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威斯康星州基諾沙縣(Kenosha)巡迴法院19日作出判決,宣布去年8月基諾沙市槍擊案嫌疑人凱爾·里滕豪斯(KyleRittenhouse)無罪。”
這則消息,19日,新華社記者徐靜於芝加哥報道後,中新社紐約11月19日電也報道了,其中引用了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的報道:
“當天中午,該案12人陪審團員在經過自本周二起累計約25個小時的審議後達成一致意見,司法助理在基諾沙縣巡迴法官布魯斯·施羅德(BruceSchroeder)的指示下宣讀判決。判決稱,里滕豪斯面臨的一級謀殺、謀殺未遂等五項指控罪名皆不成立。 法庭直播畫面顯示,里滕豪斯聽完判決後臉部肌肉顫抖,整個人抽噎得差點跪倒在地,辯方律師科里·奇拉菲西(Corey Chirafisi)一把將他接住。旁聽席上,有人掩面哭泣,有人張嘴怔楞,有人表情凝重。法官施羅德在確認各方對判決無疑問後,宣布該案審理結束。” 這是終審判決,這意味着檢方無法上訴。

另據ABC記者報道,首席檢察官托馬斯·賓格(Thomas Binger)在一份聲明中說:“雖然我們對判決感到失望,但必須尊重判決。”
他說:“我們感謝陪審團成員的辛勤和深思熟慮的審議。基諾沙社區在過去 15 個月裡經受了很多考驗,但我們仍然保持彈性和強大,” 美國總統拜登亦表示支持陪審團的裁定:“我站在陪審團一邊,陪審團制度有效,你就必須遵守它。”

我看了一下視頻和這幾天的報道。法官助理念了一個指控的罪名之後,就說:“Not Guilty.”
“無罪。” 接連五個“Not Guilty”。 據報道,已經有五百名國民警衛隊進駐基諾沙,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出現騷亂。

有幾點挺有意思的,無論控方還是辯方,都承認“無罪推定”的原則,意思就是任何人在未經依法判決有罪之前,應視其無罪。 再就是沉默權。這就是犯罪嫌疑人對訊問官員的提問依法保持沉默或拒絕回答的權利。
其中有一個經典場景:當檢察官賓格起指責被告凱爾保持沉默,並要求他講述“正確”的事實時,被法官布魯斯·施羅德否定。
他說:"保持沉默是憲法賦予的權利。" 當然最重要的是持槍權。“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是“美國權利法案”之一,並於1791年12月15日正式通過,它保障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亦即公民享有正當防衛的公民權利。


(法官施羅德)
早在11月15日,法官施羅德就駁回了控方對里滕豪斯“非法持有槍支”的指控,理由是威斯康星州的法律含糊不清,可以解釋為僅不允許未成年人攜帶短管步槍,而里頓豪斯的步槍並非短管槍。
約翰·皮爾斯為里滕豪斯持槍的辯護詞,現在在某些華人自媒體中似乎已經成了經典: “在美國,一個17歲的孩子不應該拿起武器來保護生命和財產。那是州和地方政府的工作。然而,這些政府已經失敗了,守法的公民別無選擇,只能像1775年他們的祖先在列剋星敦和康科德那樣保護自己的社區。凱爾不是種族主義者或白人至上主義者。他是一個勇敢的,愛國的,有同情心的守法的美國公民,他愛他的國家和社區。他沒有做錯什麼。他為自己辯護,這是God賦予所有美國人民,並受到法律保護的基本權利。他現在正處於比他強大得多的機構勢力的準星上。但凱爾將勇敢地面對他們,不僅為自己而戰,也為所有美國人和他們心愛的憲法而戰。我們永遠不會離開他的身邊,直到他在這場鬥爭中取得勝利。” 

政界和社會反映兩級:
民主黨人威斯康星州副州長曼德拉·巴恩斯 (MandelaBarnes) 譴責這一判決。美聯社援引他的話說:“在過去的幾周里,許多人害怕我們剛剛目睹的結果。”
紐約市長比爾·德布拉西奧在一條推文中將判決描述為“令人作嘔”。
但包括威斯康星州參議員羅恩約翰遜在內的共和黨人對這一決定表示歡迎。“正義得到了伸張,”法新社援引他的話說。“我希望每個人都能接受判決,保持和平,讓基諾沙社區癒合和重建。”
該州前州長斯科特·沃克 (Scott Walker)也在推特上表示贊同:“我們所有了解去年基諾沙實際發生的事情的人都認為這將是判決結果。謝天謝地,陪審團也這麼認為。”
無論反對還是贊成這一裁決,我都同意首席檢察官的的話:“必須尊重判決。”


(去年)
對於我個人來說,我尤其希望重建基諾沙社區,使之成為一個平安,文明,遵守法律的地方。它緊靠着伊利諾伊州邊境,我曾去過那裡多次,還有朋友曾生活在那裡,我們在那裡漫步,吃飯,聊天,看浩瀚的密西根湖。 但去年八月基諾沙的騷亂嚇壞了我,那裡店鋪被燒,火光熊熊。有位看到了騷亂的朋友告訴我:“太可拍了。我的好多同事回家後都準備好了槍。”
還好,似乎沒有人去居民家搶劫放火,因為他們也清楚,人家可能有槍。 我贊成威斯康星州州長托尼·埃弗斯 (Tony Evers) 的話:“是時候一起向前邁進了”。 2021.11.20凌晨
寫作過程中死機,有些資料遺失了。也好,文章短一點
照片轉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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