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辛亥革命一百年回顾与前瞻(22) 权威与具体个人和集团分离 有序社会的维持和为求进步的社会改变,都一刻也离不开被人接受从而敬服的权威.权威必须不容挑战,必须常在.换言之,以现存秩序和权威为出发点是讲求实际的最好做法.肯定这一条并不是说只要一成不变尽力维护就可以了.想一想,权威必须常在,那么系于具体生活中个人或集团必会因其生死或兴亡而影响权威的威信和常存不变的地位.权威必须凌驾于一切人之上,才能构成真正不容挑战的地位,也才能以公正﹑公平﹑无私服众.如果借助于具体个人或集团为象征却又同时依靠其为权威的执行者,则在使得任何人无法挑战和在一切人之上因而服众这两点上致命削弱了权威应有的地位.因此为长远永久计,至高无上的权威只能有一个,并且高高凌驾于一切人之上.它必须与任何有物理生命极限的具体个人或集团分离,才能长存不变,不因任何人物德行或错误而有增益减损,真正跨越时空,成为国家社会凝聚和维系信赖的础石. 权威在一切人之上且长存 纵向和横向的观察,可以看到历史上的先人和当今时代的其他社会的人们因应各自的历史文化习惯而采用不同但在本质上相近的途径来崇隆权威,使之无可辩驳,从而顺理成章不容挑战. 相近之处,在于都借助于对人类整体或个体而言不可抗拒的超然力.汉代的天人感应说求助于天道,那是将不可变更的自然铁律与君威相接,使后者的地位依于天存也同样不可辩驳.同理,君位由嫡长子承袭也是循血亲的自然铁律,其超然于人力之外,无由可争.西方社会的共约权威,虽出自签约和认诺的民众,仍借力自超然于人力的彼岸的上帝之手.美国宪法精神来源的五月花号民约开篇首称“以上帝的名义”(In the name of God)38.欧洲蛮族一直保存部落独立互相制衡的习惯,又通过罗马文明接受了壹神的基督教.人与人﹑人与神之间,都是“约”定.被笃信无人能逃脱而必须面对的上帝正好被借来起了两个无可比拟的作用:在一切人之上和被所有人接受的仲裁(最后裁判).空洞无凭的一纸之约,由同诺各方的誓诺以及誓诺背后的相互制衡实力以尽力保证其不被违反,现在加上不言在上﹑最后裁判的上帝,就具有了不容置疑的权威约束力. 不同之处,在于权威具体附着于何者身上.秦﹑汉以来传统中国习惯于以“(上)天(之)子”的君王为权威的化身,权威的长存则以嫡长子继承来保障同时免争.相对最具理性精神的西方新兴国家代表美国将权威植根于与任何生命个体或由这些个体组成的集团无关因而不会随之消失的国家根本法(宪法),并在序言第一句开章明义称(是)“我们民众”(We 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39缔结成文,并由各州认证来诺守宪法.如此基于并与生生不息的民众紧密相连,保证了权威的长存和延续-不需要每一代人来重新修订,那会影响权威的崇高不变形象. 观察梳理他人的行为方式,并不是要去照搬.实际上即使同为西方国家,每一国都循自己的历史和成文及不成文习惯形成各自凝聚社会和维持秩序的权威.英﹑美的习惯法系统和法﹑德的大陆法系统就不一样.即使同样承袭了罗马法典精神的法﹑德在做法上也不同.那么中国这样地域广袤﹑历史悠久的国度,更无理由和必要模仿别人. 尊崇共同祖先为权威象征和根本法植于生生不息之民 满足权威的无可辩驳﹑服众公平﹑也为民众心悦诚服接受的条件,中国有非常独特且强有力的选项.西人借超然于人力的彼岸的上帝,也是经由习惯中已经普及的壹神基督教而来.它有一个并非起始设计却无心插柳的好处,那就是这一不可挑战的象征凌驾于一切人之上,无形中它显示了人人在同一力量面前的平等.相对于西方在理性和科学如此昌明的今天宗教仍有强大影响力的现实,中国民智开启太早.