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竟然因为美丽而被斩首 —— 范学德
天太黑了,准备洗漱一下睡觉。就在一转身时,一句话来到心头:“她竟然因为美丽而被斩首。” 她,就是蒲公英花。 我准备写一个花的系列文章,就是从小到大我最喜欢的花。一说到“最”字就有了比较,不好。但百花之中,的确有我特别喜欢的花。
我仔细想了一想,挑出了七种花,自从爱上《创世纪》这部书后,我就爱上了七这个数字。
昨天发了第一篇,水仙花。
按照开花的季节,接下来要写蒲公英花。 写点什么呢? 想了好久。结果,“她竟然因为美丽而被斩首”这句话不期而至,洗漱时又想到了第二句话,“她是我渴望吃到的第一种花,唯一的一种。”



过去六十多年了,蒲公英还留在我记忆最深处,她是我看到的第一朵花。 那是六十年代初期,我饿。于是,开春后大地里长出野菜了,我就和哥哥一起去挖野菜吃。 近处的都被挖光了,我们就到远处去,越走越远,到门家铺子大地那一块,要走四五里路。
六七岁的我走不动了,说:“哥,我累了,歇息一会儿吧。” 歇了一阵子后,哥哥说:“走吧,前面就可以挖到野菜了。太好吃了。” 一听到“吃”字,并且是“太好吃了”,我又有力气走了。 
但野地太大,看不清野菜在哪里。正寻找着,是哥哥说的吧:“看!婆婆丁”。我们是乡下人,管蒲公英叫婆婆丁。 “哪里?” “那儿!”哥哥指着前面。 前面不远处,一朵鲜艳的小黄花。风摇动着它的头。 我们没有正眼看一眼靓丽的小黄花,一把就掐掉了它,扔在一边。第二把,掐下一两片婆婆丁的叶子,立即塞进嘴里。好香。有点苦,但还是还吃,真好吃。 就这样,黄花成了特别鲜明的标记,看到一个,我们就挖出一个婆婆丁,先斩首,后绝根。


四十岁后来到了美国,春天到了,草坪上和野地里,开出了一朵朵小黄花——蒲公英花。有的地方一片片,如同油菜花开。 当绝尽了吃蒲公英的念头,我才第一次看到她的美丽,盛开时,阳光照在花朵上,花儿立即金灿灿的了。花谢后长出一个小球,无数的白绒毛,风一吹,就随风而去,甚至到天涯。哪怕是再贫瘠的土地,只要有一点土,种子埋在土里面,扎下根,待到冰雪退后,它就冒出两三片绿叶,一朵小黄花,朵朵小黄花,无数的小黄花。 长在草坪上的蒲公英太多了,有时人们会挖掉它,洒农药杀死它。但蒲公英是杀不尽的,隔了一年,又开花。 几日前的早上,站在厨房往外看,一只野兔蹲在一根蒲公英花茎前,连小白帽都没有了,蒲公英就只剩下一根直挺挺光秃秃的细杆。兔子伸嘴,一口从中间咬断了花茎,几口吃掉后,它又一口,将剩下的半截花茎咬下来吃了。 我小时候也这样吗?连花茎都吃干净了? 怎么想,也想不起来。 我甚至想不出来大地里长出了一个个小白帽, 只有一个个瘦小的婆婆丁花, 在带着春寒的风中摇曳。 2021.5.31,夜里23:59完成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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