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在文件夹中找到了一篇文章——“一纸宗教自由的法令,赢得了美国两百多年的稳定。”是我在2005年1月15日写的。
每年的1月16日是美国的国家宗教自由日(英语: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Day),为的就是纪念历史上的这一天,1786年1月16日,弗吉尼亚议会通过了托马斯·杰弗逊起草的《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案》(The
Virginia Statute for Religious Freedom)。
有人评价说: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真正宗教自由的法案。
此后,几经努力,美国确立了保障宗教信仰自由、政教分离的基本国策,奠定了两百多年稳定的根基。因此,每年在国家宗教自由日前夕,美国总统大都会发布文告,重申宗教自由。 看了下日历,现在是美国时间1月14日了。 昨天看了当年的文章,很不满意,空,都是大道理。该加点实实惠惠的东西。其实几年前我去过弗吉尼亚,还看过杰弗逊旧居。当时就想写文章,却拖下来了,一直到今天。 我写作得不够努力,一些情境和故事没有立即写下来,如今,只有一个模糊的梗概了。



那是2013年9月21日,礼拜六,我到了弗州的列治文(里士满)市(Richmond),在华恩浸信会布道,住在王常青弟兄家中。
上午没啥事,朱敬华牧师和师母说:“我们带你出去走走。”这一走,就走到了杰弗逊故居——Monticello庄园,它占地552英亩,位于夏洛茨维尔市(Charlottesville),在小山顶。 Monticello庄园是由杰弗逊设计、装修并改建的,前后花了近50年。
1987年它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


(弗吉尼亚大学)
旧居内禁止拍照,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两点,一是杰弗逊买了好多书,看了好多书。他是真看书,有时同时看好几本。
再就是他经常在屋子里眺望弗吉尼亚大学,那是他于1819年亲手创建的。
杰弗逊说:“只有由受过教育的人民组成的国家才能保持自由。”
这个观点对美国大学教育影响很大。 



故居后面是一个巨大的草坪,沿着草坪走,我看到了许多花草,特别是鸡冠花,到处都是,开得真是火一般的红。 还到附近的菜地走了一走,玉米、白菜、角瓜什么的,到处都是。据说有些蔬菜的品种还是杰弗逊从欧洲引进的。
不过,杰弗逊一生曾拥有650名奴隶,这是他的污点,因为他明知蓄奴不对。


(这一张转自网络)
朱牧师说:“我们走着下山吧。有个地方必须得看一看,杰弗逊墓地。” 这是个家族墓地,不大,四周都围起来了,杰弗逊的墓碑就立在里面,我看不清楚碑文,但清楚地知道那上面写的是什么,那是杰弗逊亲手为自己写的墓志铭,并且交代后人“一个字都不能改。” 墓志铭是这样写的:
“美国独立宣言和弗吉尼亚州宗教自由法案起草人,弗吉尼亚大学创建人托马斯杰弗逊安葬于此 1743,4,2 生 1826,7,4 卒”。 他是美国的第三任总统,这么大的事,他居然一个字没提。

有一件非常不可思议的事,美国第二任总统亚当斯是杰弗逊的伯乐,他曾大力推荐杰弗逊参加《独立宣言》的5人起草小组并担任执笔人。在亚当斯担任美总统期间,杰弗逊任副总统。这期间,两个人的治国理念发生分歧。后来,在竞选美国第三任总统期间,杰弗逊曾大力抨击亚当斯的治国理念,从而导致两人十多年间不再来往。 感谢上帝,1812年亚当斯与杰弗逊重归于好。 14年后,1826年7月4日,美国独立50周年纪念日,杰弗逊在先,亚当斯随后,两人都在当天下午离世,相隔不到5个小时。 那天(2013年9月21日)我还在纪念馆买了一张两元的美国纸币,上面印有杰弗逊的头像。
在美国只有在这里可以买到这个纸币。


为什么杰弗逊把《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案》看得那么重,因为这涉及美国的立国之本——自由。因此,杰弗逊一再深思,必须在“政教之间设立阻隔之墙”,借以确保信仰自由,此乃“自由社会之根本”,直到这一法案确立。 自1607年第一批英国移民在弗吉尼亚的威廉斯堡(Colonial
Williamsburg,
VA)附近登陆,并建立了第一个居住地后,许多清教徒陆续移民到了美国,渐渐地,在新英格兰地区形成了清教徒独尊的局面,同时也开始了借助于政府力量排斥其他教派。比如,1656年,马萨诸塞湾区大法院就明令禁止基督教贵格会信徒滞留在殖民地内,发现后就要将他们逮捕入狱、施以鞭刑后驱逐。


据维基百科,自1784年至1786年,杰弗逊与詹姆斯·麦迪逊联手反对帕特里克·亨利让弗吉尼州府再次资助宗教的企图。1786年1月16日,弗吉尼亚议会通过了杰弗逊的宗教自由法案。 法案中最重要的一个规定就是: “不得强迫任何人参加或支持任何宗教礼拜、宗教场所或教职,任何人都不得因其宗教见解或信仰而在人身上或财产上受到强制、限制、侵扰、负担,亦不应因其宗教观点或信仰而受罚;所有的人都应有自由去宣讲并为其宗教见解争辩,而这种行为在任何情形下均不得削弱、扩大或影响其公民权。” 《法案》最后宣告:
“我们完全有理由声明并且就此宣布:本法律所维护的权利乃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权利,如果今后通过任何法律来取消这部法案法或限制其适用的范围,那样的法律皆属侵犯天赋权利。”


这个法案传播开后,各州有识之士渐渐形成了一个共识:联邦政府不应干预宗教。 1791年,在被誉为“美国宪法之父”的麦迪逊的努力下,十条宪法修正案于12月15日通过,它被总称为《权利法案》。
其中第一条修正案规定: “国会不得制定有关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限制言论或出版自由、限制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伸冤请愿权利的法律。" 这就是美国的国本。


杰弗逊的《维吉尼亚宗教自由法案》还有许多精彩之笔,综合一些译文,翻译如下: “全能的上帝既然把人类的思想造成自由的;因此,任何企图影响它的做法,无论是通过世俗的惩罚或压迫,或用法律规定来加以限制,结果都只能使人们养成虚伪和卑鄙的恶习,背离我们宗教的神圣创始者的旨意。” “如若我们允许政府官员把他们的权力伸张到信仰的领域里面,容许他们假定某些宗教的真义有坏倾向,因而限制人们皈依或传布它,那将是一个非常危险的错误做法,它会马上断送全部宗教自由,因为在判断这些宗教的倾向时,常然是这个官员作主,他会拿他个人的见解,作为判断的标准,对于别人的思想,只看是否与他自己的思想相同或不同,而予以赞许或斥责。”

“真理是伟大的,如果让她自行其道的话,必然会获得胜利。真理是谬误的适当而有力的对手,在真理与谬误的斗争中,真理无所畏惧,它只怕人类加以干扰,解除它的天赋武器——取消自由的思辨和论争;当允许自由批评的时候,一切谬误也就没什么可怕的了。” 是的。 完成于20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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