具有強烈輻射力的、足以深刻影響世界的大國難。判斷一個國家是否是一個在國際事務中舉足輕重的、能夠總是以自己的意志影響世界潮流、改變國際秩序與格局、能夠成為世界多數國家及人民自覺嚮往、羨慕、學習的樣板、能夠在物質與精神兩個方面、在“軟”硬兩種實力上都強大的“大國”,需要對該國多方面的指標與實力進行全面的綜合衡量。從這個意義上說,西方媒體鼓吹中國要與美國比肩而立,成為“管理世界的共同體”,無疑是一種老謀深算的策略,是要中國對世界上的各種問題承擔更大的責任與義務,是對剛剛開始“崛起”的中國的一種溫柔的“捧殺”。至於現在的中國究竟有多強大、在哪些方面強大、未來的中國能夠走多遠,中國人自己需要有一個清醒的認識。事實上,中國人現在需要考慮的並不是中國擁有什麼、取得了什麼,而是中國現在缺少什麼——什麼是中國發展的短板、崛起的軟肋。
回答這個問題是痛苦的,但不回答、不正視這個問題,中國就談不上真正地“崛起”,即使中國的GDP超越了日本;即使中國造出了航母;即使中國發射了載人飛船、登上了月球,中國仍然不可能成為名符其實的世界“大國”。GDP與外匯儲備不是萬能的,“大國”地位不是單憑錢就可以得到的。沒有其他方面綜合實力的發展,中國在經濟領域內的領先地位只能是暫時的;不解決中國崛起的短板與軟肋,中國不可能真正登上足以全面影響世界的大國地位。
一、今天的中國缺什麼?
那麼,“其他方面的綜合實力”究竟是指什麼?這個問題的回答也許可以羅列很長一個單子,但其實可以轉換為“制約中國發展的短板是什麼”,或者說“今日中國最緊缺的東西是什麼”?說到中國的短缺,許多人認為中國最緊迫最稀缺的是能源,能源是制約未來中國發展的瓶頸;有人認為是全球範圍內的市場、資源與科技;也有人認為是中國的法治建設。不錯,這些東西都是中國未來發展所不可缺少的、至關重要的因素,但它們都是從物質層面、技術層面對未來中國發展面臨的挑戰的分析,不是也沒有觸及影響中國崛起的致命軟肋。
如果我們回顧過去幾千年中國在世界民族之林發展拼搏的歷程和其他“大國”崛起的歷史,就會發現影響未來中國發展的因素不在物質層面而在精神層面。二十一世紀的中國最缺少的是什麼?是信仰!中國在精神與道德方面出了大問題,而精神與道德方面的一切問題從根本上說是個信仰問題。中國人在信仰問題上早已陷入了嚴重的空虛與混亂——照耀一個民族、一個國家奮鬥之路的精神火炬早就該添油加料了。
今天的中國之所以有各種令人髮指、匪夷所思的亂象,之所以正氣不張、各種醜惡現象叢生不斷,不是因為我們窮、沒有錢,而是因為我們失去了信仰!就像“金粉世家”,徒有外表的虛華。我們在吃前人遺留下來的作為中國人精神支柱的核心價值觀與信仰體系老本的同時,沒有為維護和發展當代中國人的核心價值觀與信仰體系主動做出行之有效的創新與貢獻。當過去的信仰老本基本吃完,新的核心價值與信仰體系又遲遲未能建立時,中國人精神支柱的空虛與道德基礎的缺失造成的物質與精神的巨大失衡就變得日益突出。中國儘管在物質上取得了顯著的進步,但物質的繁榮無論如何不能代替精神與信仰的缺失。中國人的精神火炬在嚴重缺乏新鮮燃料的情況下雖然仍在勉強燃燒,但其亮度卻日漸衰微。這種狀況不要說讓中國的精神火炬穿透黑暗、照亮全球各個角落,讓世人敬仰和依靠,就是僅僅為中國人自己指明前進的方向,為一個由多個族群、多種社會階層、利益集團組成的國家發展提供所必需的凝聚力,也顯得十分無力。這樣的國家要崛起、要成為一個“大國”,從何談起?
換句話說,中國要“崛起”,要成為真正的“大國”,就必須認真回答這樣一個問題:中國人的精神支柱、核心價值觀與信仰體系是什麼?
“今天,我們信什麼”?對此,按照官方教科書和媒體的宣傳口徑,早有一套人人皆知的標準答案,從小學到大學,每個人都無數次地回答過這個問題,這似乎根本不是一個問題。但從當前中國人精神信仰的實際狀況看,這是一個長期存在的、被刻意迴避而又迫切需要回答的問題。正是這個問題,從內部和基礎上,從人的心靈里制約着中國的“崛起”,甚至在某種程度上已經成為決定中國未來社會發展成敗的關鍵。時至今日,無論我們是否願意、是否有勇氣承認,每個中國人心裡其實都非常明白:中國社會中的倫理道德出了問題。道德出問題的原因在於價值觀出了問題,價值觀出問題的原因在於精神支柱出了問題,多年來官方鼓吹的信仰體系早已形同虛設了。遺憾的是,出於種種原因,中國的當政者和媒體並不願意坦承這個事實,不願意公開討論這個問題。雖然在日常生活中,各種社會問題層出不窮、越來越觸目驚心(例如近年來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山西黑磚窯案、河北三鹿奶粉案、湖南羅彩霞上大學被人頂替案、貴州四川官員嫖宿幼女案、浙江胡斌飆車案、湖北鄧玉嬌案等),但媒體熱衷於報道的只是各種問題的故事情節,而不願意分析其深層原因。即使在論及原因時,也不願將其歸結於精神信仰的缺失,不願意深究為什麼各種惡性事件越來越多。當然,從官方立場上解讀,中國社會出現的上述問題都是個別的、局部的、孤立的,沒有代表性。如果硬要找信仰方面的原因,則往往把原因歸結於“少數”人沒有堅持官方多年來反覆宣傳的核心價值觀與信仰體系,“沒有牢固樹立革命的人生觀、價值觀”、“喪失了共產主義的理想、信念”。至於為什麼經過長年累月大規模系統的宣傳,還有如此之多的“少數”人不能“確立革命的人生觀、價值觀”,還會源源不斷地瘋狂作案,還要前赴後繼地違法犯罪,社會道德風氣還會嚴重地淪喪敗壞,則語焉不詳。我們的媒體很少直面問題——直截了當地討論為什麼官方反覆宣傳的核心價值觀和信仰體系會不起作用?剛剛解決了溫飽問題的中國人究竟有無道德?有無信仰體系?中國人的信仰究竟在什麼地方出了什麼問題?是我們的信仰根本就不存在任何問題,還是我們認為這些問題根本無所謂,沒有研究的必要?未來的中國究竟要走向何處?能走多遠?
