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素手輕揚 你的提問沉下去太多,我看還是單獨開帖來回答為好。 你的提問非常直率,也觸及到了韓寒被打假風波的核心矛盾,即質疑韓寒的誠信和保護公民的人格是否對立的問題。我覺得如果在一個成熟的理性社會,這本不應是一個問題。因為“質疑”本身並沒有“認定”的意思,如果是認定,就不應叫質疑。再進一步,即使認定了,如何對待對當事人又有一個度的問題。當然,我想你、我在這個問題上應該是有共識的,即現在的中國社會是一個極度不成熟、廣泛缺乏理性的社會。單以質疑陣營來說,會有不少人根本意識不到質疑與認定的本質區別,也會有不少人直接從質疑跨越到對待韓寒態度的根本轉變。而且我相信很多人的態度是不理性、是過激的,有些更是表現得毫無教養。這些你一定是看到了,並因而決定了自己的立場。 要想說明我的觀點,有必要探討一下問題的關鍵點,即一個人如有造假嫌疑,相關人有否質疑的權利?一個對社會有很大影響力的群體或個人,其誠信是否應該接受公眾的評判?是否有義務對自己誠信的疑點做出澄清?如果答案是否定,那對執政黨的監督和要求官員私人收入透明化的邏輯基礎也就不存在了。 韓寒的成功並非對他人毫無影響,他比賽得了第一別人就只能居於其下,他的文章和榮譽就有了曝光的機會,因而就有了更多的發展空間和機會,而他人則相應失去了這個機會。韓寒出書的賣點在那裡?與其傳奇般的個人故事怎能不密切相關?韓寒的影響力源於那裡?是因為他粗口成髒,還是他思想“深刻”?他在網上抨擊時弊的段子,出租司機也說得出來,為何韓寒能一呼萬應?難道不是因為有眾多網民欣賞他的成功奇蹟才追捧他的?他成為全球網絡第一有影響力的人物,起點到底是從何而來的?他頭頂的光環和社會給與他的榮譽以及隨之而產生的無形資產使社會同階層的大眾根本無法望其項背。韓寒的名字已經成為一個可以產生巨大經濟效益的著名品牌。如果這確實由於他的奇才異智,他所得到的也完全符合社會的公平法則。但假如,僅僅是假如,他的成功是靠違背社會的公平法則,他是不是應該承擔道義上的責任?如果他的發跡確有疑點,公眾能否質疑這個品牌的含金量?要明確的概念是:質疑就是根據表象進行推理分析,但沒有直接的實證。如有就應該叫揭露了。如果不能質疑,那麼除了法律可以管轄的範圍以外,一個社會如何能自我約束和淨化?最重要的是:如果韓寒真的造了假,即使與別人的生活沒有直接關係,其對社會公正的踐踏以及社會道德環境的破壞可是與他對社會的影響力等量齊觀的!從社會公正的角度上,你能說與旁人無關嗎? 我對所謂“道德正確”問題的闡述並沒有否定道德的意思。我的觀點的核心是不能以道德之名掩蓋不道德。 你強調法律,但你真正了解法律在社會生活中所能覆蓋的範圍嗎?法律只能維護道德的底線,在法律之外這世界上缺德的事還少嗎?難道法律之外就沒有是非對錯之分?就不能有公義有公道?你說質疑方盡顯“惡意”,可是我怎麼看到完全相反的事實?就以本壇為例,請理性的審視一下! 你說人們只可以自己的道德觀律己,不能律他。言下之意就是社會不該有大家都應共同遵守的道德標準?這不等於不要道德了嗎?如果道德真能律己,社會上還會有腐敗?還會有欺詐?還需要什麼法律?你強調法律,但你了解法律的本質嗎?法律就是被強制執行的最低道德標準!你真的認為社會的公正只是靠法律來維護的嗎? 你說不能只憑推測就下定論韓寒造了假,你了解推論在法庭上的分量嗎?那你認定韓寒沒造假,靠的是什麼?你真看到事實了嗎?質疑方提出的那麼多疑點,難道真的入不了你的法眼?別太感情用事吧! 你提到假設、提過無罪推定,這無疑出自你(們)的知識結構。你知道推理推到一定份兒上,假設是可以變成認定的?建議你接觸一下統計分析的理論。至於無罪推定,你知道是針對什麼而言的嗎?那只是針對審判方的。法庭的基本結構是控方、辯方、和審判方(法官加陪審團)。控方就是基於有罪而控告,要明確提出控訴的罪名和量刑的要求。如果控方不認為被告有罪,他還告什麼?想象一下:當法官問控方被告何罪之有?控方說:法官大人,我認為被告無罪所以告他。你不覺得搞笑嗎?你知不知道,哪怕是經濟糾紛,哪怕是被告實際清白,在結案之前他的財產動用就會受到限制,還有可能被限制離境。更不要說刑事控告了,拘留候審的少嗎? 韓寒的問題現在還處於社會性質的控、辯階段,判定只基於每個人的道德標準、是非標準、知識水平、思辯能力。如果逐漸水落石出,真說不定會進入到法律的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