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会对“三自”、政府及自身的认识 (一)
作者:林刚
如何面对“三自教会”和政府,这是今日摆在我们家庭教会面前最首要的问题。“三自教会”、家庭教会和政府之间关系的问题很复杂,我们这里只能简单谈谈,若神容许,我们以后再专门来谈。一、如何看待家庭教会和“三自教会”的关系(一)对“三自教会”的认识 “三自”是“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的简称,上世纪八十年代成立的“中国基督教协会”(简称“基协”)与“三自”人员多有套叠,实际上是“三自”的另一种体现而已,这二者通常被会众简称为“两会”。这是由“爱国宗教人士”所发起的一个“民间”社团组织,“三自教会”就是指该组织控制之下的挂基督教之名的宗教团体。 今天中国大陆的“三自教会”蒙蔽了特别多的人,甚至是在海外一些很著名的不了解情况的神的仆人。我们要清楚,“三自教会”虽自称为教会,但不是按《圣经》原则由神所设立的真教会。虽然“三自教会”里面也不乏神的仆人和神的儿女,但在整体地位上,我们绝不能认同它是真教会,这是代表性的问题,是地位的问题,是立场的问题,绝不容妥协,不容调稀泥! 当然,我们也在某种意义上承认“三自教会”,也就是说我们承认“三自教会”是一个经政府合法登记的挂基督教之名的宗教社团,但我们正如当初王明道先生所坚持的那样,“因着信仰的缘故”,不承认它具有合乎《圣经》的正统教会地位,不承认它是神所建立的、按照《圣经》原则治理的真正的地方教会。因为: 1、教会的元首是主耶稣基督,而不是任何暂时性的政治性的政府(弗4:15); 2、教会的基本成员是由具有共同信仰、已认罪悔改、接受耶稣作救主和生命之主、已被神所重生的圣徒所构成的(约1:13),而不是仍然活在世界和罪恶败坏中的人(提后2:19); 3、教会存在的使命是要见证基督、尊荣基督,既不是崇尚自我、高举自己,利用基督成就个人肉体的私欲,更不是利用基督成就党派、民族利益(约14:12、13); 4、教会只有一个根基,那就是耶稣基督(林前3:11),教会建造在使徒和先知所教训的圣道上(弗2:20),而不受制于任何人的权威、传统或政治势力; 5、教会存在的状态是与世界分别(约壹2:15,雅4:4),而不是仅仅挂个“教会”之名,实际上却是世界的翻版; 6、教会存在的目的和结果是彰显神的美德(彼前2:9),透过善行和美德把生命表达出来(弗2:10),如光显在人前,以荣耀神的名;而不是彰显撒旦的性情、败坏生命的丑德,让主的名终日受羞辱,继续亏欠主的荣耀, 我们当然承认,教会在地上并不完全,但再不完全的教会都会拥有这些基本的原则和追求。可是在“三自教会”中,不但这些最基本的原则没有,连这些基本的追求也都没有了。就算有一些,也已被“偷梁换柱”了,只有表面的功夫,没有生命的实质。所以我们不承认目前的“三自教会”是真教会,这是绝不能妥协的原则问题。 今天已有多少人妥协了?有的神仆开始改变观点,为迎合潮流而宣称“三自教会也是教会”,说这是提倡“合一”。他们以自己的主观判断和主观感情来混淆真道的原则,以人本的爱来代替神的圣爱。他们存着向政权、世界妥协的跪拜大金像的卑奴之心(参但3:5-6;启13:15),却称自己这样做是“为了神的国度不被分裂”。他们正被撒旦欺骗、蒙蔽,正在混乱神的国度却不自知。为了不与“三自教会”联合,几十年来已有多少神的儿女坐监?多少神的儿女殉道?直到今天,王明道、倪柝声弟兄还未平反;为了不与“三自教会”联合,今日还有多少的弟兄姐妹正在为信仰受苦?我们若与“三自教会”合作,何至于受这么多苦?主用祂仆人的血和泪在给我们这些后人指出真正的十字架道路,但我们却那么“属灵”的随意践踏,如无知的野驴直奔屠宰场而不自知(耶2:23-25)。 对目前所谓的“三自教会”立场如何,确实试验了许多人。有人在这个问题上惧怕,不敢做见证,是因为没有真正委身的心志,信仰停留在知识上,没有上升到行动中,并没有真正的跟从主。另有一些信徒已经认识到了,只因为自身软弱而摇摆。还有一些人之所以惧怕谈“三自教会”是出于误会:他们以为反对“三自教会”就是反对政府,反对国家。其实这完全是误解,顺服奖善罚恶的执政掌权者是神的命令。