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香港人闹事的原由有些无厘头。
首先是这个逃犯引渡协议事出有因,确实是因为发生在台湾的杀人案件因为台港之间缺乏法律渠道而无法使正义得到伸张,需要完成这个法律。当然,反对者尽可以说什么‘醉翁之意不在酒’之类的话来搪塞,却无法回避这个法律现实。其次,中央政府因为体制原因(被骂‘专制’、‘独裁’)在此躺枪,成为示威者的发泄对象,这就有点撒泼打滚的没皮大虫牛儿(注:明代小说《水浒传》中人物,因为对青面兽杨志撒泼、讹诈而被杨志所杀)的味道了。其三,示威的主导者因为即将签署的引渡条约中间缺乏对刑事犯罪、经济犯罪、政治问题的甄别而反对,不是一种建设性的态度,他们完全可以通过正常的法制渠道与政府协商,建议完善和修改。总之,做得过份了。 面对这次动乱,香港政府的态度是没有向示威者妥协,这是一个合法政府依法行事的正常态度。如果一旦出现以违法的形式的反对行为,立马乱了方寸,妥协退让,反而是对更广大的公民群体的渎职行为。 作为中央政府而言,如果依照基本法和在香港驻军法,依照程序是有渠道对社会动乱进行不同程度的干预的,通过干预可以达到维护和平的目的。基本法的基本之处就在于一国两制,不可能不按照程序办事,如果设想成大陆会直接政治干预和军事干预,那就太天真了。 但是,不干预,是仅限于不干预香港政府处理其内部事务,并不是不干预外部政治势力和组织的干涉。所以无论驻英国大使对事实的澄清、还是外交部对美国政府胡说八道的抗议,都是这种维护中国内政不受外国干涉的举措。 就目前来讲,香港政府有足够的道义资源、法律根据、和执法能力来处理这次事件。中央政府所作的,也许是以实际行动(不是发言)表示对政府依法行使职权的支持、表示中央政府维护香港社会秩序的决心。 事件还在发展过程中,是考验香港社会的一个时刻,也许是重要时刻。
各位吃瓜群众还得耐心看下去,让子弹继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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