當然,我們可以假裝這些問題都不存在,可以繼續用早已失效的價值觀和信仰體系作為學生應付考試的標準答案。但這樣做,不過是把所有問題的根源掩蓋起來,延緩矛盾的公開化。事實上,以甕安事件為代表的群體事件的一再發生,已經表明中國社會內部矛盾開始惡化、表面化。自欺欺人,迴避矛盾,並不能解決問題。未來的中國要想成為真正的“大國”,繞開信仰問題談發展絕無可能。信仰問題,關乎中國的未來,這是每一個關心中國命運、希望中國崛起的人必須面對、思考與回答的問題。
二、信仰的層次與類別
那麼,究竟何為信仰呢?對中國人來說,信仰似乎並不陌生,但又有些說不清楚。信仰看不見、摸不着,每個人都可以從自己的生活經驗中感覺到它的存在與影響。單從字面上看,“信”是“相信”,“仰”是“敬仰”。“信仰”就是“以敬仰的態度相信”某種東西。學術上對於信仰的定義形形色色,概括起來不外是人對於世界及人生的看法,是人的精神支柱、精神寄託;也可以說是人對某種理論、學說、主義、觀念、理念的信服和尊崇;是人的行為準則和活動指南。
黑格爾說:“說到信仰,我真正所指的是我的個人信仰,是一種完全屬於我自己的內在確定性。” 黑格爾的話揭示了信仰的特點。首先,信仰必須是一種發自內心的、“真正的”相信。如果一個人對某種理念、價值觀、學說、主義或者目標,不是完全、徹底的相信,是不能稱為信仰的。作為一種主觀體驗,信仰帶有極大的主觀感情色彩。對於信仰者來說,無論在別人眼裡,自己信仰的對象的價值如何,信仰者都不會對所信仰的對象產生懷疑,都不會改變自己對信仰的價值判斷。信仰者對信仰對象、信仰內容的相信有時在別人看來也許是瘋狂、荒謬的,但信仰者自己並不以為然。任何在信仰問題上的欺騙都是對別人而言的。對信仰者自己來說,信就是信,不信就是不信。每個人信什麼、不信什麼,自己心裡是非常清楚的,不存在自己欺騙自己的問題。
其次,信仰必須是由衷的、自覺自愿的、無條件的接受、認可、相信、敬仰、仰慕、崇拜和追求,來不得半點強迫,半點強加於人。依靠強迫、利誘、欺騙不能產生真正的信仰,也不能來維持和改變信仰。為了信仰,信仰者可以瘋狂,甚至不惜付出生命的代價。但這一切的前提是信仰者的自願。有了自願,才會不僅“信”,而且“仰”。離開了自願,信仰的支柱就會立刻坍塌,非自願的“信仰”不過是逢場作戲。
再次,信仰是人的一切精神與行為的指南,決定着人的人生觀、價值觀。人的精神與行為必須是人的信仰的外在表現。人如果沒有信仰,內心就會出現無法調和的矛盾與痛苦,甚至可以使人徹底崩潰。從維持人的正常存在來說,無論內容如何,人必須要在自己心裡相信某種東西,給自己一個行動和活下去的理由。有了這個理由,人才能活着,才能夠賦予自己存在的意義,這個意義就是所謂人生價值。有了人生價值,對這套價值的理解、觀念就是人生觀、價值觀;對人生觀、價值觀的相信,就是信仰;有了信仰,人才能從本質上認識自己存在的意義。
說白了,人因為承認自己存在的意義而需要信仰,因為自己的信仰而賦予自己人生的希望,為自己在這個世界上的存在提供一套自己滿意的理由。有了這個理由,為了這個理由,人才活着。信仰為人的短暫的現實存在賦予了一個永恆的意義,解釋了靈與肉、有限與無限、個體與群體、現在與未來的關係,體現着人生價值的可靠落實,體現着人的最重要的精神內涵。這就是信仰的有效性,這就是為什麼人活着不能沒有一套自己自願相信、接受、認可並追求或遵循的東西;這就是為什麼信仰會成為左右人的現實生活,控制着人的一切行為的根本;為什麼人生價值的實現是建立在信仰支柱的基礎之上的原因。對於一個人來說,信仰是必需的,它激勵和督促一個人為了心中的目標而努力。對於一個民族、一個國家來說,也是如此。信仰為民族和國家的存在、發展提供最根本的理由,是一個社會或國家的成員達成共識、團結奮進的精神基礎和動力。從這個意義上說,信仰無論對個人還是民族、國家、乃至整個人類,都是不可缺少的。沒有信仰,人不能存在,民族不能存在,國家不能存在。
也許有人會說,此論對於信仰重要性的強調過於絕對了。信仰就是宗教,信仰對那些宗教信徒來說可能很重要。“我什麼都不信,沒有信仰,不是照樣生活得很好嗎”?這是把信仰等同於宗教,是一種認識上的誤區,其錯在於把有無信仰與信仰什麼混為一談,把信仰與宗教混為一談。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中的大多數人信仰宗教,他們對自己信仰什麼很清楚。但在中國,除了宗教信仰者外,許多人對信仰並無特別的意識。事實上,宗教是一種信仰,但信仰並不等同於宗教,不信仰宗教並不等於沒有信仰。信仰的內容可以是宗教,也可以是任何一種東西,只要你相信它,並以此解釋你存在的理由,它就是你的精神支柱。
考察人的生活目的與追求,即可清楚地看出人的信仰軌跡。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追求,但一般來說,這些追求不外乎相互關聯的三個方面:事業,家庭,自身。所謂“事業”,是人要在這個世界上有所作為,要按照自己的意願有意識、有目的地行動;是一種長時間的為實現自己理念與價值而行動的過程。人們將這種有目的的活動稱為“理想”,為了理想而做的一切就是“事業”,為了“事業”活着的人是理想主義者。事業有大小,理想有高低,對為了事業奮鬥的人來說,事業就是他們的信仰,是他們生活的目的與理由,事業的成功,是人生的意義所在,是最大的成就。
人同時又具有生物性,要繁衍後代,有父母子女,有家族親戚,有親情愛情。這一切都離不開家庭。家庭是人類社會的細胞,對個體來說,則是微觀化了的世界。有些人把婚姻、家庭、養兒育女看成是自己存在的目的,追求家庭幸福是對這一目的的最好實現。對這些人來說,一切為了家,家庭是他們的信仰,是他們一切活動的動力。
也有一些人由於種種原因,被動或主動地脫離了家庭,他們把生活的目的圈定在自我存在本身。對這種人來說,世界的一切是以滿足自我的需要而存在的。活着不是為了家庭、為了社會,而是為了自己。這些人的所有行動都是為了滿足自己的存在和欲望,他們活着的目的是為自己,信仰的也是自己。
以上不同類型的生活目的構成了這個世界芸芸眾生的信仰基礎,也可以說是人的社會性與生物性的複合反映。對於個體來說,這三種生活目的並不是矛盾對立的。人的存在可以有一種目的,也可以兩種或三種目的兼而有之。任何一種生活目的,都可以成為人存在、存活的理由,成為人的信仰動力。但信仰在現實生活中的表現形式比以上三種生存目的的類型要複雜得多。這種複雜性主要是人不僅要求自己的存在有個理由,而且要求這個理由具有儘可能多的價值。當人們信仰的某種價值超越了單純為了個體功利的目的,變成群體、民族共同認可的價值時,對這種價值的信仰就會從純粹為了個體追求的層面上升到社會利益的層面,從物質的、有形的層面上升到精神的、抽象的層面,從個體生命的有限性上升到人類社會與宇宙的無限性。同樣是講信仰,個人想到的是個體存在的理由、個人的追求;國家強調的則是群體、社會共同的追求目標。二者差距雖然極大,但卻不是毫無關係。根據信仰的主觀真實性、自願性的特點,國家的信仰應該是個人信仰的集合與體現,如果國家提出或規定的信仰失去了個人信仰的基礎,不是個人追求的集合與最高反映,這個信仰就會失去最根本的動力,就會暗淡無光。
