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對“芝麻人”的態度看立場決定觀點
特有理
2013-7-17
芝麻人Zimmerman的審判結果出來後,萬維這個中文網站上立即出現了兩種完全對立的觀點。有說司法公正的;也有說種族歧視的,看態度還蠻氣憤。對案件本身我感覺自己沒什麼發言權,因為我了解的信息全部來自媒體和網絡,如果據此就能定案,法律還有何嚴肅性可言?既然案件由法庭公開審理,不光辯方有說話的機會,控方同樣有說話的機會。在法律的框架下沒有得出Zimmerman有罪的結論,那就是說芝麻人無罪。黑人兄弟不滿判決可以理解,因為案件畢竟觸動了“種族歧視”那根餘音未了的神經之弦,感情用事在所難免。美國的政客藉機取勢、收買人心、攻擊對手也是權利競爭的必然。問題是為什麼許多華裔要為被打死的黑人小伙子鳴冤叫屈?
當然從反美的立場出發,芝麻人的形象是典型的美國主流形象,不置之於死地心裡始終憋口悶氣。是非要以政治為綱,法律在需要時可以擋箭,也可以在需要時不能擋箭。這種政治口水不提也罷。
另外一種心態是許多中國人常有的弱者的自卑。內心壓抑得要命,時時幻想被別人歧視了、虐待了,滿眼的灰暗,一肚子苦水。看到有黑人被打死,兔死狐悲的激情發作,對芝麻人恨得咬牙切齒,對黑人小伙子同情得眼含熱淚。美國的社會太不公平了,美國的司法太不公正了!案件的信息、證人的證詞都不可信、都是被歪曲的。那麼,難道只有如我所願的證據和證詞才是可取和可信的?
在沒有任何有罪證據的情況下還要堅持認定被告有罪,這是一種什麼心態,同時又是一種什麼形象?那種不分是非的選邊立場,只能更加劇別人的歧視,也只能給自己帶來更深的自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