如前所述,我们反对“三自教会”,核心在于不承认“三自教会”是合乎神心意的真教会,不承认“三自教会”及其组织(“三自”“基协”)对其他教会有领导权,但我们承认“三自教会”是一个合法注册的宗教性社团组织,其中所涉及到的问题核心是属于信仰范畴,而不是属于政治范畴。“三自教会”是一个经登记的民间宗教社团组织,既不是“政府”组织,也不是“国家”组织,如何能将反对“三自教会”的信仰地位和“反对政府”、“反对国家”相提并论?(二)对“三自教会”的态度 基于上述真理的原则,我们就明确了对“三自教会”的态度: 我们反对违背《圣经》真理,因惧怕政府的误解和政治、宗教、社会的压力,硬将“三自教会”当作神的教会,视它为“合神之法(圣经)”的“教会”。“三自教会”虽一时具有地上宗教组织中的合法性,却不具有《圣经》上的合法性。我们在教义上反对、否定它的权威,却不是在政治上反对它“合人之法(法律)”的社团地位。我们反对把“三自教会”当作真的、神所设立的“教会”,这不等于我们可以去反对政府,反对国家,不爱神所量给我们在地上的这个国家和政府。我被有关当局带去时,他们说我“反政府”,说“反三自就是反政府”。我曾严肃地要他们收回这句话,并回答他们:我反对“三自教会”是真教会不假,但我决不反对政府,相反,我是顺服政府的。再说,我反对把“三自教会”认同为合乎《圣经》原则所建立的教会,但我并没有反对“三自教会”拥有政府所认可的宗教社团地位。这是涉及宗教信仰领域的见解不同,而不要上纲上线成政治领域之争。有关部门要依法行政,不得介入宗教内部教义和组织的问题,在此类问题上用行政手段强制介入,一味站在“三自教会”这一个民间社团的立场上,就混淆了自己的地位和立场,人为导致了一个国家中不同宗教团体的对立,既不合乎情理,也不合乎法律。只会产生中国基督教界更大混乱,不利于和谐社会地构建。 经常会有一些人出于好意劝我不要在讲台上讲“三自教会”的问题。我回答说:我如果不讲,你怎么能从“三自教会”错谬宗教的网罗中挣脱出来呢?因为只有真理才能使你得自由(约8:32),能使你从“三自教会”网罗中挣脱出来的唯一原因不是人,乃是主的道。在座的许多人可以回想:当初你被陷在“三自教会”假信仰中,有真正心灵的平安吗?有生命真实的归正吗?有弃罪离恶的圣洁生活吗?有经历圣洁之主真实的同在吗?那时你除了星期天上一次教堂外,与世人还有什么区别?满口仁义道德,满心贪婪污秽,人前人模人样,家中原形毕露。如何为主发光,为主作见证?你只会用虚谎的宗教感觉、迷信化的自我经历说“神感动”,“神同在”。有一位政府官员说,中国的基督教是几大宗教中最乱、问题最多的。我说还要再加上一句:是最假冒为善的,但这是指“三自教会”。 但我们要注意:我们要坚定的反对“三自教会”整体的教会地位,但我们不能否认还有部分神的仆人和儿女分散在“三自教会”中;我们反对“三自教会”错谬的教义教导,但我们不能反对它偶有的、合乎《圣经》的正确教导;我们也不能否认神也利用“三自教会”在做祂自己的工,比如《圣经》的印刷推广,一些属灵读物的公开出版发行等。我们还要看到,“三自教会”中的“信徒”构成很复杂,有神的子民,有敌挡真理者,有属世界的挂名基督徒。其中大部分是虽未明真道但却真想要信主的人,只不过他们不明白自己正被掳在一个虚假宗教的“营”里,可怜被掳还不自知的这些人! 被掳掠的日子是多么可怕,我们都亲身经历过了,只有走出来回头看才会晓得原来的可怕,只有心灵享受自由才会真正晓得原来被罪恶捆绑的痛苦,只有亲尝主恩滋味后才会晓得原来是活在宗教的虚假包装中。被掳之人当如何归回?惟有拼命撒下主的道种,主是藉着真道使那些被掳掠的属祂的子民得以招聚(诗126篇)。作为神的仆人,既以救魂为念,就要合乎《圣经》原则传讲全备的真道。诚诚实实传主的道,这是神所托付的。将来所有的人都要站在祂的面前,若怕人过于怕神就有祸了!我之所以讲“三自教会”,不是因为我比别人勇敢,乃是因为这是神所差派在这个时代做工的工人所不能回避的问题。在今日中国,只要是神所差来的仆人,就绝不应当回避谈五大问题:一是广泛泛滥的极端灵恩派问题;二是小群聚会处里面极端属灵神学问题;三是亚米念派人本神学问题;四是家庭教会内部泛滥成灾的诸多问题;五就是这个三自问题。