古往今來,無數思想家在對人類生存目的反覆思考的基礎上,對人的存在與信仰的意義進行了大量的分類整理,提煉、組合出了無數複雜的觀點、學說。這些觀點、學說試圖為人類遇到的所有問題提供解釋。這些解釋的形式不同,關注點不同,表現出來就是所謂的宗教、哲學與科學。宗教、哲學與科學的理論經過長期的發展演變,打破了地域、部落、族群的界限,在人類居住的範圍內廣為傳播、交流,並且日益精緻化、系統化,最終形成了可供人們選擇的五花八門的不同種類的信仰:如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佛教等各種宗教信仰;唯物主義、唯心主義、儒家思想、印度哲學、柏拉圖、黑格爾哲學等各種哲學信仰;共產主義、馬克思主義、國家社會主義、三民主義、非暴力主義等各種政治信仰;自由、平等、博愛、法治等各種人文信仰;日心說、宇宙大爆炸、進化論等各種科學信仰。
不同種類信仰產品的形式與內容不同,有的甚至相互衝突,但從給人的存在提供一個好理由這一點上說,各種信仰無論有多大差異,在功能上都是等效的。一個人可以選擇某一種信仰,也可以同時選擇若干信仰,比如既是宗教信徒,又是某種政治觀點的支持者;既相信宗教,又是科學家;既相信科學,又是某個哲學觀的擁護者,等等。有了這些信仰,人的生活很充實,很有目標,很有力量。這個力量可以改變信仰者自身,也可極大地影響外部,影響社會,甚至會讓人成為信仰的俘虜,為了傳播、實踐自己的信仰,不惜犧牲自己的利益,犧牲自己的生命。例如為實踐宗教教義而死的殉道者,為堅持政治主張而死的政治家,為追求科學而獻身的科學家,為維護倫理道德而死的烈女貞婦等。對這些人來說,追求信仰,為信仰獻身,雖死猶榮。
反之,如果一個人不相信除了自己之外的任何信仰體系,這個人便是所謂的“自我信仰者”。“自我信仰”是一種最低層次的信仰,它能提供給人生存的動力和理由也最小,近乎動物的生存本能需要。作為有理性思維能力的高級動物,一個徹底的“自我信仰者”是很難持久存在下去的,因為“我”不能同時成為“我活着”的目的(單一的人不符合人與社會的主體—客體二元結構,單個的人不能同時充當主體與客體),這樣的人無法回答“我活着為了什麼”,最後只能連自我存在的價值也放棄,達到所謂“零信仰”的狀態,即真正的“什麼也不信”——連自我存在的價值也不信的狀態,最終的結局就是自殺——信仰沒有了,“活着沒意思”,人失去了活着的理由,生命本身就成為多餘的了。
顯然,沒有信仰是危險的,但要做到徹底的“零信仰”也不容易。所謂“我沒有信仰”,不過是沒有意識到信仰的層次與類別罷了。對大多數聲稱“沒有信仰”的中國人來說,實際的意思是沒有任何宗教信仰。那麼,沒有任何宗教信仰,是否真實可行呢?不是的!這不是因為每個人都必須信仰宗教,而是因為絕大多數人沒有意識到以相信超自然的神靈即超驗的存在為標誌的建制性的宗教固然是“宗教”(如基督教、佛教、伊斯蘭教),與超驗的存在、來世沒有關係的其他思想觀念、學說理論也可以是“宗教”。只要一個人無條件地崇拜和相信一套無需理性和實踐驗證的東西,並以此為其行動指導和追求目標,這個人就實際上在自己的世界裡把這個東西宗教化了。儘管這個“宗教”與我們平時所說的宗教形式不同甚至完全相左,但這並不妨礙它成為某人的精神支柱與信仰。一個相信宗教的人,可以把自己的一切寄托在宗教信仰上,把宗教信仰作為精神支柱,用宗教解釋一切;一個不相信宗教、甚至反對宗教的人,則可以把任何一種非宗教的學說、主義、觀念作為自己的“宗教”頂禮膜拜,並以此作為自己的人生觀、價值觀、存在的意義。二者信仰和崇拜的對象不同,但在將某種東西作為自己信仰體系與精神支柱這一點上,二者的實際效果是一樣的。
所謂“信仰缺失”,有兩層意思:對個人來說是缺乏某種可以作為個人精神支柱的宗教或宗教化了的信仰體系;對國家來說則是缺少一個能夠代表民眾信仰、凝聚民眾共識的道德基礎與精神支柱,這個精神支柱一般來說是某種或精緻或原始的宗教,特殊情況下,也可是某種非宗教的主義、學說。對於今天的中國來說,所謂“信仰缺失”,應該是指國家、民族與全社會的信仰體系發生了缺失。這不是說國家沒有官方信仰,而是國家建立、倡導的官方信仰體系失去了作為個人信仰集合體的整合與代表功能,個體信仰與官方信仰之間失去了共同點。個人與國家都需要有一尊能夠信靠的“神”,但官方立的那尊“神”與老百姓自己信的“神”不是一回事了。
探討這種變化,有很強的現實意義。在人類歷史上,人類曾經有過把一切都放在宗教的名義下,以宗教作為最高信仰的漫長時期。在國家這種組織形式出現之後,皇帝、國王等各類國家的統治者也都長時期地借用宗教的神聖性以鞏固自己的統治,證明自己統治的合法性。“君權神授”在政教合一時期,既是宗教信仰的內容,又是政治信仰的核心。在神權與王權分離之後,國家通過暴力或“民主”的方法提供統治的合法性,確立自己的統治模式,國家的主張、觀點,不再具有神聖性了,但絕大多數統治者仍然把宗教作為可以幫助自己鞏固政權的官方意識形態,擺在大眾崇拜的核心位置。統治者藉助宗教鞏固統治,不是把宗教放在自己的腳下,而是把自己放在與本國人民信奉的宗教或神靈的最近的牌位之下,讓自己最快最多地得知“天意”,代行“天意”。世界上至今仍有許多國家可以按主要人口的宗教信仰劃分為“某某教國家”。在這些國家裡,作為民族與國家的精神支柱與價值體系的不是統治者,而是宗教。官方意識形態、官方信仰與民眾的宗教信仰是一致的,民眾可以對統治者個人表示不滿,但民眾信奉的宗教與神靈是不會改變的;統治者個人換來換去,但國家、民族的精神支柱與信仰體系不變。對於這些國家來說,不存在“信仰缺失”的問題。這種官方意識形態與個人的價值取向、精神信仰的一致性,從國家的整體利益上看,是合理的,必然的——沒有哪個國家願意失去存在的理由,願意分崩離析、自我滅亡。宗教信仰或某種宗教化了的其他信仰作為整合國內各族群眾、各類集團的紐帶作用從來沒有被統治者忽略過,道理即在於此。
三、古代中國的信仰體系
對此,有人會說,此論適合於全民信教或宗教發達的國家,但不適合中國,中國自古不存在政教合一的政權,何來利用宗教作為精神支柱與官方正統信仰之說?
