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宣告聂树斌无罪,这不是什么正义,这不过是伸冤。正义就在于制造这一冤狱的大大小小的官员们都必须受到法律的审判!

任怎么呼吁枪下留人,11月15日还是把贾敬龙给毙了。
同月29日,对雷洋案涉案警务人员侦查终结,罪名仅仅是涉嫌玩忽职守.
哇,大家看呆了。
正值人声鼎沸之际,12月2日,最高法院宣告聂树斌无罪。这已经是在聂被枪决21年之后了。官媒立即宣布,这是法治昌明、司法公正的生动体现。但我却琢磨起日期了,怎么靠的这么近啊?
是巧合?
官家说,这是践行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又说,要确保悲剧不再重演,法治不再蒙羞,正义不再迟到。多么美妙的词句。羞羞答答的话外音是法治已经蒙羞了。问题是如果不存在法治,也就不存在蒙羞的问题。司法若不独立,法治从何谈起?
我之所以说这不是中国法治的光荣而是耻辱,就因为这事从头到尾都不是法院在独立行使司法的审判权力,而是政治主宰一切。最突出的表现就是这一个:如果不是河北的“政法王”及其后台省委书记大人出事了,此案绝无出头之日。而“政法王”之所以出了事,这就是政治的事了,小的装不懂,懂也不说,不可说,说不得。
按说,这案子不该拖这么久,连大律师张思之2005年都主动请缨:“为聂树斌申诉”,张律师从1979年重执律师业,代理过上百个案件,据他说:“我主动要求承办的,唯有聂树斌申诉案。”实在看不下眼了,聂树斌太冤了,聂的父母太值得同情了。但有用吗?没用。“政法王”在那哪,大律师又算什么!
更早一点,真正的凶手王书金主动承认犯罪了,但官家居然不接受,谁在后面操纵这一切,又有谁能把这一切操纵了!
就在这词宣判中,最高法院负责人承认:当年“相关讯问笔录、询问笔录及重要原始书证缺失。”这怎么可能,是谁指示销毁了这一切,这后面的手,是何人?
这一切,又都是在法院审判之外的。
是一个耻辱接着又一个。
宣告聂树斌无罪,这不是什么正义,这不过是伸冤。正义就在于制造这一冤狱的大大小小的官员们都必须受到法律的审判。公检法的都在内,都应受到法律的惩罚,而这一天,还远远没有到来!
于是,继续蒙羞。 2016.12.2 写于芝加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