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遭遇了一個很怪異的侵權案. 我的博文 “人生若只如初見” 被未經我同意修改後以 “重慶諜戰(長篇小說縮寫)” 為題目發表在2009年四月二日文學報上, 作者被改為宋陽明. 從表面看,我是被侵權人, 宋陽明是侵權人. 但事實卻是宋陽明和我同樣是這件事情的受害者,這件事對於她的傷害並不少於對我的傷害. 對於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宋陽明在她的博文里有所交代,我不在這裡重複. 現在,是她在積極地與 “文學報”聯繫,以澄清事實真相. 我們在一同等待文學報的答覆,以討還一個公道. 這件事怪異就怪異在會有人作出着樣損人不利己的事情. 而且,那個該負責任的<<秦敖傳>>的責任編輯居然會採取那樣一個不負責任的態度. 我很難想象他這樣作的動機. 如果要是無心之失,為何不負起責任幫我們澄清事實? 如果要是有意而為,背後的動機又是什麼? 如果他以為他可以隨意傷害一個網絡作者的版權,那麼他錯了. 我有足夠的證據能說明我擁有這篇文章的版權. 無論是博客讀者的評論,還是在百渡劉小鋒的貼吧朋友們的跟貼,都能說明我是文章的原創者. 如果他認為我遠在加拿大,不會知道文章被侵權,那麼他更錯了. 現在網絡那麼發達,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情能夠真的被藏起來永遠不為人知? 如果他認為我作為一個業餘作者不會計較被侵權,那麼他是錯上加錯了. 這件事情,我一定會計較到底,直到文學報更正並說明真相. 這種計較,不只是為了我自己,而是為了所有在網絡上寫作的人. 又或許,他是想我會把宋陽明當成侵權人,讓我去怨恨猜嫉一個我尊重欣賞的作家, 甚至希望看到我在維權過程中傷害到她的聲譽? 如果他真的這樣想,那就是大錯特錯了. 一個讀者通過作品是能夠感悟到作者的人格的. 想讓我相信能夠創作出來秦敖的作家是一個隨意偷盜網友作品的人是不可能的. 所以, 即使宋陽明真的親口告訴我, 是因為她的無心之失導致侵權,只要她願意承認,願意改正我都會繼續支持她,尊重她,更何況她和我一樣是被蒙在鼓裡. 正是我對宋陽明有這份基本的信任和尊重,從一開始,我就非常小心,既要維權,又要避免傷及無辜. 這件侵權案不但沒有在我和宋陽明之間造成誤會,反而加深了我們彼此之間的了解和尊重. 在這裡,我要感謝在這個事件中所有關心,支持我的朋友. 我也要感謝宋陽明.她並沒有因為自己沒有侵權行為而推掉責任, 而是積極地努力來澄清事實. 現在, 宋陽明已經和“文學報”聯繫,澄清事實真相. 我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我的版權,宋陽明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不是她在侵權. 只要文學報能尊重客觀事實,很快這個怪異的侵權案就會水落石出. 對那個該對這件事負責而一直拒絕負責的人, 我還是想說, 我們每個人都可能犯下有心之過或無心之失. 錯了不要緊,只要肯去面對,肯去改過, 不要一錯再錯, 就是一種勇氣,一種精神. ------------------------------------ 蒼蘭版權所有,未經受權謝絕轉載 ------------------------------------ 相關連接: 宋陽明(蔣恕)對侵權案的說明 誠信是底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