這種觀點,涉及到了如何看待作為中國封建社會精神支柱的儒家思想的問題。儒家思想,也稱儒學、儒教、孔教,它是不是宗教,一直是學術界爭論不休的熱門話題。許多學者都曾論證過儒家思想只是一種哲學、一種觀念,不同於佛教、道教、基督教、伊斯蘭教那樣的建制性宗教。這些論證的邏輯嚴密,證據充分,揭示了儒家的許多不能稱為宗教的特點,結論本應無可置疑,但這類觀點有一個錯誤的前提,這就是把西方宗教學意義上的建制性宗教,拿來作為與儒家比較的樣本,強調了宗教的外部形式,忽略了從信仰的功能上考察儒家學說的本質與宗教的相通之處。
如果說儒家學說不是宗教,長達幾千年的中國封建社會不存在政教合一的政權,不存在維持國家存在所必需的“君權神授”的信仰體系與精神支柱,那麼,以“天子”自命的中國歷代皇帝及其王朝是否可以說是無神論的政權?顯然,此說不能成立,中國從來不存在相信無神論的皇帝。如果存在一種宗教化了的官方信仰,它是什麼?毫無疑問,是儒家思想——儒教。儒家學說自漢代被置於“獨尊”的官方信仰的核心位置之後,經宋明理學的集成、系統化,幾乎成了中國封建社會歷代統治者維持統治不可缺少的最重要的思想武器。從形式上看,儒家思想不是建制性的宗教,但它的地位遠在各種宗教之上。儒家思想為鞏固中國封建社會統治所做的貢獻是中國任何宗教、任何其他學說、思想都無法比擬的。上至皇帝、下至普通百姓,無人可以反對儒家思想,儒家學說早已被歷代皇帝“宗教化”了,儒家經典具有超越時代的宗教權威。清代思想家戴震說:“酷吏以法殺人,後儒以理殺人。”“以法殺人”尚可救,“以理殺人”無人可救。在規範人的思想與行為方面,中國封建禮教到了可以殺人的地步,與西方中世紀的宗教裁判所相比可謂有過之而無不及。正因為如此,才有人把儒家思想稱為孔教、儒教。如果中國仍然處於農耕時代的封建社會,無論儒家學說在形式上是否被稱作宗教,維護這樣一種可以作為精神支柱的價值觀與信仰體系,無疑是符合中國封建社會統治者利益的必然選擇。由此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出,中國封建社會不以西方意義上所謂的“宗教”為國教,沒有與佛、道等宗教搞政教合一的統治模式,但在鞏固封建統治的實際功效上,並不缺少宗教化了的精神支柱與信仰基礎。
相對於封建王朝統治者的單一信仰模式,中國封建社會的老百姓,在信仰的選擇上,則有着較大的空間:那些願意把自己的精神信仰與政治主張(即人們通常所謂的“抱負”)結合在一起,立志“治國、平天下”的人,可以通過科舉考試,進入仕途官場,在政治舞台上表演;只有精神追求而無政治興趣的人可以作為文人儒士,著書立說;如果有人覺得官方信仰不足以滿足自己的精神需求,還可以再加上佛教或道教等建制性宗教作為補充;處在社會最底層的草根大眾除了可以實踐孔孟禮教的倫理道德之外,在信仰方面,還可加入或創造各種各樣的民間信仰。這樣,中國古代就有了一套不同層次的立體的信仰體系。站在這個體系最上層的是帝王們極力推崇維護的官方正統信仰——儒教;中間是有形的建制性宗教——佛教、道教;最下面的是活躍於草根層的民間信仰。不同等級的人,可以各取所需,各行其是,相安無事。把這三層信仰連貫起來的是以方塊漢字為標誌的中國傳統文化。應該說,中國封建社會雖然經歷了多次改朝換代、外族入侵,整個社會的信仰模式沒有根本改變。家與國、朝廷與百姓、個人與社會在信仰認同和價值取向、倫理道德上,並無衝突,作為國家、民族、社會的精神支柱與核心價值觀是連續的、有效的;中國古代封建社會的改朝換代,換的是皇帝,是名稱,不是信仰,不是價值觀。古代中國,也幾乎不存在“信仰缺失”問題。
四、百年來中國社會的信仰轉型
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了中國最後一個封建王朝,宣告了中國結束了幾千年來以封建禮教儒家思想為精神支柱的統治模式,中國社會由此翻開了新的一頁。與此同時,隨着西學進入中國,中國社會的意識形態也開始發生巨變。1919年,中國先進的知識分子喊出了“打倒孔家店”的口號,新文化運動揭開了中國近代社會信仰轉型的序幕,統治了中國人幾千年的精神偶像轟然倒塌,中國人開始考慮“今天我們信什麼”的問題。信什麼?作為個人,老百姓可以繼續相信儒、釋、道,甚至基督教、天主教,或民間信仰;但作為民族與國家的精神支柱,儒家必須被端掉。激進的中國知識分子請來了“德先生”與“賽先生”,希望以此填補或置換原有的封建信仰體系。各種各樣的新思想,新觀念像潮水一樣湧入了中國。中國人在被砸爛的封建傳統的精神支柱面前感到迷惘,在各種新興的“主義”面前感到興奮與恐懼。剛剛建立的民國政府走馬燈似地更換領導人,政客的無恥、軍閥的混戰、列強的掠奪,加之舊有社會瓦解後的失序,加劇了生活在社會底層的百姓的痛苦。“中國向何處去?”成了當時中國人不能不思考的問題。
此時,代表先進思想先進文化的陳獨秀、李大釗創辦的《新青年》,把馬克思主義、共產主義介紹到了中國。從信仰的角度上說,馬克思主義是一種追求社會正義、反對階級壓迫與剝削的政治主張,在政治黑暗官場腐敗的二十世紀初期的中國,馬克思主義猶如一盞明燈,讓爭取民族獨立、國家復興的中國人看到了希望。但馬克思主義進入中國後的命運是坎坷的,共產主義的宣傳與發展在中國進行的並不順利。俄國十月革命爆發的社會環境與歷史背景不同於中國,在一個以農民為主、存在着大量文盲、缺乏產業工人的國家,宣傳馬克思主義、共產主義,鼓吹無產階級革命,似乎並不合時宜。
