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2009年2月15日發表在本博客上的人生若只如見被上海文匯新民聯合報業集團出版的文學報採用了,發表在2009年4月2日出版的該報第十四版上. 自己的作品能發表在這樣有影響的正式刊物上,本應該高興. 可是,我不但高興不起來,還很難過. 因為, 確切地說,人生若只如初見是被盜用了. 而受害者可能不只我一人. 我還沒有看到印刷版的報紙,從電子版來看, 人生若只如初見被全文採用. 與博客文章相比, 除了除了開篇加了幾句導言,刪剪了曲指可數幾句話以壓縮篇幅外,最大的改動就用秦敖代替他,用渝文代替她. 這些刪改一定程度破壞了文章的行文流暢. 還有就是文章的題目被改成了重慶諜戰(長篇小說縮寫). 所有的改動並沒有經過我的同意. 其實把文章的題目改成重慶諜戰(長篇小說縮寫)並不確切. 因為 人生若只如初見是我對電視劇重慶諜戰中秦敖和渝文的愛情的解讀.正如我在弱水三千里指出, 這段愛情與小說里的愛情故事有很大的不同. 最大的不同便是在小說里,秦敖的感情有很長一段時間是徘徊在渝文和小蝶之間的. 在小說的結尾,秦敖的感情更是完全轉移到了小蝶的身上,他是帶着對小蝶的思念碾塵的.沒有了電視劇中秦敖的那份 “任憑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飲”的專一和執着,也就不會感動我寫出人生若只如初見. 如果文章的標題和內容未經作者同意而被改動只是讓我不悅的話, 這篇文章的作者被改成了宋陽明就是讓無絕對不能接受了. 文學報上整篇版面沒有一處提級原文作者,也沒有提級文章出至蒼蘭博客,我的著作權就這樣被明目張胆地侵犯了. 而我更擔心的是這種移花接木的行為會傷害到宋陽明的聲譽. 宋陽明是電視劇重慶諜戰的主要編劇之一,也是重慶諜戰秦敖傳的作者. 在我剛剛在新浪博客上發表人生若只如初見時,她便以蔣恕為網名在我博客上留言並拍案叫好,因為我讀懂了她原創的初衷. 從那一刻起,我們不但成了博友,我還把她當成了能夠相互懂得,相互欣賞的朋友.她是在三月中旬告訴我<<重慶諜戰秦敖傳>>出版社的人想要在<<文學報>>發表人生若只如初見的. 當時, 蔣恕還問我是要以真實姓名發表還是以筆名發表,甚至提到了稿費的問題. 對我來講, 稿費並不是問題. 自己寫的文字能被更多人讀到,本身就是一件愉悅的事,更何況有一份友情在裡面. 所以,當蔣恕問我可不可以為<<重慶諜戰秦敖傳>>寫幾句評論時,我沒有猶豫地答應了. 又花了些時間把小說重讀了一遍,並經過一個多星期的構思寫出了弱水三千,希望既不破壞<<人生若只如初見>>的完整性,又宣傳了<<重慶諜戰秦敖傳>>. 雖然是占用了我的一些時間,但能為一個自己欣賞,維護的青年作家出一點力,還是覺得值得. 我的要求很簡單,用蒼蘭這個筆名發表文章,並寄給我兩份當期的報紙:一份作為存檔,一份會交給父親閱讀保存. 因為父親一直鼓勵我寫作. 看道女兒的作品在這種正式刊物上發表會給父親帶來一分喜悅. 直到在網上看到人生若只如初見被文學報以重慶諜戰(長篇小說縮寫)發表,作者也被改成了宋陽明,才意識到可能我和宋陽明兩個人都成了受害者. 因為我很清楚, 宋陽明本人絕對不會故意盜用我的文章.如果她要那樣做,一開始就不會和我聯繫了. 而且她也提到她並不願意為自己的作品寫評論欣賞,所以才會推薦我的作品. 作為一個能夠以纖纖細筆創作出感動無數人的秦敖的作家,以她的才情和驕傲,又怎麼會把一個普遍讀者的作品竊為己有呢? 我剛剛和宋陽明本人聯繫過,她說對這件移花接木的事並不知情.她可能也是受害者. 她現正和相關人事聯繫,等待一個答案. 我不清楚文學報這篇重慶諜戰(長篇小說縮寫)出籠的細節,但很明顯,這篇文章嚴重侵犯了我的著作權,也很可能傷害了宋陽明的聲譽. 作為文章原創者,我希望相關人事儘快給我一個解釋,並在文學報上作出相應更正,以把傷害降到最低. 無論是報紙,期刊還是人生,誠信都是不可缺少的底色. 我希望造成這一錯誤的人能夠以誠信的態度來面對和改正這一錯誤. 重慶諜戰讓人感動的地方就是秦敖在犯下叛國通敵這樣的罪行之後都能悔過自新. 我們每個人在生活中都可能犯下這樣那樣的有心之過或無心之失. 錯了不要緊,只要肯去面對,肯去改過, 不要一錯再錯, 就是一種勇氣,一種精神. ------------------------------------ 蒼蘭版權所有,未經受權謝絕轉載 ------------------------------------ 相關連接: 文學報重慶諜戰(長篇小說縮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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