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素手轻扬 你的提问沉下去太多,我看还是单独开帖来回答为好。 你的提问非常直率,也触及到了韩寒被打假风波的核心矛盾,即质疑韩寒的诚信和保护公民的人格是否对立的问题。我觉得如果在一个成熟的理性社会,这本不应是一个问题。因为“质疑”本身并没有“认定”的意思,如果是认定,就不应叫质疑。再进一步,即使认定了,如何对待对当事人又有一个度的问题。当然,我想你、我在这个问题上应该是有共识的,即现在的中国社会是一个极度不成熟、广泛缺乏理性的社会。单以质疑阵营来说,会有不少人根本意识不到质疑与认定的本质区别,也会有不少人直接从质疑跨越到对待韩寒态度的根本转变。而且我相信很多人的态度是不理性、是过激的,有些更是表现得毫无教养。这些你一定是看到了,并因而决定了自己的立场。 要想说明我的观点,有必要探讨一下问题的关键点,即一个人如有造假嫌疑,相关人有否质疑的权利?一个对社会有很大影响力的群体或个人,其诚信是否应该接受公众的评判?是否有义务对自己诚信的疑点做出澄清?如果答案是否定,那对执政党的监督和要求官员私人收入透明化的逻辑基础也就不存在了。 韩寒的成功并非对他人毫无影响,他比赛得了第一别人就只能居于其下,他的文章和荣誉就有了曝光的机会,因而就有了更多的发展空间和机会,而他人则相应失去了这个机会。韩寒出书的卖点在那里?与其传奇般的个人故事怎能不密切相关?韩寒的影响力源于那里?是因为他粗口成脏,还是他思想“深刻”?他在网上抨击时弊的段子,出租司机也说得出来,为何韩寒能一呼万应?难道不是因为有众多网民欣赏他的成功奇迹才追捧他的?他成为全球网络第一有影响力的人物,起点到底是从何而来的?他头顶的光环和社会给与他的荣誉以及随之而产生的无形资产使社会同阶层的大众根本无法望其项背。韩寒的名字已经成为一个可以产生巨大经济效益的著名品牌。如果这确实由于他的奇才异智,他所得到的也完全符合社会的公平法则。但假如,仅仅是假如,他的成功是靠违背社会的公平法则,他是不是应该承担道义上的责任?如果他的发迹确有疑点,公众能否质疑这个品牌的含金量?要明确的概念是:质疑就是根据表象进行推理分析,但没有直接的实证。如有就应该叫揭露了。如果不能质疑,那么除了法律可以管辖的范围以外,一个社会如何能自我约束和净化?最重要的是:如果韩寒真的造了假,即使与别人的生活没有直接关系,其对社会公正的践踏以及社会道德环境的破坏可是与他对社会的影响力等量齐观的!从社会公正的角度上,你能说与旁人无关吗? 我对所谓“道德正确”问题的阐述并没有否定道德的意思。我的观点的核心是不能以道德之名掩盖不道德。 你强调法律,但你真正了解法律在社会生活中所能覆盖的范围吗?法律只能维护道德的底线,在法律之外这世界上缺德的事还少吗?难道法律之外就没有是非对错之分?就不能有公义有公道?你说质疑方尽显“恶意”,可是我怎么看到完全相反的事实?就以本坛为例,请理性的审视一下! 你说人们只可以自己的道德观律己,不能律他。言下之意就是社会不该有大家都应共同遵守的道德标准?这不等于不要道德了吗?如果道德真能律己,社会上还会有腐败?还会有欺诈?还需要什么法律?你强调法律,但你了解法律的本质吗?法律就是被强制执行的最低道德标准!你真的认为社会的公正只是靠法律来维护的吗? 你说不能只凭推测就下定论韩寒造了假,你了解推论在法庭上的分量吗?那你认定韩寒没造假,靠的是什么?你真看到事实了吗?质疑方提出的那么多疑点,难道真的入不了你的法眼?别太感情用事吧! 你提到假设、提过无罪推定,这无疑出自你(们)的知识结构。你知道推理推到一定份儿上,假设是可以变成认定的?建议你接触一下统计分析的理论。至于无罪推定,你知道是针对什么而言的吗?那只是针对审判方的。法庭的基本结构是控方、辩方、和审判方(法官加陪审团)。控方就是基于有罪而控告,要明确提出控诉的罪名和量刑的要求。如果控方不认为被告有罪,他还告什么?想象一下:当法官问控方被告何罪之有?控方说:法官大人,我认为被告无罪所以告他。你不觉得搞笑吗?你知不知道,哪怕是经济纠纷,哪怕是被告实际清白,在结案之前他的财产动用就会受到限制,还有可能被限制离境。更不要说刑事控告了,拘留候审的少吗? 韩寒的问题现在还处于社会性质的控、辩阶段,判定只基于每个人的道德标准、是非标准、知识水平、思辩能力。如果逐渐水落石出,真说不定会进入到法律的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