毛澤東,應運而生的偉大政治家,深刻地認識到了歐洲與中國之間、知識精英與工農大眾之間、理想主義與功利本能之間存在的巨大鴻溝。毛澤東沒有把精力放在重複馬克思主義的教條上,他從中國的社會實際出發,創造性地發明了馬克思主義的中國版——發動貧苦農民,通過土地革命,走農村包圍城市,最後奪取全國政權的道路。
毛澤東的中國版馬克思主義後來被歷史證明是完全正確的,對此,經過了曲折複雜、殘酷激烈的黨內鬥爭後,中國共產黨終於達成了舉黨一致的共識,承認毛澤東為中國革命最具權威的領導者。但很少有人注意到,毛澤東在向文盲為主的農民推行中國版馬克思主義時,提出的極為簡單的“打土豪,分田地”這一口號的深遠意義。許多人也許至今也不明白,為什麼學富五車的大學教授不能發動千千萬萬的農民,而毛澤東卻能建立革命武裝,開創出紅色根據地?其實關鍵就在於毛澤東把博大精深的馬克思主義、無產階級革命理論最大程度地簡化了,簡化到了任何人都明白,都可以將其作為——為了自己的生存而為之奮鬥的——十分有吸引力的理由。剩餘價值、政黨、國家,對農民來說,實在是一些過於深奧的概念。農民需要通俗易懂的口號。“打土豪,分田地”既是共產黨的政治主張,又是廣大農民的希望和鬧革命的目標,這個目標改變了千百萬人的舊的人生觀,成了這些人為之奮鬥的精神信仰。至於打倒土豪之後能否分到田地,分到田地之後能否繼續擁有田地,迫切要求改變現狀的農民是不去考慮的。中國革命就是在這樣一種擁有千百萬中國版馬克思主義信徒支持、參與的條件下,發展起來並最終取得成功的。
當然,毛澤東是不允許加入了革命隊伍的農民把信仰永遠停留在給自己分得一塊土地,為自己復仇的個人功利層面上的。有了信仰還需要不斷地提高,需要把信仰的對象與目標及時地宗教化、神聖化。毛澤東知道要讓紅軍不同於土匪,就必須讓這支隊伍有十分明確的使命,這個使命必須具有宗教般的神聖性、必須能夠成為讓人自願追求、自願獻身的信仰。馬克思主義不是宗教,但對馬克思主義的信仰必須高度宗教化。每一個紅軍戰士必須無條件地絕對地相信革命目標的正確性,並隨時準備把自己的生命獻給由共產黨領袖開創的革命事業。這個事業是“無比美好”、“無比壯麗”的,是值得以千百萬人的生命去換取的。與這個偉大的目標相比,包括生命在內的個人的一切都是渺小的、可以忽略不計的。參加毛澤東領導的革命的人,必須完成從普通人到中國版馬克思主義忠實信徒的轉變,這個轉變,是一個在思想上接受和確立宗教化的信仰的過程。通過這個過程,無數人樹立了新的“信仰”,明確了自己畢生的“事業與追求”。“打土豪,分田地”不再是實現個人功利目的的手段,而是一項偉大“事業”的一部分,從事這項偉大“事業”的人不是簡單地想要發財、復仇的普通農民,而是具有遠大目標的、用革命信仰與理念武裝起來的、隨時準備獻身的理想主義者。
1949年,毛澤東依靠幾百萬武裝起來的中國版馬克思主義堅定信仰者的英勇奮鬥,成功地奪取了全國政權,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如果說,從1911年到1949年中國大地波瀾壯闊的社會變革的主題詞是“武裝革命”(其中包括中國人民抵抗日本侵略的民族戰爭)的話,那麼,這場持續了三十年的波及億萬人的轟轟烈烈的武裝革命便是當時中國人政治信仰最好的表現形式,信仰的標籤是馬克思主義(包括愛國主義與民族主義);信仰的內容是“解放”;對於信仰的最具權威的解釋者是毛澤東。這場革命有一個得到了千百萬人支持的真實的信仰基礎,有一個建立在這個信仰基礎上的真實的追求目標,有一個能夠使中國人團結起來共同奮鬥的令人信服的理由,有一支由懷着遠大目標的理想主義者組成的堅強隊伍。毛澤東領導的中國革命,不僅是軍事上的勝利,也是政治上、精神上、信仰上的勝利,這一切構成了中共1949年在中國政治舞台上的總勝利。相比之下,國民黨的三民主義從來沒有成為千百萬工農大眾的信仰追求,國民黨也從來沒有把三民主義的宣傳宗教化、神聖化。三民主義是個口號,不是信仰,更不是宗教;以蔣介石為首的國民黨政治精英嘴上高喊三民主義,但心裡卻不信仰,行動上也不準備實行三民主義,在以三民主義為指導思想的國民黨內,找不到幾個願意為實現三民主義獻身的理想主義者。三民主義只不過是國民黨在舊中國政治舞台上招搖做秀的旗幟。國民黨的信仰基礎與精神支柱徒有虛名,失去了信仰基礎的國民黨在大陸的失敗是必然的。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建立,標誌着以“解放”(階級解放、民族解放、國家解放)為奮鬥目標的革命的成功。革命成功之後,如何繼續保持千百萬人對革命的熱情、對革命的領導者與組織者的忠誠、對革命事業的信仰不褪色,一直是毛澤東考慮的問題。為此,從1949年到1976年,毛澤東把中國政治舞台的主題詞換成了“階級鬥爭”,不斷發動各種政治運動,並在政治運動中逐漸地把階級鬥爭變成了這一時期凝聚中國人信仰的載體。根據毛澤東的說法,中國人民通過流血犧牲得來的天下,有可能被不甘心失敗的階級敵人重新奪走,這些日夜夢想復辟的階級敵人就隱藏在我們身邊,他們“人還在、心不死”,企圖讓勞動人民“吃二遍苦、受二茬罪”。因此,革命者必須狠抓階級鬥爭,“階級鬥爭,一抓就靈”。對於階級敵人復辟的危險性和階級鬥爭的必要性必須“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從五十年代初的“三反、五反”、批判胡風、反右、反右傾,到六十年代的“四清”,到“史無前例”的文化大革命,中國社會始終處於連續不斷的政治運動和階級鬥爭之中。“七億人民,不鬥行嗎”?不斷的鬥爭需要不斷的教導,毛澤東通過對革命目標與信仰內容的不斷修正,始終掌握着對中國版馬克思主義信仰內容的解釋權。同時,毛要對黨內各種“修正主義反黨集團”不斷開展清理鬥爭,同樣需要千千萬萬理想主義者的參與,需要各級領導與群眾對革命“事業”的宗教化信仰,對革命領袖的建立在信仰基礎上的宗教式忠誠。完全理解毛澤東的意圖並率先開展以毛澤東為崇拜對象的造神運動、把毛澤東思想宗教化的是黨內掌握軍隊領導權的林彪。林彪在軍隊中狂熱地宣傳毛澤東思想,並因此當上了毛的接班人(林彪後來的倒台屬於別題,此處不贅)。
