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人不玩足球的司法解釋
海天
今天(6/22)值得關注的比賽,應該有兩場:一是康樂君的影子主隊比利時與下屆東道主俄羅斯之間的紅馬比黑,二是多思君的主隊美國欲圍剿芹泥MM的新偶像葡萄牙C羅。前事暫且放下,暫時聊聊美國足球,這又必須提到嘎博的強項-橄欖球。
世界盃,四年一度,球迷在世界各地瘋狂——美國可能要除外。
在美國的體育版圖中,足球另有內涵,美式 football 指的是比 soccer 熱門得多的橄欖球。本屆世界盃,美國隊第一輪小勝加納,副總統拜登遲到,不知是不是世界盃不如“超級碗”吸引人。美式足球與歐式足球兩種運動,在大西洋兩岸待遇迥異。這到底是為什麼?
美國科羅拉多大學法學院終身教授 William Pizzi 曾試圖在論文《足球、橄欖球與審判體系》中給出答案。Pizzi 把法庭上或縱橫捭闔、或暗藏玄機的司法實踐類比風靡美國和歐洲的兩種足球。通過比較兩種運動,他嘗試剖析美國人的司法文化,解決為什麼美國人愛玩橄欖球這樣的懸念。
足球和橄欖球是兩種運動。看足球,只需知道身體侵犯或危險動作是犯規,其他的就交給場上球員去自由發揮了。而在橄欖球場上,想要向解釋 “越位” 一樣說清楚 “攻防線”(line of scrimmage)的概念就太難了。
說實話,什麼時候抱着球、什麼時候把球扔到地上、什麼時候用腳踢,這些橄欖球規則的細節都不太簡單。
不說別的,就說裁判數量吧。足球場上能夠吹停比賽的裁判只有一個,加上兩名邊裁和第四官員,寥寥幾人。而在橄欖球賽場上,6 到 8 名裁判都可以扔小黃旗中斷比賽,然後裁判會一起研究一下究竟犯規是否成立——不少時候,商量的結果是沒有違反規則。
因此,足球和橄欖球在比賽節奏上完全不一樣。足球要保持比賽的連貫性,在進攻有利的前提下裁判對某些犯規行為 “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比賽最後的傷停補時往往也就是幾分鐘時間。比賽大多數時候,足球裁判的角色是比賽的背景。但在橄欖球比賽中,賽事頻頻被中斷,裁判會商,甚至美國職業大聯盟還曾經引入了視頻回放來協助裁判判罰。至於比賽時間,橄欖球採取精確計時,所以規定時間半小時的半場球往往能延續到一小時,甚至更長。
足球比賽中,罰任意球,排人牆有距離的限制,需要裁判出手調節,但沒有人嚴格用尺子去量距離。橄欖球賽場上,10 碼罰球就是 10 碼,差半碼都不行。球場上有輔助線,場邊裁判也會測量距離。
就球員與教練的關係,兩種運動也差異較大。足球場上,教練只能老老實實地待在場外規定區域大呼小叫,最多通過三名輪換球員來影響比賽。但在橄欖球賽場上,教練幾乎決定着每一次進攻的策略和防守的陣型。先前,教練會把一名球員叫到場邊暗授機宜,然後球員把信息傳遞給四分衛;如今,教練直接通過裝在四分衛頭盔上的對講機指揮比賽。
也就是說,足球場上的天才球員往往即興閃光,在快節奏的攻防轉換中通過個人發揮創造 “決定性瞬間”,不可能依靠暫停時間跑去問問教練應該怎麼踢。橄欖球比賽中,一個好的四分衛是嚴格執行教練意圖的四分衛,好的球員也是嚴格遵守紀律、守住自己位置的球員,而不是即興發揮。
Pizzi 教授認為,美國人喜歡看橄欖球符合美國的司法文化特徵。
美國司法體系對程序性的要求嚴格細緻,只有受過嚴格訓練的律師才能熟諳這套把戲。一個好的律師就像橄欖球教練,會告訴證人應該如何出庭作證,甚至找模擬法官和陪審團給證人 “排練”。證人最好別自由發揮,這會讓法官和律師 “頭大”。
審案到了一定階段,每一個細節的程序合法性都是律師和法官考慮的終點,律師和法官甚至會在審理過程中 “開小會”,分析證據的合理性以及是否應提交給陪審團。
在歐洲大陸法系的國家,審判程序更像是足球比賽。證人按照自己的方式陳述事實,不會被隨意打斷,哪怕證人說的是美國司法體系中不予採信的 “風言風語”。司法體系並不希望證人事先受到影響,律師預先告訴證人應該怎麼出庭是非常不合常規的做法。
大陸法系的法官就像足球裁判,讓證人用自己的語言和節奏描述案情。有人擔心這樣的模式會使證人遺漏重要細節,但大陸法系認定,用可能的遺漏換取證人的獨立性是正確做法。
就像足球和橄欖球,在觀感上,美國司法體系和歐洲大陸法系國家的審判過程完全不同。歐洲律師就待在自己的位子上,按照規定提問、陳詞;而美國律師在法庭上很 “活躍” ,可以跑到陪審面前去質詢證人,在法官席前總結陳詞。這兩種區別,像極了足球和橄欖球教練在球場上的不同表現。
那麼,作為一個美國大學的法學教授,Pizzi 更喜歡那種運動呢?這名學者說,橄欖球代表了美國司法文化中不少特點,比如尊重程序、讓每一步審判都儘量理性化。不過,這種文化在不斷的發展中也越來越娛樂化,吸引媒體關注,反倒影響了司法公正。比起歐洲司法體系中讓證人自由發言的模式,美式司法文化漏洞不少。看起來,Pizzi 教授更喜歡的還是足球賽場上的即興發揮的球星,就像他覺得證人應該儘量少受影響,在自然狀態下向法庭提供證據一樣。(ZT自《政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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