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我們的朋友,誰是我們的敵人,這個問題是革命的首要問題’。 這句話看着眼熟?不錯,這是《毛選》四卷中最著名的一句話,對於任何一個雙方對壘的事態都適用。對於香港目前的問題,對壘的各方從香港島到香港全境、到整個華人圈、到整個有華人就業和求學的地方、到全世界所有對香港問題持一定態度的擁有所謂民主制度體制的國家,都毫不例外地主動地或被動地被牽涉進去了。 目前的局勢已經到了雙方刀出鞘、弓上弦(京劇《四郎探母》裡國舅爺的唱詞)的地步,並且都小試牛刀了。警方已經把除了主動實彈射擊之外的一些手段都用上了;暴動方也自我把一層層的畫皮剝了去,開始占據校園與警方開展攻防演練。事件發展道如今,今後會出現什麼?這不是論壇上諸位能決定了的事。但是,還是可以把各方面的籌碼和運作做一些表面分析。 問什麼僅僅是‘表面分析’而不是‘深度解析’?因為不掌握第一手的信息,特別是內部決策,能做到事後諸葛亮就不錯了,別想充當先知的司馬懿。 以香港特首為領導的行政團隊平暴不力。這個‘不力’,有六個月的事實證明,特首先出台‘修例’,遇到民眾阻力後就退讓,但留下個小尾巴不清除,讓那些暴動者‘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天天喊、天天打砸燒;已經給出定性是‘暴亂’,又不敢理直氣壯地肯定,更不敢使出可以平定暴亂的手段。香港警隊勇武可嘉,但是遇到了這麼一位特首,雖然付出巨大,卻收效甚微,奈何?無奈和!為什麼特首會這樣平暴不力?竊以為至少兩方面原因。第一,不是最重要的,卻是根本的,特首是優秀公務員出身,在太平時期按部就班處理公務也許還能勝任。遇到這樣的非常時期,就缺乏政治智慧和鐵血手腕,她不可能有非常手段。第二,別看林鄭特首在和暴動者對陣,鬼知道,以她為代表隊整個行政團隊和整個香港警隊是不是在真心以有效的手段在制止動亂?因為種種跡象表明,他們一方面在低效率地對付示威者和蒙面暴徒,另一方面卻是在抵制着中央政府的介入。本來按照《基本法》的精神,遇到處理不了的社會問題,港府是可以請求中央來解決的。特首的團隊從來沒有在公開場合流露郭任何請求干預的意思。非但如此,在過去的幾個月裡,倒是警方在回答媒體有關中央介入的問題時,幾次信誓旦旦地說,他們完全有能力獨立地處理好社會問題。有沒有可能這些人從心理還是把中央政府當作了‘外來政府’?這個看法並非空穴來風。試想,香港回歸已經長達22年了,在《基本法》裡規定的要特區政府自行立法的有關國家安全的立法工作一直被束之高閣(就是所謂的‘第23條’,被民主派、示威者稱之為‘惡法’者)。這還不僅僅是林鄭月娥這一屆的問題,而是歷屆政府都如此。第三條原因,是最根本的。所謂’港人治港’,是要把這些特首的首腦人物放在火上烤!為何?因為對付暴亂需要鐵腕兒,關於這一點,美國、俄羅斯、中國政府是好榜樣,你懂得。但是,讓這些特首們下了決心、下了殺手,他們退位了以後到哪裡去?他們的家人還在不在香港混了?生意還做不做?中央如果沒有這方面的善後措施,誰敢出手平叛制暴? 香港的司法團隊的問題更大。一幫子大小法官老爺,貌似公正,貌似公平正義,判案幾乎完全隨心所欲,警察前門抓、法官後門放,這樣的司法制度實在是集合人類社會文明之大成,簡直是在天堂里執法!其結果,就是誓把香港建設成反政府的天堂,因為反政府的成本太低,還能賺一把,誰還把律法當回事?你看那小黃,一邊抓了判、判了保,還不耽誤滿世界地去西方國會講演、逞英雄。這不都是拜法官們所賜? 誰說什麼動亂,最後倒霉的還是老百姓?看看這些香港的老百姓們,他們眼睜睜地看着暴徒們把香港鬧得臭名遠揚了,能有所作為嗎?別指望他們幫忙, 只要他們不一起站在道德高地上對維護社會正義的警隊橫加指責,就不錯了。特別是現在惡勢力當權,也沒有多少人敢於支持政府。 中國中央政府無疑是能夠起決定作用的一方。對於內部的運作,外界無從得知。但從前前後後的事態發展來看,可謂顧慮重重。第一個就是‘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這個緊箍咒給套得牢牢的,沒有高度的智慧和堅定的決心,是不會突破的。第二個顧慮來自外界的壓力,如何面對整個西方的壓力確實是一個大課題。動亂之時,無非是限於外交、媒體的惡意攻擊和中傷,這倒是小事,一旦動真格的,無論是殺了、抓了人,都會招來外交、軍事、經濟上的一系列制裁,能頂得住嗎?那位說了,那六四過後,西方制裁了幾天不就是又太平無事了?不是這樣的,那時候多虧了薩達姆開炮打了科威特,美國人要用安理會的招牌去平叛,就把六四做了籌碼了。今天誰來當薩達姆?第三個,中央對於香港歷來過于謙讓,別的先不說,就那個23條,他拖着不立法就這麼認了。當然,也許是‘內外有別’,中央對於西藏、新疆、還有什麼發冷宮什麼的,絕不手軟,單單對於香港就是下不了手。不過,相信還是有明白人的。俗話說,‘敬酒不吃吃罰酒’,現在似乎到了‘敬酒’的回合過去了,接着上的就是‘罰酒’。 怎麼個罰法? 第一,‘目前恢復社會秩序仍然是第一要務’,你的警察不敢用槍,那就天天去和罪犯們摔跤吧,繼續下去! 第二,從長治久安方面,23條必須立法。港府如果拖着、頂着不立,也許需要修改《基本法》,將‘維護國家安全’的立法收歸全國人大常委會,然後將軍隊的職責中的‘防務’擴大到全面維護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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