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文革中的人和事?
特有理
2014-1-16
看了很多对文革的评价,觉得中式教育出来的同胞们,很多人,不会多角度和多层次地分析问题。当然,存心指鹿为马、视缺德为王道、没了脊梁骨和膝盖骨的另当别论。
借用古人的一句诗:“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文革在中国社会里的表现当然也是这样,是具有不同形式和程度的。
从总体上、历史的大局上看,文革实际上就是中国共产运动的社会变异和过程的延伸。它具有愚昧、暴力、邪恶的基本核心,只不过与前期的暴力夺取政权有不同的表现方式而已。
有了大局观,局部的表现就比较容易剖析。因为无论局部的表现方式如何,其所具有的本质是不变的。有了大局观,文革中的人和事就可以在一个全面的体系中进行评价。有了大局观,发动者、执行者、和参与者的责任就很容易分辨。
毛泽东的责任,不能孤立地只局限于文革期间,或所谓的“前三十年”这个时间段。他的责任始于煽动农民暴动、暴力侵害他人的权益、暴力掠夺他人财物、暴力夺取国家政权、又暴力维护一党获得的政治权利和社会利益。毛的上位,并不只因其“领袖的才能”,根本还是中国社会具有同样欲望和道德水平的广大群众基础。
因此,每一个在文革中兴风作浪、泯灭良知的个体,都具有与毛相等的道德责任、具有同等的反文明罪责。权利当然可以影响事态的范围和强度,但不会改变罪责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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