早在三千余年前的商﹑周交替之际,中国人已经远鬼神而相信人力可为.在《尚书》中记载的周文王﹑周武王﹑周公旦﹑召公奭等的言行思考,已经突显了这一思想进步.所以西方人依其习惯和历史选择上帝有其必然性,中国不必东施效颦,完全可以选择沿袭自己历史积澱和习惯的对共同祖先的不言而喻的尊崇.莫名超然力(被拟人化为上帝)和遥远的共祖都合于自然律而无可辩驳,皆可作为绝大多数人能接受的权威并被崇隆至上而少有争议.以共祖为维系一体的权威也与传统中国模式中源自血缘基础的共处规则契合,并且同样符合凌驾一切人之上的要求.中国历来有“炎黄子孙”的说法.这是一笔宝贵财产.它既体现了中国人长久的文化认同,又与国人数千年已然习惯的大一统紧密不可分.这是说的历史,转而看现实.统一与凝聚从市场体系的要求-交换互利规模经济-出发也是不可多得的优势.试看五十州统一的美国与廿七国经几十年努力尚不能抱成一团的欧盟之比,就知道在应对经济和政治难题时孰优孰劣.因此历史对中国的赐予一定要珍惜.中国在数千年的历史上多民族不断地融﹑通﹑聚﹑合,现存的各民族若追根溯源,都有太多的血缘和文化的联系.古文献的记载﹑出土文物已有和必将不断增加的证据﹑以及越来越可行的族群基因图谱分析都能支持“共祖”这一已为广大民众认可并将因新的科学证据而使人愈加信服的宣示.试以蒙﹑藏﹑维吾尔数族举其要.蒙族历来居中国北疆.至七世纪唐时才显于史籍.关于北方之民,在“蒙古”之名出现之前早有记载.《史记.匈奴列传》称:“匈奴,夏后氏之苗裔也,曰淳维.唐虞以上有山戎﹑猃狁﹑荤粥,居于北蛮,随畜牧而转移.”40这里匈奴﹑山戎等都是对北方游牧民族的称呼,他们是夏后氏即大禹的后代.《山海经.大荒北经》载:“大荒之中……有人名曰犬戎.黄帝生苗龙,苗龙生融吾,融吾生弄明,弄明生白犬,白犬有牝牡,是为犬戎”41,即以犬戎为黄帝后代.《史记.五帝本纪》有黄帝“北逐荤粥”42的记载.这些都有关蒙族及其先人.藏族居中国之西南,其传说称祖先源于东方(四川﹑青海一带).这与古籍记载的氐﹑羌之地重合.《诗.商颂.殷武》咏:“昔有成汤,自彼氐羌……曰商是常”43.而《史记.六国年表》言:“是故禹兴于西羌……”44.大禹是华夏族先祖,藏族与中原民族的脉络渊源也显.维吾尔族也不例外.其族名古称回纥或回鹘.《隋书.突厥传》记其源出:“突厥之先,平凉杂胡也,姓阿史那氏……”45,是最早起于陕﹑甘﹑宁交界处的民族.历史的变迁使其西移,才有东﹑西突厥汗国﹑黑(喀喇)汗王朝以及其族民由信藏传佛教改信伊斯兰教等等.尽管这些记载有的以史实为据,也有的以传说渗入,但佐证全体中国人为共同祖先之民已足够.说中国是多民族组成的国家,实在更应该说中国是由共同祖先的民众融合组成的国家. 共同祖先沿袭历史,是深入人心从而服众的凝结剂,容易成为凌驾于一切人之上的不变权威.这是它崇高和神圣的一面.另一面的植根,为求传之久远以利长治久安,合理之选应是“人民”这个生生不息的主体而不是任何个人或集团.因为任何君王﹑伟人或集团党派都有生理年龄或社团政治生命的限制,用来作为权威的化身既不智,也缺乏历史的长程远见.中国已有根本大法(宪法),国名也堂堂唤为“人民共和国”,这方面要认真实行起来不需什么全新的启动,只要用基本现成的瓶,将货真价实﹑能使上至领导人﹑下至民众百姓人人信服从而能传之久远的酒装入就是个良好的开端.其实,人民这个主体也正符合市场体系需广泛参与直至包括每一个消费者(也是参与生产者)的特性.与中国选定的经济发展道路合拍,可以说是第一位的重要.以这个最大限度包容的主体同诺共守大法,还有什么比它更能绵绵长存地将权威和秩序延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