1966年,在經過了一系列政治運動的預演之後,毛澤東親自發動了史無前例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中國社會進入了階級鬥爭風暴的最高潮。中國沸騰了,中國成了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的中心,無產階級革命的紅海洋。在這個紅海洋里,資產階級和一切“舊思想、舊文化、舊風俗、舊習慣”被徹底打倒了,億萬人民把革命的目標提到了“解放全人類”的空前高度。全國到處響徹歌頌毛澤東的革命歌曲。典型的宗教式的“三忠於、四無限”,“狠斗私字一閃念”,“靈魂深處爆發革命”,成為當時中國人日常生活的方式。億萬人對毛的“無限崇拜、無限信仰”達到了頂點。對毛和毛的思想的信仰成了完全的宗教。毛澤東成功地在中國引爆了“精神原子彈”,精神與信仰的力量顯現出來的巨大威力震撼了全世界。
1976年,隨着毛澤東的逝世和“四人幫”的垮台,毛澤東領導的“文化大革命”停止了;建國以來以反覆闢為目標的階級鬥爭——“無產階級專政下的繼續革命”終於落下了帷幕。今天,當我們回顧那個瘋狂的年月時,經歷過那場“革命”的人們的心理是複雜的。狂熱的、失去了理性的“革命”毀滅了無數人的青春、生命,毀滅了無數家庭,吞噬了無數忠於它的優秀兒女。所謂的“革命”,無疑是中華民族歷史上一場地地道道的浩劫。但同時我們也必須承認,無論這場“革命”多麼錯誤,參加這場“革命”的人是真誠的,他們的信仰是虔誠的,他們的虔誠與真實幾乎達到了荒謬的程度,並導致了災難性的後果——正是這種對主義、領袖、黨和國家的宗教徒式的絕對信仰被過度透支與濫用,導致了後來中國人的信仰缺失與玩世不恭。經歷了太久的政治高燒之後,人們厭倦了,累了,需要休息。儘管毛的遺產是豐富的(在毛去世30多年後,國內還有人在努力恢復對毛主義的宗教式信仰,毛主義甚至指導尼泊爾的共產黨取得了政權),但連年的政治運動與無休止的階級鬥爭使中國的國民經濟已經到了崩潰的邊緣,生產力受到極大破壞,到處都是供應不足,中國處於極度的物質匱乏之中。人們對毛的信仰迅速退熱,毛澤東逐漸走下了神壇。
1978年,鄧小平順應億萬人民的要求,果斷地改變了中國政治舞台的主題詞,用“改革開放”取代了“階級鬥爭”,把中國帶入了新時代。這是近代中國又一次歷史性的社會轉型。1992年,鄧小平進行了具有深遠歷史意義的南巡,再次吹響了改革的號角,億萬中國人在經歷了14年的市場經濟的啟蒙教育之後,開始真正投入到改革開放中來了。“十億人民九億商”,中國從上到下的每個層次都動起來了。如果要問這個時期的中國人的信仰是什麼,中國人可以毫不遲疑地告訴你——“致富”!全國人民要發財、要致富,所有人都希望成為改革的受益者。二十世紀八十、九十年代,改革開放的美好前景吸引和鼓舞着每一個中國人,雖然傳統的馬克思主義不再是人們信仰的核心,但中國人並不缺少信仰,“改革開放、中華騰飛,團結起來奔小康”就是當時絕大多數中國人信仰的真實寫照。
然而,改革畢竟是利益調整,建立在追求物質利益基礎上的信仰效用是短暫的。如果說,毛澤東把中國人對“革命事業”的追求變成了一種宗教化信仰的話,那麼,鄧小平的“改革開放”並沒有能成為全體中國人的宗教化信仰。這不是因為人們對追求物質財富不嚮往,恰恰相反,要把“發財致富”作為一種畢生追求的“事業”,缺乏“神聖性”;為“致富”而獻身畢竟不是犧牲,在道德上、精神上不會得到升華。對物質財富的追求如果沒有高尚的動機與慈善的行為,只能說是地地道道的“金錢拜物教”。鄧小平去世之後,中國共產黨相繼更換了二次領導人。億萬人民對新時代的美好憧憬,很快就被利益分配不公的嚴酷現實擊的粉碎。某些權貴集團與掌握資本資源的新生階層相互勾結,瘋狂鯨吞國家和人民的財產;貧富分化與官員腐敗以驚人的速度與規模蔓延;以單純追求GDP增長指標、掠奪資源、污染環境為特點的中國經濟發展,在創造財富奇蹟的同時,也製造了無數的利益衝突。富起來的中國人突然發現,中國社會在精神上、信仰上出現了巨大的赤字,“錢不是萬能的”,幸福並不完全取決於財富。物質的豐富解決不了精神的貧困。許多有錢人甚至哀嘆自己“窮得什麼都沒有,只剩下錢了”。人們普遍認識到生活的目的不只是為了錢。人們需要富起來,更需要富裕之後有意義的生活。如果生活的目的不是錢,又是什麼?當人們經歷了太多大起大落的劇烈“折騰”之後,傳統的政治教科書已不再具有任何說服力了。信仰問題悄然無聲地顯現在了人們面前。這一次,對於個人來說,是選擇哪一種宗教或思想、學說作為個人精神支柱的問題;對於國家來說,則是選擇什麼信仰作為凝聚13億人的信心與意志,能讓整個民族真誠投入為之心動、為之犧牲的信仰體系的問題。顯然,馬恩列斯毛最為強調的暴力革命與階級鬥爭過時了;隨着蘇聯解體、東歐共產黨國家的消失,以“解放受苦受難的全人類”為目標的“無比壯麗的國際共產主義事業”在全世界進入了低潮;“金錢拜物教”是腐蝕劑,也不能用。2009年,在經歷了三十年改革開放的輝煌之後,中國需要回答“我們信什麼”的問題。
