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献中的顺服(一) 黄慕仁著,苍兰译 在撒母耳记上15:22,撒母耳斥责扫罗王违背了神要将亚玛力灭绝净尽的命令,留下了亚玛力人最好的牲畜,说是要献与神做祭。撒母耳说:“耶和华喜悦燔祭和平安祭,岂如喜悦人听从他的话呢?听命胜於献祭;顺从胜於公羊的脂油。”在旧约圣经中,神命令以色列人献上各样的祭和奉献。但是这段经文和圣经中其他经文一道建立了听命胜於献祭的原则。对于我们这些生活在新约里的基督徒,因为基督一次性的献上了赎罪祭,废除了用动物祭祀的需要,但是,神仍然要我们奉献,而听命胜於献祭的原则对我们依然适用。同时,奉献的本身也是一种顺服。有可能一个人在外表上“听命”并奉献金钱,但内心却不是真正顺服。那么,如何在我们今天的奉献中运用“听命胜於献祭”的原则呢?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在金钱上的奉献应该是我们委身于神的自然流露。神并不是那么看重我们的礼物,他更渴望的是得到我们的人。奉献只有出自于一颗爱他并渴望顺服他的心的时候才有意义。如果我们的心远离神,奉献就没有任何意义。圣经中很多处都表达了这种观点,如在以赛亚书1:11-17,阿摩司书5:21-24神告诉以色列人他们的奉献没有任何意义也不得他的喜悦,实际上,因为以色列人的恶行,他厌恶这些奉献,更不会悦纳它们。在新约圣经中,法利赛人也谨守奉献的规定,连草药和香料都十一奉献,可是耶稣却谴责他们忽略了:“更重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马太福音23:23)他们当然应该谨守十一奉献,可是因为忽略了更重要的事,所以没有得表扬,反而招责备。 这并不是说当我们的生命没有行在神里面的时候就要停止奉献。而是,我们应该从邪恶中悔改,寻求神的饶恕和重整,这样我们的奉献才能得神喜悦。这是因为神要的祭祀并不是祭物本身,而是献祭的人。祭祀和奉献从来都不是讨神喜悦或得神厚待的手段,而是使我们认识到自己的罪性和对神的全然依赖的途径 (希伯来书 10:1-4),是一颗忏悔的心,因着信,怀着对神丰盛的恩典的感激来寻求神的反映。大卫在与拔示巴犯奸淫罪之后祷告道:“你本不喜爱祭物,若喜爱,我就献上;燔祭,你也不喜悦。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 神啊,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诗篇 51:16-17)只有在大卫悔改并得到神的饶恕后,他才能说:“那时,你必喜爱公义的祭和燔祭并全牲的燔祭;那时,人必将公牛献在你坛上。” (诗篇 51:19) 在先知玛拉基的时代,对以色列饽逆的子民,神说:“甚愿你们中间有一人关上殿门,免得你们徒然在我坛上烧火。万军之耶和华说:我不喜悦你们,也不从你们手中收纳供物。”(玛拉基书1:10)玛拉基期盼着神差派信使来洁净他的百姓,使奉献能够再一次被神悦纳:“他必坐下如炼净银子的,必洁净利未人,熬炼他们像金银一样;他们就凭公义献供物给耶和华。那时,犹大和耶路撒冷所献的供物必蒙耶和华悦纳,彷佛古时之日、上古之年。”(玛拉基书3:3-4) 玛拉基提到的这个信使就是基督,“他为我们舍了自己,要赎我们脱离一切罪恶,又洁净我们,特作自己的子民。”(提多书 2:14)现在,玛拉基的预言已经实现,我们成了“圣洁的祭司,藉着耶稣基督奉献神所悦纳的灵祭。”(彼得一书2:5)借着耶稣的义,我们能够奉献给神他愿意悦纳的“义的奉献”。可是奉献应该源于圣洁生活的要求并没有改变,亚拿尼亚和撒非喇的例子就是强有力的证明。(参使徒行传5:1-11)那时,当时教会里很多人都变卖田产将换来的钱交给使徒,来帮助他们当中的穷人(参使徒行传4:34-37)亚拿尼亚和撒非喇也卖掉了部分田产,但是他们在价钱上撒了谎,以便能自己留下一部分钱,并在众人面前显得比真正的他们更大方。因为他们撒了谎,不但他们的奉献没有被悦纳,他们二人都被神击杀而死。 与其成对照,马其顿教会的奉献得到了肯定,因为他们的奉献是首先委身于神的体现。保罗写道:“并且他们所做的,不但照我们所想望的,更照神的旨意先把自己献给主,又归附了我们。”(歌林多后书8:5)马其顿的基督徒渴望完全顺服神,他们的奉献是对神全然委身的自然而然的流露。 (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