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什么有点烦,拿起电话,告诉朋友说,我一会儿去帮你溜溜狗。
朋友家离我家不远,就在一个大草甸子旁边,走七八分钟就到了。我时常到那里散步,反正带上一条狗走也是走,我常常顺路就把狗带上了。 这条狗是德牧,名叫Princey,中文翻译过来就是“王子”。
朋友的朋友说,王子出身名门,种特别纯,不过,我连人的血统都不在意,何况狗乎。我喜欢王子个头大,跟它一起走,有点人仗狗势。 
王子一看我来了特兴奋,给它栓上了绳套后,我们俩就出发了。目标是那片野地。一进到野地里,王子就不走正道了,其实那条泥土路挺好的,但除非拉紧绳套,一般它不走正路,它靠边走,走在土路旁边的野草丛中。走了不到十来米,它就在一簇草丛前停下了,低头,使劲地闻,我看那堆草和别的也没什么区别,但王子和我的看法明显不一样,好吧,你赢了。你是狗,不是人。 闻了将近一分钟,狗终于满意了。抬头。我想问王子你到底闻出了什么?一想,算了,它中文程度不高,表达能力就更差了。

我们继续前行,走了十来步,王子又停下了,在又一簇草丛前闻个不停,我还是看不出草丛有什么异样,它还是很清楚,兴奋得都流出口水了。 到底狗闻出了什么,让它竟如此兴奋? 算了,我非狗,焉知狗之乐。 走走,停停。 我尽力满足王子对幸福的渴望,有首歌词说得挺有意思:“让我一次爱个够”,我把它改成“让你一次闻个够。”够了吗?那咱们往前走。

走到T字路口了,那里有个垃圾桶,王子肯定是重口味,每到垃圾桶前,它总要低头闻好一阵子。闻够了,它抬起头,看看我。我说,左拐。说后我笑了,王子懂中文的左右吗?算了,递个眼神,它立即明白了,向左转。 王子经常看我的眼神行事。尤其是我叫它坐下、趴下的时候,它一趴下,就盯着我看。有时我的眼神有些高傲,它就困惑了,有点沮丧。我眼神一温和,它幸福感立即爆发。但我想它应该清楚,叫它趴下后,我会给它东西吃。 今天也不能破了这规矩,盯着王子期待的目光,我从兜里掏出一块狗粮,往半空一扔,王子立即跃起、张嘴、接住。 走把。 王子还是走走停停,它停下来的时候,我偶尔会想想问题,什么问题?保密。 就这样,走了半个多小时,一路上,只要我允许,王子就不断地东闻闻,西闻闻,真真是乐此不倦,并且每一次都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很专注、很激动、很幸福。这让我不得不得出结论,王子啊,你真是狗啊,就好这口。 20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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