五、解決之道——信仰創新
事實上,人的思想沒有真空,當官方意識形態不能成為千百萬人的自覺信仰時,人們就會按照自己的需要尋找替代品。近年來,各種宗教發展迅猛,原因很多,但官方信仰蒼白無力,“黨員不信黨”,大批黨員特別是領導幹部喪失了對馬克思主義的政治信仰,不能不說是一個重要的內在原因。除了傳統宗教發展迅速之外,新興宗教與各種精神信仰的替代品也很有市場,宗教的興旺有深刻的內在原因,不能用“西方宗教勢力滲透”、“文化教育落後”或“騙子遇到了傻子”的說法去解釋,中國共產黨應該如何對待宗教,應該如何實現信仰創新,是中共自身建設的當務之急。
面對嚴峻的現實,重溫中國近代思想家梁啓超對宗教信仰的理解,也許可以給我們一點啟發。梁啓超認為:人不可無宗教。從最下等的崇拜無生物、崇拜動物算起,直到最高的有神論、無神論,都是宗教。無論你信仰的對象是山、水、樹、花、鷹、蛇、上帝、天堂、淨土、老子、孔子、呂祖、濟顛、關公、摩西、耶穌基督、釋迦牟尼、馬克思、拿破崙。只要你對一種事物有絕對信仰,就成了信這個事物的宗教。信奉馬克思主義的人也是宗教,信馬克思主義的人叫“馬克思教徒”。梁啓超強調了一個的觀點:信什麼不重要,有無信仰很重要。
要解決今天中國人信什麼的問題,不能脫離了時代搞倒退,不能回到儒家、恢復封建禮教;也不能照搬毛澤東。儘管孔子和毛澤東都有效地解決過中國的信仰問題,但在全球化、信息時代迅速發展的二十一世紀,即使我們原封不動的把孔子、毛澤東請回來,他們也解決不了今天中國的問題。要解決今天的問題,唯有在繼承傳統的基礎上進行信仰創新。所謂傳統,就是中華傳統文化,這是中國的軟實力。幾千年來的中華文化是中國、乃至亞洲許多國家建立信仰的基礎與沃土,其穿透力與輻射力跨越了時空,超越了政治,遠在任何主義之上。以中華文化為基礎,才能使中國人的民族共識有一個堅實的根基。所謂信仰創新,就是使用新思維、新辦法應對新時代信仰的現實需要,走出一條信仰上的新路子。中國在信仰問題上的現實需要是什麼?是要為國家(社會)和個人找到可以作為精神支柱的信仰體系。這是今日信仰問題上的最大挑戰。
回應這個挑戰,首先要敢於承認現實。迄今為止,中國的官方信仰是馬克思主義。馬克思主義在中國被作為宗教化了的官方意識形態已經六十年了,要把它繼續擺在中國社會精神支柱與核心價值的地位,作為全國人民信仰的共識,只能是脫離實際的一廂情願。馬克思主義關於社會的最核心的理論是剩餘價值與無產階級專政,它們對希望通過暴力革命奪取政權的無產階級政黨來說,確實具有指導意義;但在時間、條件、環境、目標、對象改變之後,馬克思主義如何能夠相應地變成維護統治階級利益的指導思想,對全世界取得了政權的馬克思主義政黨來說都是一個極大的挑戰。馬克思主義誕生已經160年了,其間無數馬克思主義政黨領導人民前赴後繼、英勇鬥爭,但在世界範圍內,能夠奪取政權、掌握政權的寥寥無幾,其中真正成功持續至今的,更是鳳毛麟角。這個現象不是偶然的,值得深思。中國的成功恰恰是對經典馬克思主義進行了反覆改造,先後推出了毛澤東版馬克思主義、鄧小平版馬克思主義,中共才得以奪權、掌權的。1979年以來,中國用的是鄧版馬克思主義。30年過去了,現在黨需要推出一個新版馬克思主義,作為黨的信仰目標。對中國共產黨整體而言,今天的第一要務是如何保持黨的執政地位。捍衛馬克思主義與掌握政權、領導中華民族前進之間並無絕對的關係。嚴酷的現實是,中國人(包括香港、澳門)接受共產黨的領導,但絕大多數人不可能真誠地信仰馬克思主義,自願地將其作為自己的精神支柱。如果有人不承認這一點,就不是實事求是。中國目前信仰上的空虛不是因為沒有官方提倡的信仰,而是因為大家不願意相信它。中國共產黨作為執政黨,其目標不是利用政權去維護一種主義,而是要應用任何一種代表人民願望的理念鞏固政權,意識形態應該為政權服務,而不應讓政權為意識形態服務。當一種意識形態不起作用時,就需要更新,找出一種新的替代物。如果無視舊的意識形態的效果,仍然要繼續保留它,結果只能是形式上“忠於”黨,實質上卻削弱和損害了黨的利益。為此,黨必須為現階段的中國提出一個嶄新的、得到人民公認的社會發展共識,這個共識必須體現民眾的願望、時代的特點,成為中國社會的最強音、主題詞,成為中國人未來一個歷史階段的共同信仰。這個信仰不是舊版馬克思主義,也不能是某種宗教(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蘭教、儒教或其他任何一種宗教),因為黨的信仰不同於宗教,不是任何宗教的代表。在國家與宗教的關繫上,中國不能走政教合一的道路,不能設立國教。
在這樣一種新的形勢下,中共在處理信仰問題時可以把政治信仰與宗教信仰分開,把黨對黨員的信仰要求與普通人的信仰標準分開。黨的目標應該是如何保持權力而不是做哲學上某種主義的捍衛者。對馬克思主義的信仰應該從面向全社會移回到黨內,作為黨內意識形態處理。黨在嚴格要求黨員信仰的同時,應提出一種全社會、全民族都能接受的、植根於中華文化傳統中的政治共識,作為中華民族共同的信仰,它不是馬克思主義,也不是某種宗教。黨也不必對群眾提出強制性的馬克思主義信仰要求或將其作為測試普通民眾的政治標準。簡單地說,中國共產黨要做的是黨有自己的信仰,中國作為一個多民族的國家有全民共識(信仰),每個公民個人也有自己的信仰。三種信仰內容不一樣、層次不同、關注點不一樣,各有各的範圍,可以重合但並不矛盾。