这几大问题是今日困扰中国大陆家庭教会的深层问题,这其中有异端有极端,有神学性的有组织性的,需要用真理作出辨析。我们既蒙祂怜悯受了这职分,当然就要照实传讲,谁敢增加、删减祂的道呢? 二、家庭教会与政府的关系 谈到家庭教会与政府的关系,要本着《圣经》来谈,要先看《圣经》的政治观是怎样的。我们常离开《圣经》在谈自己的观点,带来的必然是混乱。今日家庭教会“政教观”的混乱必须要不遗余力的纠正,否则不是教会之福,而是教会之祸。家庭教会和政府之间的对立,除了政治原因之外,难道我们家庭教会自身都没有一点责任?我们要反思,要在主的道中去看这个问题。(一)对家庭教会和政府关系的省察 受限于时间,我们不可能细讲这个主题,但我想,我们对家庭教会和政府的紧张关系可以从这五个方向去思想: 第一,信仰的原因。 无神论的“信仰”和基督教信仰在本质是对立的; 第二,政治的原因。 我们目前所处的国家政府仍然是高度中央集权政府,而不是民选宪政政府;我们能够理解:所有的集权政权对宗教团体,尤其是成建制、有组织的宗教社团都存有本能的警戒,除非它能直接控制; 第三,“三自教会”的原因。 “三自教会”和政府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政府对家庭教会的了解往往是透过“三自教会”的个别宗教领袖来完成。“三自教会”的宗教领袖常常在政府和家庭教会关系中兴风作浪,政府对“家庭教会”的误解多是由这些人挑拨的。而一些家庭教会往往也因此将对“三自教会”的反感扩大成与政府的对立; 第四,假“家庭教会”的原因。 许多异端以家庭教会的名目出现,还有许多不法之徒利用家庭教会来谋财害命,这一切反过来又增加了政府对家庭教会的误解; 第五,家庭教会自身的原因。 家庭教会自身内部问题多多,有组织上的,有教义上的,有历史形成的原因,也有现实环境的因素。 对我们而言,要解决好和政府的关系,先要对自身进行三大归正: 首先要从错误的“属灵观”中归正。 要从长期把教会置于和社会对立的误区中走出来,重新树立正确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离开那种离群索居、不食人间烟火的宗教象牙塔,积极入世发光; 其次要从错误的“政教观”中归正。 要从对政治的漠然、隔绝,甚至是敌视状态中走出来,意识到自己的文化使命,意识到自己的政治责任和公民责任。“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基督徒更当在属世领域中扮演好神所赋予的角色,尽诸般的义; 第三要从错误的“顺服观”归正。 要正确认识基督徒和政权的关系,要明白基督徒的自由与顺从的实意。顺服当顺服的,不顺服不当顺服的。 这样看来,先认识清楚《圣经》所教导的教会和政权之间的关系就尤为重要。(二)认识教会和政权的关系 慈悲的神为了挽回世人,造就祂的儿女,在地上设立了三大组织形态;一是家庭,二是教会,三是政府。它们各有分工,各自有自身的管辖范围和责任。这里我们只简单讲讲其中教会和政权的分工和关系: 首先,教会权柄在属灵的领域中,政府权柄在属世的范畴里,二者都是要在不同的领域里荣耀神,照神的原则行事,互相补充,互不冲突。 其次,教会是神真道的管家,管理属灵属天的事,她用真理教导人,引导人明白永生的事,要带领人进入永生;政府则是神世事的受托者,行使保家卫国,奖善罚恶的职责。 第三、基督为教会作万有的元首(弗1:22),政府和教会的元首都是基督,但基督在教会中直接作王,籍圣灵内住管治圣徒;基督在政府中则用圣灵的一般工作,间接使用罪人作王治理国家。二者的区别在于:教会承认并顺服基督为王来治理,世俗的政府未必会承认顺服基督作王。 第四、教会存到永远,是为永恒的使命而暂时在地上;政府是暂时的,其存在是为了神救赎计划的推行而抑制地上的罪恶,维系地上的和平秩序。 第五、因政府所治理的是不能顺服神律法的罪人,因此,神赋予政府佩戴刀剑的权柄来奖善罚恶、安邦治国(罗13:4-6)。但教会既是已重生的、以遵行神旨意为天职、以乐善好施为生命本能的神子民的聚集,他们何须刀剑管理(可10:42-45)?因此教会的权柄是属灵的,是属真理的,圣灵是用圣道引导信徒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