所謂國家信仰,就是這個時代全國人民的民族心理與願望,體現了國人的共同意志與理想。中國在歷史發展的各個不同時期都有特定的時代色彩,每一代人都有自己的歷史使命,對時代賦予的歷史使命的認可與追求,就是那個時代的“國家信仰”。例如“翻身、解放”(20世紀30-40年代,還有過一段“抗日救亡”的時期),“階級鬥爭”,“改革開放”,等。今天,能夠滿足國內各方面需要,得到大家支持認可的是“和諧如一”。“和諧如一”擴大了“和諧社會”概念的外延,淡化了政治色彩,體現了中國傳統文化“天人合一”思想的特點,它的內涵相當豐富,很有包容性。轉型時期的中國社會非常需要 “和諧如一”。用它作為時代的標誌和主題詞,維護中國未來三十年的穩定,凝聚各族中華兒女的意志,應是明智之舉。現在全國、全世界人民都贊成和平、贊成“和諧”,中共可以順應民意,以“和諧如一”作為凝聚全國人民的旗幟,將其提到全民信仰的戰略高度。至於使用“和諧如一”的提法是否就是最好的表述,其實並不重要。正如梁啓超說得一樣,無論確立一個什麼樣的信仰對象都無所謂,關鍵是看它是否是一個起作用的信仰。沒有一個明確的舉國一致全民認可的信仰做旗幟,中國現階段的民族共識就無法達成,中國崛起的精神短板就難以彌補。從操作的策略上看,高舉“和諧如一”的大旗,國內外只能支持、無法反對(反對者將會自動站在民意對立面)。如果國人能以“和諧如一”為目標,實現人與人的和諧,人與自然、人與環境的和諧,中國社會的微觀與宏觀形勢就會得到極大地改善。雖然這種信仰的實質是一種典型的為執政黨服務的政治信仰,但它的形式具有鮮明的民族特色、時代特點和親和性,作為公共信仰體系,效果無疑優於以鬥爭哲學為特徵的馬克思主義。
有了民族的共識和信仰,中共還要在意識形態上完成從革命黨向執政黨的轉變。黨的主要任務應是集中精力領導政府,管好幹部,提升自己的執政能力。在對待群眾個人的信仰問題上,黨應該承認大多數人沒有宗教信仰、沒有道德約束對國家有百弊而無一利這樣一個事實。中共在建國初期和文革中否定了中國傳統的舊信仰,確立和強化了馬克思主義官方信仰當中國告別了“階級鬥爭”進入轉型社會之後,官方信仰逐漸喪失了指南作用,作為凝聚民族意志的旗幟逐漸褪色了,公眾認可度大大降低。國家、個人都面臨精神與信仰產品嚴重短缺的問題。但中共此時並未開放宗教市場,讓個人自由選擇信仰,結果導致信仰虛假,摻假信仰泛濫成災。中國各級官員的貪腐發展到今天的地步,就在於虛假信仰早已淹沒了虔誠信仰,對黨的事業的忠誠蛻變為了對掌權者個人的依附和對權利、利益的赤裸裸的追逐。這種狀況也是所有掌握了政權的黨必須要經受的考驗。
如果中共在個人信仰層面上放開,把宗教作為個人私事對待,黨就會實現與各種宗教在意識形態上的和解,各種宗教就可無障礙地與黨合作,協助黨實現社會和諧發展的目標。黨會因此而獲得國內各種宗教信仰的人和世界各地不同宗教信仰的中華兒女廣泛的認同與讚賞。個人有了信仰支柱,特別是宗教信仰,就會重塑道德底線,國民素質就能在整體上提高。宗教放開之後,由於多種宗教同時發展,宗教間的競爭可以有效地防止任何一種宗教成為主流信仰;即使某種或某些宗教人數多於其他宗教,也不可能脫離中國文化而存在,更不可能取代中國文化成為國教。中國歷史上建制性的宗教從未取得過國教地位,中國的國情決定了宗教在中國必定是多元化的,個人的宗教信仰選擇是多樣的、分散的。國家允許多種宗教並存,不搞政教合一、不設國教,是最符合國家利益的選擇。作為社會公共利益的協調者和維護者,國家應把宗教管理模式由行政管理轉變為法治管理,強化宗教立法,用法律規範和調節涉及宗教的一切問題,允許宗教在法律範圍內競爭、發展。保護人民群眾對各種精神信仰產品的選擇自由。
此外,黨可以把公民倫理道德教育的責任和精神產品的供應作為私人事務交還給宗教(如同中國古代和現在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做法一樣),改變黨作為最大的精神信仰產品提供者的角色(目前黨提供的精神信仰產品帶有極強的政治色彩,雖然形同虛設,但在形式上還要維持供應,結果只是浪費資源)。個人的道德教化由宗教承擔,但其行為由國家依據法律制約規範。
上述設想不是為了創立新宗教,但卻是在多個層次上信仰的創新——國家是全民共識加中華文化;黨是馬克思主義加中華文化;個人是信仰自由加中華文化。國家、政黨、個人都有信仰,但各有側重,共同點是都植根於中華文化(這裡說的中國文化是作為人類文明一部分的中國傳統文化,包括哲學、文學、音樂、戲劇、美術、建築、醫學、武術、烹飪、茶道、瓷器、家具等等,不是狹義的儒教)。
如果上述目標能夠實現,黨的素質和戰鬥力無疑將會大大提高,國家可以有效地樹立全民信仰共識,個人可以自由地選擇精神信仰產品,中國社會精神與物質發展不平衡的矛盾將會得到極大的緩解。
中華民族是優秀的,只要中國人不搞自欺欺人,中國社會有一個絕大多數人認同的共識,中國人有自己真實有效的、自願選擇的信仰與精神支柱,解決了信仰問題的中國就有可能真正“崛起”,中國的“大國”夢就有可能實現。
http://www.daonong.com/html/yuedu/opinion/20090706/8216.html
作者:劉澎 | 時間:09-07-06 | 來自:《領導者》2009年6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